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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中國人與信仰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2952票  瀏覽193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41

  信仰是人類文明的靈魂,是世界觀的最高境界,是人類最珍貴的精神寶藏。一個民族的信仰,往往是該民族自強不息的動力及其文化底蘊的深層體現,而一個民族的迷信,則是該民族的文化糟粕和精神腫瘤。這個腫瘤一旦惡化而變成了邪教,將會給民族肌體帶來極大的危害。所以,瞭解中華民族的信仰模式,剖析中國人的迷信觀念及其危害,不僅可以幫助我們解讀中國人的宗教意識和信仰理念,也可以幫助我們重新審視中國文化,以便我們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為現代社會服務。

  

中國人與信仰

  

  人類文明史告訴我們,世界上所有先進、文明的民族,都曾經以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境界追求過信仰,中華民族也不例外。眾所周知,左右中國人思維觀念的漢文化幾千年以來都是人本主義封建世俗文化,由於它不能幫助人們揭開宇宙存在之謎和人生的奧秘,也不能從根本上滿足人們的精神饑渴和心靈需求,所以中國的祖先們很早就開始另闢蹊徑,欲給宇宙存在找到一個合理的答案,欲給人生的有限存在尋找一條通往無限存在的心靈之路——信仰。

  

  然而,從“盤古開天”、“女媧補天”、“夸父追日”等這些神話中不難看出,中國人思維宇宙起源的模式一直都沒有跨越人本主義的框架,其信仰模式總帶有人格神崇拜的烙印。他們所謂的信仰要麼是將某個人神化,要麼是憑空捏造一個具有“神格”的人。從老天爺、玉皇大帝、龍王爺、土地爺、財神爺、關公、媽祖,到釋伽牟尼、菩薩等等這些倍受中國人崇拜的“神”,無不是被神化的人,或憑空想像出來的人格神。所以,中國人雖然追求過信仰,但是他們並沒有達到信仰的境界,嚴格的說來,這不能叫信仰,而只能是迷信。

  

  中國人習慣用“天”來表示主宰。在漢字裏,天既表示天空、自然界,也表示創造天地及自然界的主宰,同時也是中國人慣用的一個驚歎辭。當中國人用“天”來表示主宰時,總習慣給它人格化,稱“天公”或“天爺”。這種稱謂不僅體現了中國人的人格神信仰模式,也說明中國人對主宰的認識始終局限在“天”的框架內,超越時空的形而上存在對他們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他們邏輯思維的上限是到天為止,甚至包括孔子也不例外。正如孔子所雲:“巍巍乎唯天為大”(《論語·泰伯篇》)。而對於超越時空的形而上存在,孔子從不論證。正如莊子所說的,“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莊子·齊物篇》)。因此,倘若說孔子信上帝,那麼他對上帝的認識也未能跨越“天”的極限。

  

惟一能跨越天的時空界限來思考世界本源的中國大哲學家,就是被稱為中國的蘇格拉迪的老子——道家哲學的鼻祖。老子認為天地萬物皆有根源,天地的總根源就是形而上存在“道”,而不是一般人常說的具有時空特徵的形而下存在“天”。他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曰“大”。他進一步闡述道:“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三生萬物”(《老子》)。從哲學的角度來說,老子才是真正的中國集大成的哲學家。然而,老子這種深邃的世界觀及其睿智的哲學思想並沒有成為中國人的普遍信仰,而且在中國始終都顯得曲高和寡。

  

到了東漢時期,一個土生土長的泛神論宗教——道教在中國四川出現了。道教源於中國古代的巫術,它繼承了漢民族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迷信傳統,集各種迷信於一爐。道教雖然尊老子為教祖,奉他為“太上老君”,但其多神論信仰跟老子的道家哲學卻是風馬牛不相及的。道教作為中國人自己發明的宗教,能在中國延續至今,說明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漢民族的信仰模式。

  

中國人與世界三大宗教

  

  中國人雖然沒有創立一個大的世界性宗教,但是世界三大宗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都以不同的形式傳入了中國。早在道教出現以前,佛教就於西漢末年傳到了中國。然而,佛教的教義與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格格不入。它所宣揚的出家、滅欲、棄兒女情長等脫離現實的理念與中國的孝敬父母、三綱五常、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等倫理道德和封建習俗大相徑庭。另外,佛教本來是個無神論宗教,其創始人姓喬達摩,名悉達多,後稱釋迦牟尼,即釋迦族的聖人、能人,他活著的時候並沒有被時人神化,然而,一個不具有神性的佛陀,很難贏得中國人的青睞,於是為了迎合中國人的信仰心理,初期來華傳教的僧人們特意神化了釋迦牟尼,甚至連其屍骨(舍利子)也大加神化,以嘩眾取寵,招攬信徒。他的屍骨被帶到中國後,受到了具有迷信死者傳統的漢民族,特別是皇帝們的敬奉。就這樣,佛教終於在中國找到了一個很大的切入點——神化死人。

  

  俗話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佛教雖為外來宗教,但其香火卻比道教興旺,特別是皇帝們敬佛,使得佛教上行下效,極盛一時。其實,皇帝們大興佛事一般都有一定的政治和社會背景,一代女皇武則天就是例證。眾所周知,武則天曾殺害過自己親生的三個孩子,為了減輕心中的這種隱痛和愧疚,她大興土木,修佛蓋廟。另外,她還利用佛教為其皇位服務,她曾讓東魏國寺僧法明等編造了一部《大雲經》,說武則天是彌勒佛轉世,應代替唐朝皇帝做閻浮提主。

  

  然而,中國知識界的精英們並沒有全部敷衍趨勢。公元819年,唐憲宗迎奉佛骨,興師動眾,從而引起了以韓愈為代表的中國進步思想家的強烈反對。韓愈在《諫迎佛骨表》中入木三分地指出:“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以入宮禁!......乞以此骨付之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見《舊唐書》卷160《韓愈傳》,這深刻反映了中國文人及思想家們對佛教的抵觸心理。

  

  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伊斯蘭教沿著古老的絲綢之路,伴隨著清脆優雅的駝鈴聲,以派遣友好使節和經商的方式踏入中國大地。後來伊斯蘭教以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分佈全國各地,並且在中國形成了回、維等十個全體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值得一提的是,伊斯蘭文化在西北的傳播很快就將在該地區盛行數百年的佛教文化取而代之,從而在神州大地上樹立了一面一神論信仰大旗,與中原漢文化的多神論及人格神迷信遙遙相對。

  

  在世界三大宗教中,伊斯蘭教的論理道德與儒家最接近。因此,明清時期的中國伊斯蘭學者曾倡導“以儒釋回”,當代西方也有學者指出“儒教與伊斯蘭教的結合會稱雄二十一世紀”。的確,在中國歷史上,伊斯蘭教與儒教自古至今都有過很好的結合。眾所周知,唐宋時期,番客們縱橫絲綢之路,繁榮了中國的經濟;元代,色目人受重用,科技文化突飛猛進;明代,回回治軍,七下西洋,大振國威;清朝,回漢共舉義旗“革除滿清,光復中華”;抗戰時期,回漢同仇敵愾,共同譜寫了一曲可歌可泣的戰歌;解放後,回民為社會主義建設譜寫了新篇章。

  

  至於西方的基督教,歷史上曾幾度試圖在中國傳播,但都以失敗而告終,直到清末,基督教利用西方列強對中國侵略的機會,才在中國穩定下來。眾所周知,基督教曾是西方殖民主義的工具,殖民主義者在侵略一個國家之前往往是先派傳教士,一方面傳教,一方面偵探。不少身為中國通的西方傳教士,不僅充當西方侵略軍的翻譯和顧問,還為 “南京條約”、“黃埔條約”、“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等不平等條約的簽署出謀劃策,扮演過極不光彩的角色。所以在近代史上,中國人信基督教的寥寥無幾。因為在中國人看來,基督教宣傳的“愛”、“打左臉給右臉”,與基督教西方國家對中國的侵略行徑不能自圓其說。

  

  有此可見,世界三大宗教不僅傳入中國的時間不同,傳入的形式也各異。佛教是皇帝們請過來的,伊斯蘭教是通過絲綢之路經商傳入的,而基督教則是打進來的。這是世界三大宗教傳入中國的基本特點。

  

  雖然世界三大宗教的傳入豐富了中國的文化色彩,但中國人的宗教意識仍然很淡薄,而切模棱兩可,不論是非。在民間,佛道不分的現象司空見慣,許多人既信佛又信道,逢紅白喜事,和尚道士一塊請,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中國人對宗教的淡薄也體現在對待世界三大宗教的態度上。在世界三大宗教中,佛教是本土化最成功的,甚至一度曾被奉為國教,但是它也難免遭受國人“平常不燒香,臨時抱佛腳”的冷遇,和“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的嘲弄。儘管伊斯蘭教的倫理道德與儒家很接近,而且也曾與漢民族相濡以沫,但是伊斯蘭教崇拜的安拉(真主)超絕萬物,無形象可見,不像其它宗教崇拜的神,看得見,摸得著。所以伊斯蘭教的信仰令那缺乏形而上思維,只具有“眼見為實”認識層次的人感到不可思議。特別是伊斯蘭教嚴格的飲食文化,對信奉“以食為天”的中國人更難接受。

  

  至於基督教,清況比較複雜些。儘管它有一段極不光彩的歷史,但是它還有它的自然優勢。眾所周知,雖然基督教是一神論宗教,但他們神化先知耶穌,稱他是神的兒子,有點類似中國“天子”的味道,而上帝“道成肉身”的說法又與中國人的“下凡”相仿。這種人格神的信仰與中國的人格神迷信真有異曲同工之妙!怪不得有人說,基督教的“上帝”有點像穿西裝的玉皇大帝。另外,天主教的聖像也很直觀,讓中國人對“神”有一種看得見,摸得著的感覺,很符合中國人固有的人格神迷信模式。但是儘管如此,中國人還是更喜歡把“上帝”商品化,別出心裁地打出了“顧客就是上帝”的招牌,讓神父們苦笑不得。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很少嘲弄道教,儘管道教的迷信很荒誕。這也說明道教的信仰才是中國民間的本土信仰模式,其他宗教再本土化,也很難反客為主。

  

中國人與迷信

  

  根據國際上比較宗教學的基本準則,正信與迷信的基本區別在於崇拜和祈禱的對象。正信所崇拜和祈禱的對象是絕對存在的造物主(真主/上帝),而迷信所崇拜和祈禱的對象則是相對存在的被造物,即人類和萬物。這是因為任何人或者物質,都具有發生、消亡、依賴、有限、可變、受制約等缺陷。這是甄別正信與迷信的試金石。

  

  以儒家為主流的中國漢文化雖然宗教色彩淡薄,但迷信色彩卻十分濃厚。其實孔子平時從不談論“怪、力、亂、神”(《述而篇》),他還教訓弟子們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進篇》),同時還提出“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篇》)的信仰觀。可是,當他病重,子路請求向神明祈禱時,他則坦言:“丘之禱久已”(《論語·述而篇》)。孔子這種對鬼神敬而遠之的態度,以及中國人“平常不燒香,臨時抱佛腳”的實用主義宗教觀正是漢民族宗教意識及信仰心理的真實寫照。

  

  迷信主要包括迷信對象、迷信方式、迷信風俗以及迷信思想等一些層面。由於沒有統一的宗教信仰,中國人的迷信特別龐雜。論中國人的迷信對象,主要有老天爺、財神爺、釋伽牟尼、觀音菩薩、關公、媽祖、自然、祖先等;論迷信方式,主要有抽籤、算卦、燒香、拜佛、看手相、看風水等;論迷信風俗,主要體現在婚喪嫁娶或逢年過節時的各種惡風陋俗和生活忌諱上;至於迷信思想,那就是多神論。面對這些五花八門的迷信,許多中國人是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及“信則靈”的心態。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基督教會也利用中國人“信則靈”的迷信心態,大搞“信主治病”,果然教堂門庭若市。

  

  此外,中國古代還有圖騰崇拜。雕刻在中國古建築上的各種飛禽走獸,不能說與古人的圖騰崇拜沒有關係。值得一提的是,最受中國人崇拜的動物,竟是根本就不存在的龍!也許正因為其不存在,所以才在國人的眼中神乎其神。曾幾何時,龍還是“真龍天子”們的象徵呢。但有趣的是,據最新考證,龍頭的動物原型竟是野豬的頭。

  

  在中國,老迷信尚未剷除,新迷信已粉墨登場,而且現代中國人的迷信比起古代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說古代人編寫了《風神演義》、《西遊記》等神話故事,那麼現代人則以“氣功”“特異功能”的名義把這些神話變成了“現實”。一些氣功“大師”們競相效尤,招搖撞騙,各顯神通。什麼千里取藥,萬里治病,耳能聽字,眼能取物,身不怕火,橫穿長城,發起氣功來不僅能滅大興安嶺之火,還能改變衛星軌道!而奇怪的是,越神乎其神,中國人越相信!甚至還有些“知識分子”對這些大師們的“功力”都佩服的五體投地。記得在上世紀90年代,筆者在國外留學的時候,一位業餘教氣功的中國教授,突然有一天鄭重其時地告訴我們說,在某日的幾點幾分,某某大師要向全球發功,他要接功!可惜他沒有來得及接功,就因迷信氣功,有病不治而客死國外。大學教授尚且這樣迷信,一般群眾就更不用說了。

  

  至於在當代白領階層流行的迷信,也令古人望塵莫及。他們有星座迷信、血型迷信、屬相迷信、吉祥物迷信、數字迷信,不一而足。以數字迷信為例,從電話號碼到汽車牌子,只要有幾個所謂吉利的數字,就會價值倍增,而如果帶有所謂不吉利的數字,就只能廉價處理。更有甚者,一些商場和飯店的電梯4樓,不敢寫4,因為忌諱其音與“死”接近,而寫成3+,真令人啼笑皆非!

  

  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和發展,迷信本應該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但由於它早已在中國人的心中根深蒂固,再加上正信沒有得到應有的傳播,以及社會風氣和民俗文化的誤導,所以它還會長期干擾中國人的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

  

人格神迷信與邪教

  

  人格神迷信不僅是對正統宗教的褻瀆和對理性的扼殺,同時也是滋生邪教的溫床。世界上的各種邪教組織,雖然林林總總,五花八門,但是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人格神迷信,即神化教主,信奉教主為活著的“上帝”,或法力無邊的"神"。比如美國邪教“人民聖殿教”教主瓊斯稱自己才是人世間真正的“上帝”;“大衛教”教主考雷什宣揚自己是先知先覺的“戰神”,只有他才掌握了通向“天堂”的奧秘;日本邪教“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則把自己吹噓成“神仙”的化身;統一教教主文鮮明,把自己打扮成“神的化身”。不一而足。

  

  因此,任何一種宗教,只要它帶有人格神的信仰色彩,都容易產生神化人的邪教。比如世界各地的邪教,大部份都是打著基督教的名譽。如美國的人民聖殿教、大衛教派、天堂之門、上帝之子;西歐、北送倒地對地導彈丁丁到大灑掃多斯迪美的太陽聖殿教、新世紀、聖母瑪麗婭會、世界末日組織,以及在烏克蘭、白俄羅斯、摩爾多瓦等地活動的大白兄弟會等形形色色的邪教、烏干達的恢復上帝十誡運動,臺灣的真道教,香港的錫安教,以及中國的呼喊派、天父的兒女、新約教會等,都是利用基督教徒。還有一些是打著佛教、道教及氣功的名譽,如中國近年的法輪功以及解放初期的一貫道等。這是因為這些宗教的人格神信仰色彩,為信教群眾崇拜和神化教主打下了思想基礎。

  

  一個社會的物質文明無論何等發達,只要其宗教文化帶有人格神的信仰色彩,邪教就有市場。邪教在美國及西方發達國家的氾濫就是例證。據有關資料不完全的統計,全世界邪教組織有3300多個,信徒有數千萬人;僅美國就有1000多個邪教組織,因而被稱為“邪教王國”,不少震驚世界的邪教慘案多發生在美國。在西歐和南歐18個國家中,有1317個狂熱教派,英國有604個。法國內政部情報司的調查表明,法國有邪教團體173個。西班牙全國現有200個具有破壞性的邪教組織。而一些發展中國家,雖然貧窮落後,但是由於他們的宗教文化不帶人格神信仰色彩,邪教就沒有市場,比如一些信仰伊斯蘭教的國家。

  

  中國雖然是無神論國家,但是,自70年代末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復以來,僅中國大陸境內就出現了15種邪教,對中國社會和中國人民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危害。如呼喊派、天父的兒女、主神教、東方閃電、靈靈教、新約教會、被立王、統一教、三班僕人、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米達宣教會、觀音法門、靈仙真佛宗以及法輪功等。僅法輪功一個邪教,在幾年內竟發展了數百萬信徒!足見邪教對中國人的影響力之大!其實這只是冰山一角,據調查,許多鄉村教會,及各派的“大師”們,儘管尚未發展成邪教,但都帶有神化教主的邪教色彩。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短短的幾年中國竟會出現這麼多邪教?為什麼有那麼多中國人跟隨邪教?為什麼邪教教主能夠在中國一呼百應?不言而喻,這與中國人的人格神迷信傳統是分不開的。因此,欲徹底消滅邪教,必先剷除其滋生和發展的溫床,只有這樣才能釜底抽薪,永絕其患。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近些年出現的這15種邪教中,有12種來自基督教,3種來自佛教和道教,而沒有一個來自伊斯蘭教,儘管中國有幾千萬穆斯林。這主要是因為伊斯蘭教是一個純粹的一神論宗教,伊斯蘭的認主獨一信仰(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反對任何形式的人格神迷信。在伊斯蘭教裏,任何人或物都不具有神性,都不值得人們頂禮膜拜,伊斯蘭教的先知穆罕默德只是接受真主啟示的凡人,由於先知本人以身作則,穆斯林誰都不會神化自己,誰也不信人格神。正因如此,邪教在伊斯蘭教裏找不到滋生的土壤,在穆斯林中間也找不到跟隨者。

  

  毫無疑問,人格神迷信是中國人的文化糟粕和精神腫瘤,是產生各種邪教的思想根源和罪魁禍首,千百年來,它不知愚弄了多少人!坑害了多少人!中華民族更是飽受其害。所以望中國的有識之士們能充分認識到人格神迷信的危害性,抱著對人民和社會負責的態度,攜起手來,共同改變中國人的信仰模式,清除依附在中國文化肌體上的糟粕和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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