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論圖譜

第三章

空想的進化機制

我們認爲是代表進化論主流理論的新達爾文主義的模型,主張生命是通過兩套機制而進化的——“自然選擇”和“基因突變”。在該理論中,這兩套機制相輔相成:生命體的基因發生隨機性的突變,而由突變所引發的特徵改變又通過自然選擇的機制被篩選,生物的進化也就這樣産生了。

隨著我們研究的深入,我們會發現這樣的機制根本不存在。無論是自然選擇還是突變都不能使一種物種轉變爲另一種,如此的假定是毫無依據的。

自然選擇

作爲一種自然過程,自然選擇早在達爾文之前就被生物學家所熟悉,但他們對它的定義是“保持物種恒常不朽的機制”。達爾文是第一個宣稱這一機制具有促成進化的功能的人,並把他全部的理論都建立在這一論斷上。他爲他的著作所起的名字“物種起源——通過自然選擇”表明自然選擇的觀念確實是達爾文理論的基石。

然而,從達爾文的時代直到今天,沒有絲毫證據顯示確實是自然選擇推動了生物的進化。倫敦大英自然史博物館資深古生物學家和著名的進化論者考林·派特森(Colin Patterson),指出自然選擇還從未被觀察到具有導致生物進化的能力:

還從沒有任何人通過自然選擇的機制創造出一個新物種。還沒有任何人接近過這個目標,而近乎所有當下關於新達爾文主義的爭論都圍繞著這個問題。13

自然選擇的含義,就是那些相比而言更能適應其棲息地的自然環境的生物將通過製造具有存活能力的後代的方式占上風,而那些不能適應的個體就會被淘汰。正如在一個受到野獸威脅的鹿群中,那些跑得更快的就自然能夠存活。這麽說顯然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不管這個淘汰過程持續多久,它都不可能使那些鹿轉變爲其他的物種。一匹鹿永遠是一匹鹿。如果我們審視進化論者所提呈的那些他們自稱是對自然選擇的實地觀察的例子,我們就會發現它們只不過是這些人耍的花招罷了。

“工業黑化現象”

1986年,道格拉斯·弗圖瑪(Douglas Futuyma)出版了他的著作《進化的生物學》,該書被看作是用自然選擇來解釋進化理論最明白的表述之一。他舉的相關例子中最著名的一個是飛蛾種群的顔色在英國工業革命時期變黑這一現象。“工業黑化”事件幾乎出現在所有進化論生物學的讀物中,不單是在弗圖瑪的著作裏。後者對它的敍述是建立在英國生理和生物學家伯納德·凱特威爾(Bernard Kettlewell)在20世紀50年代所做的一系列試驗的基礎上的,它可以這樣被概括:


工業黑化”絕對不是進化的證據,因爲該過程沒有産生任何新的蛾類。選擇的只是現有物種而已。此外,黑化的經典故事是虛構的。旁邊的教科書圖片(標榜爲真正的照片)事實上只是進化論者膠在樹幹或釘在樹幹上的死亡的標本而已。

據這一描述,在英國工業革命的起步期,曼徹斯特城周邊的樹木樹皮顔色都比較淡。因而那些棲息在這些樹上的深色飛蛾就很容易被捕食它們的鳥類所發現,它們的存活率也就變得很低。而當50年後,工業污染殺死了全部的地衣,樹皮的顔色也開始變深時,那些淺色的飛蛾就變成最容易被捕捉的,因爲它們最容易被發現。結果就是,淺色飛蛾對深色飛蛾的比例降低了。進化論者將這看作是支援他們理論的重大證據之一。通過一番添油加醋,他們想要表明淺色飛蛾“進化”爲了深色飛蛾。然而,即使我們假定這種假設是正確的,它顯然還是不能被當作支援進化論的證據,因爲這一過程中沒有任何前所未有的新物種誕生。深色飛蛾在工業革命之前就已經存在了,發生變化的只是不同飛蛾種群間的相互比例。這些飛蛾並沒有獲得任何可以引起“種形成”的新的特質或器官。要讓飛蛾變爲另一種物種,比如一隻鳥,人們必須在它的基因中添加別的元素。也就是說,一套完全不同的“基因程式”必須被下載到它的身體內以便它能夠獲得爲鳥類所獨有的特徵。

這就是我們給於進化論者所講的工業黑化故事的回答。然而,故事還有衍生出另一根有趣的枝節:不單是對它的詮釋,而且故事的本身也存在著紕漏。分子生物學家約納森·威爾士(Jonathan Wells)在他的著作《進化的偶像》中提及,這個關於灰蛾的故事,雖然已被列入每一本進化生物學的讀物,從這個意義上將成爲了一個“偶像”,事實上並不符實。威爾士在他的書中談到,伯納德·凱特威爾的被認爲是爲該故事提供了佐證的實驗事實上是一個科學的醜聞。構成醜聞的基本元素有以下幾點:

• 許多繼凱特威爾之後的實驗顯示只有一種灰蛾是棲息在樹幹上的,而所有其他的種類都偏向於棲息在短小、橫向的樹枝底部。自1980年以來,人們已經清楚地知道灰蛾通常不會棲息在樹幹上。經過25年的實地考察,西裏爾·克拉克(Cyril Clarke)、羅裏·好萊特(Rory Howlett)、麥克爾·馬傑魯斯(Michael Majerus)、托尼·利伯特(Tony Liebert)和保羅·佈雷克費爾德(Paul Brakefield)等科學家總結出:“在凱特威爾的實驗中,飛蛾被迫反常行爲,所以實驗的結果也不能作爲科學的被接受。”

• 而那些測試凱特威爾的結論的科學家們還獲得了更有趣的發現:雖然人們預計淺色飛蛾在英國較少受污染的地區數量會更多,但事實上那裏的深色飛蛾的數量是淺色的四倍。這也就意味著在灰蛾數量和樹幹顔色之間不存在任何關聯,這和被各種進化論的資料所重復的凱特威爾的宣稱完全相左。

• 隨著研究的深入,醜聞的嚴重程度也在加大: 凱特威爾所拍攝的那些“棲息於樹幹上的飛蛾”實際上都是死蛾。凱特威爾把死蛾的標本或粘或釘到樹幹上,然後將其拍攝下來。的確,要在現實中捕捉到這樣的鏡頭幾乎沒有可能,因爲飛蛾的棲息地在樹葉的背部,而不是樹幹上。14

這些事實在20世紀90年代才被科學界發現。工業黑化——這一數十年來在《進化論入門》的大學教程裏最受寵的課題之一——神話的崩潰,給進化論者帶來了沈重的打擊。他們中的一位傑裏·考涅(Jerry Coyne)這樣說道:

我的驚異和我六歲時,得知是我的父親而不是聖誕老人在平安夜帶給我聖誕禮物時的反應差不多。15

就是這樣,“自然選擇最著名的例子”作爲科學醜聞被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爲自然選擇並非像進化論者所說的那樣,是“進化的機制”。它既不能在生命體中添加或減少某種器官,也不能將一種物種轉變爲另一種。

爲什麽自然選擇無法解釋物種複雜性?


自然選擇被當作一種優勝劣汰的機制。它是一種保持現有物種不退化的保護性力量。除此以外,它不具備任何將一個物種轉變爲另一個物種的能力。

自然選擇對進化論不能做出任何貢獻,因爲這一機制永遠不能增加或改善某一物種的遺傳信息。它也不能將一種物種變爲另一種:將海星變爲魚,或將魚變爲青蛙,或將青蛙變爲鱷魚,或將鱷魚變爲鳥。間斷平衡論最堅定的擁護者史蒂芬·哲·高德(Stephen Jay Gould)是如此描述自然選擇論的困境的:

達爾文主義的精髓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自然選擇是促成進化的創造性力量。沒有人否認自然選擇會淘汰那些不具適應性的成員,但達爾文主義的理論還要求它同時創造出具有適應能力的新物種。16

另一個進化主義者在自然選擇問題上對我們的誤導是:自然選擇是一種有意識行爲。事實並非如此。自然選擇不具有任何意志,可以讓它決定對生命體來說什麽是好,什麽是壞。因此,人們也不應該通過自然選擇來解釋生物系統和器官“不可降歸的複雜性”。這些系統或器官是數量衆多的成員相互配合的結果,它們中的每一個一旦失靈,就會導致整體的癱瘓。(比如,人類的眼睛只有在它所有的組織都完好的情況下才能看到東西)。這麽看,那個能將所有這些組成部分聚集到一起的意志必須具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從一開始就能夠瞄準它所要達到的目標。既然自然選擇不具有任何意識或意志,它也不可能這麽做。這個撼動進化論根基的的事實也曾經困擾達爾文,他寫道:“如果有朝一日被證明,沒有任何複雜的生物器官是通過衆多連續的小規模突變所形成的,那麽我的理論就會徹底崩潰。”17

自然選擇只能淘汰那些畸形、衰弱和缺乏適應力的個體。它不能夠製造新的物種、遺傳信息或者器官。也就是說,生物不能通過自然選擇而進化。達爾文自己也接受了這個事實,他寫道:“自然選擇本身不能起任何作用,除非良性突變碰巧産生。”18 這也是爲什麽新達爾文主義把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並稱爲“良性突變的動因”的原因。但我們將看到,突變只能是“惡性變異的動因”。  

基因突變


突變不會向生物體的DNA加入新資訊:由於突變,組成遺傳信息的粒子被帶離它們所在的位置,被毀壞或被攜帶至另一個不同的位置。突變不會讓生物體獲得新的器官或新的特徵。它們只會引起畸形,比如腿從背後伸出,或者耳朵從腹部長出。

突變被定義爲細胞核內攜帶生物體所有遺傳信息的DNA分子中所産生的斷裂或更替。這些斷裂或更替是譬如輻射或化學反應等外界作用的結果。所有的突變都是一種“意外”,或者造成組成DNA的核苷的損壞,或者是它們的挪位。大多數時候,它們造成損害和挪位元規模如此之大,以致細胞沒有能力再將其修復。

突變不是一根能讓生命體變得更高級和完美的魔杖。相反它的直接作用總是有害的。突變所引發的結果類似人們在長崎、廣島和切爾諾貝利的經歷,那就是:死亡、殘廢和疾病。

原因很簡單:DNA具有及其複雜的結構,隨機性的作用對它有害無益。B·G·蘭加納坦(B.G.Ranganathan)這樣說過:

首先,真正的突變在自然界中很少發生。其次,大多數突變是有害的,因爲它們只是隨機産生,而非基因結構中的有序改變。而任何在一個高度有序的結構中發生的隨機變化都是有害無益的。譬如,當地震撼動一幢大樓那樣高度有序的結構時,樓體內會發生任意的變化,而它們無論如何不可能是一種改善。 19

不出所料,到現在爲止還沒有任何有益的突變被觀察到。所有的突變都被證實爲是有害的。在一份由原子輻射的遺傳作用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爲了調查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核武器的使用所造成的突變而建立的——發表的報告中,進化論生物學家華倫·韋佛(Warren Weaver)寫道:許多人不能接受差不多所有已知的突變基因都是惡性的這一事實,因爲他們把突變看作是生物進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種良性的作用,即低等生物向高等的進化,怎麽可能是來源於幾乎總是惡性的突變呢? 20

至今爲止所有企圖“製造良性突變”的努力都失敗了。進化論者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在果蠅身上執行了無數試驗——因爲果蠅繁殖迅速,所以突變的産生也更快。一代接一代的果蠅發生了突變,但沒有任何良性的突變被發現。進化論基因學家高登·泰勒(Gordon Taylor)這麽寫道:

這是一個驚人卻又鮮爲人知的事實:儘管基因學家在遍佈全球的實驗室裏用超過60年的時間來繁殖果蠅,而且它們每11天就更新換代,他們還是沒有發現任何新物種,甚至只是一種新的酶的産生。21

另一位研究者,麥克爾·皮特曼(Michael Pitman)是如此評價果蠅實驗的失敗的:

摩根(Morgan)、高特史密德(Goldschmidt)、穆勒(Muller)和其他的基因學家將幾代果蠅置於熱、冷、明、暗、化學處理、輻射等等的極端條件下,製造出了各種各樣,但幾乎都是微不足道或有害的突變。這算是人爲的進化嗎?顯然不是:這些基因學家製造出來的怪物中,只有極少數可以在試管以外存活。實際上,變種的個體或者死亡,或者喪失生殖能力,或者傾向於退化爲野生種類。22


進入二十世紀以來,進化論生物學家試圖通過創造突變型蠅類,來尋求有益的突變。但這些努力導致了病態和畸形的生物。上左圖顯示了正常果蠅的頭部,下右圖顯示了腿從頭部伸出的果蠅的頭部。上右圖顯示了有畸形翅膀的果蠅,這些都是突變的結果。

同樣的事實也適用於人類。所有在人體內被觀察到的突變都是有害的。進化論者利用障眼術遮掩這一事實,甚至列舉有害的突變作爲進化的佐證。所有在人體內發生的突變都以生理畸形、先天愚型、唐式綜合症、白化病、侏儒症等的殘疾或者癌症終結。而這些突變卻在進化論的教科書中卻被描述爲“進化機制在發揮作用”。不用說,給人類帶來殘疾和疾病的過程不可能是“進化的機制”,既然進化指的是更具適應力的種群的出現。

綜合而言,一共有三個主要原因使得突變不能被進化論者用來服務他們的主張:

1) 突變的直接作用是有害的:因爲它們的發生是隨機的,它們總是會損害受他們影響的生命體。理智告訴我們,對於一個完美而複雜的結構的無意識干涉不能改善它,只能損壞它。確實,還沒有任何“有用的突變”被發現過。

2)突變不能給生物體的DNA添加任何新的資訊:作爲突變的結果,構成遺傳信息的粒子或者被移動,或者被毀滅,或者被帶到別的位置。突變不能使生命體獲得新的器官或特質。他們只能造成諸如腿從後背,或者耳朵從腹部長出這樣的畸形。

3)爲了把突變遺傳給下一代,它必須發生在生命體的繁殖細胞內:一個在別的細胞或器官內産生的任意改變是不能被傳給後代的。譬如,一隻在輻射或其他外界作用下變形的眼睛不會傳遞到後代身上。

生物不可能是進化而來的,因爲自然界中不存在任何可以引發進化的機制。此外,我們的這一結論也與化石記錄相符,後者不但不能顯示進化一度存在,而且正好是其反面。

 
    
13 Colin Patterson, "Cladistics", Interview avec Brian Leek, Peter Franz, March 4, 1982, BBC.
14 Jonathan Wells, Icons of Evolution: Science or Myth? Why Much of What We Teach About Evolution is Wrong, Regnery Publishing, 2000, pp. 141-151.
15 Jerry Coyne, "Not Black and White", a review of Michael Majerus's Melanism: Evolution in Action, Nature, 396 (1988), pp. 35-36.
16 Stephen Jay Gould, "The Return of Hopeful Monsters", Natural History, vol. 86, July-August 1977, p. 28.
17 Charles Darwin, The Origin of Species: A Facsimile of the First E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 189.
18 Ibid, p. 177.
19 B. G. Ranganathan, Origins?, Pennsylvania: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8.
20 Warren Weaver, "Genetic Effects of Atomic Radiation", Science, vol. 123, June 29, 1956, p. 1159.
21 Gordon R. Taylor, The Great Evolution Mystery,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3, p. 48.
22 Michael Pitman, Adam and Evolution, London: River Publishing, 1984, p.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