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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研究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3518票  瀏覽551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07

四、 《古蘭經》的詮釋

  《古蘭經》的闡述明白、詳盡,注釋大相徑庭只是由於人們對它的詞句理解不同而已。一般沒有經過學習的人只知字面意思而不知其深意,對各節經文也僅僅是粗略地瞭解,有意識並專門研究的知識份子才能體會到它精彩細膩的含義,悟出許多哲理,發覺其功用,汲取其教訓。這兩種人領會理解的程度和水平不相等。然而,這個民族的兒女們只要注釋那些深奧辭句,闡明其整體概要,分析其篇章結構,他們就必須重視對《古蘭經》的研究,只有準確無誤的理解,才能獲益,才能取得成功。無可非議,有意識的學習鑽研和理解參悟所造就的覺悟者,必然是我們器重的精英,是我們欽佩的學者。

  “太福西爾”與“太艾維勒”的定義

  “太福西爾”在語意上有“說明”、“探索”、“揭示”等意項,在專業術語中特指解釋《古蘭經》奧義與相關經文,或用已被證實的辭句解釋經文降示原因。此外,還有一些立足《古蘭學》的某些單一科目,從各專業角度對其所下的其他定義,有些也有一定影響。在此,刪繁就簡,不再一一列舉。

  “太艾維勒”是最初採用的一個辭句,意思是“追溯到問題的根源”,即“溯源”,在專業術語中是指解釋語言,說明含義。

  “太福西爾”與“太艾維勒”對該領域的專家來講,兩詞的概念是一致的。伊本'哲利爾'泰伯裏曾相互調換使用這兩個術語。他說:“在注釋(太艾維勒)安拉的言辭時是如何論述……”。

  注釋者對一節經文意見不一,其動機就是要“解釋經文”(太福西爾),這就是前輩學者所採用注釋(太艾維勒)的意思。至於後輩學者特別是當代學者在區分“太福西爾”和“太艾維勒”時有很大的分歧,這是個棘手的複雜的命題,不過只探求詞義沒有多大益處。

眾所周知,《古蘭經》中一些簡潔且包含著精深奧義的辭句,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需要闡明解釋。安拉已在《古蘭經》辭語中為人類開闢了一個學習研究的領域。

  當初,那些聖門弟子精通阿拉伯語,通曉《古蘭經》語言,他們對一些精細問題不懂時就去詢問穆聖,穆聖便親自為他們解釋。這些與穆聖同時代的人精通阿拉伯語的修辭,懂得其中的奧妙,熟悉其中的結構,尚且需要注釋。而今天我們已不知最初的語法、詞句關係,我們的語言已趨向現代語言,這就使得我們更需要《古蘭經》的注釋與說明。這裏有些穆聖為聖門弟子

  解難釋疑的例子,列舉如下以饗讀者。

  1.安拉降示:“確信安拉,而未以不義混淆其信仰的人,不畏懼刑罰,而且是遵循正道的”(6:82),又說:“以物配主,確是大逆不道的”(31:13)。

  2.阿迪'本'哈提目軼事。安拉降示齋月夜間的經文說:“你們可以吃,可以飲,至黎明時天邊的黑線和白線對你們截然劃分”(2:187)。阿迪在此沒有注意到安拉說:“至黎明時”一句的含義,他夜晚頸上帶一條白繩,一條黑繩以核實什麼時候兩者具有光線之別。他一直注視著快到淩晨,可黎明以後也沒能分辨出黑白來。於是他便告訴穆聖,穆聖說他沒有徹底理解,也沒有盡力思考,雖確已努力了,但還是搞錯了,於是穆聖糾正了他對這節經文理解時的誤解。

  3.歐默爾'海托卜讀到安拉說:“水果和牧草(音:艾班)”(80:31)時,他說:“這水果的詞我們都知道,可這“父親”(音:艾巴)一詞是什麼意思呢?”。(注:“艾本”(父親與“牧草”字形相同僅疊音區別)。

  4.伊本'阿拔斯解釋《古蘭經》時,他不懂安拉所說:“天地的創造者(原詞意是辟開者)”(12:101)之意,直到來了兩個蠻夷之人為挖一口井措找他斷官司,其中一人說:“我避開了它就是我先開創它”(我挖的)時,他才領悟過來。由此,我們知道了經注的重要性。從聖門弟子時期直至今日人們都需要它,我們不可否認這一事實。我們講為這個民族解釋說明《古蘭經》是穆聖最重要的使命之一,有經文為據,安拉說:“我降示你教誨,以便你對眾人闡明他們所受的啟示,以便他們思維”(16:44)。

  經注的分類

  當我們提及經注種類時,就必須涉及到經注的基本依據和淵源。據此,可將其分為三類:

  1.以《古蘭經》解釋《古蘭經》的注釋。因《古蘭經》經文是互相解釋的。

  2.以《聖訓》解釋《古蘭經》的注釋。經注不可能以相互抵觸的見解來注釋,因為健全的聖訓和《古蘭經》兩者間絕不會抵觸。

  3.以學者思索感悟到的見解而對《古蘭經》所作的注釋。這些是基於權威學者的仔細研究和精確理解以及安拉的默助。安拉說:“他以智慧賦予他所意欲的人;誰稟賦智慧,誰確已獲得許多福利”(2:269)。正如伊本'阿拔斯把這種智慧解釋為“通曉《古蘭經》諸如‘中止與被中止’、‘意義明確與意義隱晦’、‘前期與後期’、‘允許與禁止’的經文即是智慧”一樣,這種見解必須具備精確理解語言的內、外在含義、領悟伊斯蘭精神和《古蘭經》之奧義的條件。建立在此基礎之上的經注可分為兩種:傳述經注和見解經注。

  傳述經注

  無疑,經注學是伊斯蘭各學科中誕生最早的學科。在經注學中,這種傳述經注法的創始人是艾卜馬立克'本'吉勒哈(卒于穆聖歸真後139年)。的確,穆聖已經注解了《古蘭經》,也允許聖門弟子從事這項事業。例如:穆聖曾親自為伊本'阿拔斯祈禱道:“主啊!你在聖教中啟發他,教導他注釋《古蘭經》”。因此,人類最為榮幸的工作便是被賦予注釋《古蘭經》,這是敬畏安拉的偉大而崇高的工作。這項工作無論其內容、目的抑或需求都是神聖的。就目的而言,在於緊握“堅固的把柄”(伊斯蘭教)導人於那無窮無盡的真正幸福的追求之旅;就內容而言,它是安拉語言所啟示的內容,是所有智慧的結晶,是一切美德的源泉。誠然,無論宗教事務或世俗事務,其完美性在於合法與否,而判斷其合法的標準,就取決於有關安拉經典的這門學科,這便是此項工作的需求。

  1.傳述經注的方式

  傳述經注主要是依靠《古蘭經》、“聖訓”注釋《古蘭經》。因為“聖訓”是為解釋安拉的經典而傳述的,它實質上就是經注的範本。同時傳述經注也引用了最瞭解天經的聖門弟子的傳述和知名的再傳弟子的言論,因為他們絕大多數接受的穆聖或聖門弟子的傳授。誠然,在經注中,不一定要求引用的傳述皆為聆聽穆聖訓論所得,比如伊本'阿兌葉曾引用過聖妻阿伊莎的傳述注釋過幾節經文。我之所以在此強調這個事實,就是為了說明並不是所有聖門弟子的傳述都必須追溯到穆聖那裏才可能用來作傳述經注。

  經注家們多採用過這種模式。哈斐孜'伊本'凱西爾在注經時就曾採用過這種模式。他在其經注的序言中說:“如果我們在《古蘭經》中沒有找到解釋,在“聖訓”中也沒有找到,我們就可引用聖門弟子的言論。因為他們正是那個特定時代和特殊環境的見證者而且其理解較他人正確而又為人忠誠,所以他們最瞭解事實的真相。”

  2.傳述經注的來源

  傳述經注有許多出處,最主要的如下:

  (1)伊本'哲裏勒'泰伯裏的《古蘭經注大全》。其後的所有經注家都信從於這部經注。其特點是:A.羅列了各聖門弟子及再傳弟子的言論;B.對傳述譜系進行了編輯修正並擇善而取;C.採取了演繹推論的方法。

  (2)伊本'凱西爾的《古蘭經注釋》。其特點是:A.選材嚴謹;B.語句簡潔;C.思路清晰;D.側重於傳述及言論,並對其修正核實;E.注意到“傳述經注”中被曲解的現象及猶太教徒的傳述;F.批評一些教法問題,同時提出了論據。哲倆倫丁'蘇尤兌編撰《傳述經注的寶藏》時曾得益于伊本'凱西爾的方式,因此採用了正確的傳述,從而使得其著作比引用一般人的注釋更能準確地體現伊斯蘭思想。

  (3)伊本'阿兌葉'安德路斯的《簡明古蘭經注》。其特點是:

  A.語句淺顯易懂;B.多以阿拉伯詩句為旁證;C.注重阿拉伯文學中的語言現象;D.注重語法。這部經注比紮姆赫什裏的經注《降示事實揭秘》更為重要,引用更為準確,因他摒棄了異端的論述。

  此外,還有一些學者側重于其他一些“傳述經注”。

  顯而易見,傳述經注在當今這個時代,絕大多數容易受到嚴厲批評,原因在於正確的傳述常被疑誤的傳述混淆。另一個原因就是未對某些破壞性觀點加以分析便採用一些證據不足的傳述,比如一些黨派和政治組織以宗教為屏障來掩蓋其真正目的,而各宗派在傳播中的宣傳都是以他們的私欲解釋《古蘭經》,以他們的門戶之見宣傳他們的觀點。

  所以,當代的傳述經注者,必須認真研讀分析這些傳述經注,從而做到正確理解、準確解釋。引用傳述必須謹慎,對傳述譜系更要循名責實、慎之又慎。同時,不專門研究經注的普通讀者,也應認真仔細地閱讀經注,對一些傳述只有探源考證,才可去偽存真。總而言之,對每個研究人員和讀者來說,傳述經注是一筆巨大的學術財富,它是見解經注的基礎,是注釋《古蘭經》奧義的第一源泉。

  見解經注

  見解經注就是“伊知提哈德”(創制)的經注,古代學者對它的合法與否看法不一,而大多學者對此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它是受貶責的,要予以反對和禁止。另一種認為它是被許可的,可接受的一種經注,認為只要依靠正確的思維,而且要與語言含義、《古蘭經》宗旨、伊斯蘭精神及時代的需求相吻合,力避愚昧和迷誤的傳說,這種見解經注是可以被接受的。試圖以見解注釋《古蘭經》的學者們完全贊同這種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的注解已不是見解注釋,而是注釋中的一種見解,無所謂允許與否。

  如果我們講《古蘭經》本身就倡導這種方式,他並非言過其實,這種注釋實際上是對經文的思索,對經文教誨的領悟。安拉說:“他們怎麼不沉思《古蘭經》呢?難道他們的心上有鎖”(47:24)如此安拉又說:“這是我所降示你的一本吉祥的經典,以便他們沉思經文中的節文,以便有理智的人們覺悟”(38:29)。

  假如這種見解注釋是不允許的,那麼以前的教法“創制”方法就絕對不能成立,教法的許多律例也必定要廢除。可是“創制者是有報酬的,如果他錯了,所付出的努力有一份報酬,如果他盡力後正確了,便有加倍的報酬”又如何理解呢?

  至於認為是受貶責而不允許的另一個理由,認為它起因於愚昧、異端和迷誤的傳述。諸如,沒有真憑實據就斷定“安拉的話意欲著什麼--什麼的”。以及注釋的人不懂注釋的方法,不懂語法、教法原理及我們當今所謂的方法論,便試圖注釋《古蘭經》。同樣注釋者試圖用《古蘭經》經文虛妄而荒誕地來為一些私欲、異端和各種破壞性觀點服務也屬於這一種。

  反對見解經注的學者們的理由正在於些,其依據是聖訓,“誰以個人意願講解《古蘭經》就讓他坐火凳子”。還有艾卜'伯克爾曾說:“對安拉的經典如果我講了我所不知道的,天地不容我”。由於這種原因一些聖門弟子、再傳弟子及他們的門生後輩都忌憚涉及這類經注,其目的在於敬畏和謹慎,因為他們擔心自己不具備注釋家應具有的注釋條件而出現錯誤與過失,所以不主張這種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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