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舉要

一、信仰安拉

伊斯蘭教是一神信仰的宗教,安拉是伊斯蘭教信仰的唯一神靈。安拉(اللَّهُ)在阿拉伯語中系特指單數詞形,本意為“那個唯一的神靈”。“除安拉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有許多最美的名號”(20:8),“安拉有許多極美的名號,故你們要用那些名號呼籲他”(7:180),“你們可以稱他為安拉,也可以稱他為至仁主”(17:110)。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結合安拉的許多名號,可見安拉具有四大屬性,即永恆性、獨一性、權威性和仁慈性。

安拉既是萬物的本原,亦是唯一真實的永恆存在,更是唯一永恆的超自然力量,具有無可置疑的永恆性。安拉在時間的維度上無始無終,在空間的維度上無邊無際。安拉本體具有永恆性,安拉不生不滅,永生不滅者唯有安拉,除安拉本體外再無永恆。無論天地萬物抑或今生後世,皆受造于安拉。凡受造之物既有受造之日,必有消亡之時,雖可天長地久,絕不可永恆存在。受造于安拉的人類必將死亡,受造于安拉的天地萬物必將毀滅,受造于安拉的後世必將終結,受造于安拉的樂園和火獄必將不復存在,芸芸眾生和天地萬物直至後世的樂園和火獄皆有預定的存在期限,而萬事只歸安拉,安拉是一切的歸宿。“他是永生不滅的”(2:255),“他是前無始後無終的”(57:3),“除他的本體外,萬物都要毀滅”(28:88),“凡在大地上的,都要毀滅;惟有安拉的本體……將永恆存在”(55:26-27)。

獨一性無疑是安拉的重要屬性,獨尊安拉可謂伊斯蘭教的信仰體系中至高無上的神學信條。安拉系天地間獨一無二的神靈,除安拉外再無神靈。安拉獨一無偶,更無子嗣,系至高無上的唯一永恆,再無他物可與安拉同在。《古蘭經》36次提及“除安拉外,絕無應受崇拜者”(لَا إِلَهَ إِلَّا هُوَ),意為應受崇拜者唯有神靈,除神靈外再無應受崇拜者,而除安拉外再無神靈,安拉是唯一的神靈,亦是唯一的受崇拜者。“你們只應當崇拜安拉”(11:2),“安拉,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2:255),“你們所崇拜的,是唯一的主宰”(2:163),“在天上地下,唯有安拉應受崇拜”(6:3),“他在天上是應受崇拜的,在地上也是應受崇拜的”(43:84),“你不要使任何物與安拉同受崇拜”(17:22),“你不要使任何神明與安拉同受崇拜”(17:39)。《古蘭經》24次提及“一切讚頌,全歸安拉”(الْحَمْدُ لِلَّهِ),意為凡受造之物,皆讚頌安拉,安拉是唯一的受讚頌者,而讚頌安拉者不止世間的人類,亦不止天界的鎮尼。“凡在天地間的,都讚頌安拉”(59:1),“七層天和大地,以及萬有(其中的萬物),都讚頌安拉超絕萬物,無一物不讚頌安拉超絕萬物”(17:44)。《古蘭經》第112章高度地概括了安拉的獨一性:“你說,他是安拉,是獨一的主;安拉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112:1-4)。

安拉是創造者和主宰者,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安拉不僅創造天地萬物,而且創造今生後世,既賦予生命,亦降臨死亡,直至在末日起死回生。“安拉是萬物的創造者”(13:16),“他從無生物中造出生物,從生物中造出無生物”(6:95),“你們原是死的,而他以生命賦予你們,然後使你們死亡,然後使你們復活,然後你們要被召歸於安拉”(2:28),“安拉創造你們,然後供給你們,然後使你們死亡,然後使你們復活”(30:40)。安拉創造系無中生有抑或從無到有,源于安拉意欲,無需任何前提;安拉可使天地萬物從無到有,亦可使天地萬物從有到無。“他是天地的創造者,當他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他只對那件事說聲‘有’,它就有了”(2:117),“在那日,安拉說有,世界就有了”(6:73),“當他欲造化任何事物的時候,他的事情只是說聲:‘有’,它就有了”(36:82)。大地和蒼穹皆受造于安拉;安拉首先創造大地,繼而創造諸天。安拉是“創造大地和蒼穹者”(20:4),“他在六日之中創造了天地萬物”(11:7),“他已為你們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複經營諸天,完成了七層天”(2:29)。天界的鎮尼和世間的人類亦皆受造于安拉;安拉首先創造天界的鎮尼,繼而創造世間的人類。“他曾用陶器般的幹土創造人,他用火焰創造精靈”(55:14-15),“我確已用黑色的成形的粘土創造了人。以前,我曾用烈火創造了精靈”(15:26-27)。人類起源于安拉創造,受造于安拉的阿丹是人類的始祖,世人皆為阿丹的後裔。“你們的主,創造了你們,和你們以前的人”(2:21),“他用土創造阿丹,然後他對阿丹說:‘有’,阿丹就有了”(3:59),“他從一個人創造你們,他把那個人的配偶造成與他同類的,並且從他們倆創造許多男人和女人”(4:1),“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安拉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49:13)。安拉不僅創造天地萬物和今生後世,而且主宰大千世界和芸芸眾生,使萬物有序,前定生老病死和世間禍福,天地萬物的主權只屬於安拉。“他治理自天至地的事物”(32:5),“他創造萬物,並加以精密的註定”(25:2),“安拉建立諸天……制服日月,使其各自運行到一個定期”(13:2),“他是創造晝夜和日月的,天體運行各循一條軌道”(21:33),“他使黑夜侵入白晝,使白晝侵入黑夜;他制服日月,各自運行至一定期”(35:13),“天地的國權歸安拉所有”(3:189),“一切事物的主權都在他的掌握之中”(36:83),“任何世代,都不能在自己的期限之前滅亡,也不能在自己的期限之後淪喪”(23:43)。凡受造之物,無論大千世界抑或今生後世,必將消失,而永恆只屬於安拉。“我只本真理而創造世界,我只使他們存在至一定期”(46:3)。

安拉具有仁慈性,廣施仁慧,賜福芸芸眾生;世人無時無刻不在享受著安拉的恩惠,唯有感謝安拉的仁慈。“安拉對於世人,確是至愛的,確是至慈的”(2:143),“你們的主,是有廣大慈恩的”(6:147),“我確已使你們在大地上安居,並為你們在大地上設生活所需”(7:10),“安拉以大地為你們的席,以天空為你們的幕,並且從雲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出許多果實,做你們的給養”(2:22),“我展開了大地,並把許多山嶽安置在大地上,而且使各種均衡的東西生出來。我在大地上為你們和你們所不能供養者而創造了許多生活資料”(15:19-20),“他以大地為你們的安息之所,他為你們在大地上開闢許多道路,以便你們達到旅行的目的地。他從雲中降下有定量的雨水,借雨水而使已死的地方復活”(43:10-11),“他創造萬類,而以船舶和牲畜供你們騎乘,以便你們端坐在上面”(43:12-13),“安拉為你們創造了牲畜,以便你們騎乘,並食用它們的肉,你們由它們獲得許多利益,以便你們騎著它們,去尋求你們胸中的需要,你們用它們和船舶載運貨物”(40:79-80),“他為憐憫你們而為你們創造黑夜和白晝,以便你們在黑夜安息,而在白晝尋求他的恩惠”(28:73),“安拉為你們以地面為居處,以天空為房屋,他以形象賦予你們,而使你們的形象優美,他供給你們佳美的食物”(40:64),“安拉創造天地,並從雲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產各種果實,作為你們的給養;他為你們制服船舶,以便它們奉他的命令而航行海中;他為你們制服河流;他為你們制服日月,使其經常運行,他為你們制服晝夜。你們對主的要求,他對你們都有所賞賜。如果你們計算安拉的恩惠,你們不能加以統計”(14:32-34)。根據《古蘭經》,安拉有許多極美的名號,而“至仁至慈”無疑是《古蘭經》中出現次數最多的安拉尊名。《古蘭經》共計114章經文,除第九章即“懺悔”章外,其餘113章皆以“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作為章首開端。

“幽玄”(الْغَيْبِ)本意為“目不可見”,特指受造于安拉而世人無從知曉的存在,在哲學層面屬於不可知論的認識範疇。世人不可知幽玄,知幽玄者惟有安拉。“我的確知道天地的幽玄”(2:33),“他是全知幽玄的,他不讓任何人窺見他的幽玄”(72:26),“安拉不致於使你們窺見幽玄”(2:179),“安拉那裡,有幽玄的寶藏,只有他認識那些寶藏”(6:59),“幽玄只歸安拉”(10:20)。除安拉外,再無全知者,即便受到安拉啟示的使者,亦不知幽玄。“除安拉外,在天地間的,不知幽玄”(27:65),“除他所啟示的外,他們絕不能窺測他的玄妙”(2:255)。安拉系唯一永恆的超自然力量,既無形象亦無始終,至於形象和時空皆出自安拉創造。“眾目不能見他,他卻能見眾目”(6:103)。世人不可目見安拉,更不可以任何形象匹配安拉,唯有通過安拉在天地之間向世人昭示的種種跡象而感悟安拉的尊大。“天地的創造,晝夜的輪流,利人航海的船舶,安拉從雲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複生,並在大地上散佈各種動物,與風向的改變,天地間受制的雲,對於能瞭解的人看來,此中確有許多跡象”(2:164),“他展開大地,並在大地上安置許多山嶽和河流,他把每種果實造成兩性的,他以黑夜覆蓋白晝。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13:3),“天上地上,在信道者看來確有許多跡象。安拉創造你們,並散佈各種動物,在堅信者看來,其中有許多跡象。晝夜的輪流,安拉從雲中降下給養,就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復活,以及改變風向;在能瞭解的人看來,其中有許多跡象。這些是安拉的跡象”(45:3-6),“晝夜與日月,都是他的跡象。你們不要向日月叩頭,你們應當向創造那些跡象的安拉叩頭”(41:37),“在大地上對於篤信的人們,大地上有許多跡象;在你們自身中也有許多跡象”(51:20-21),“我將在四方和在他們自身中,把許多跡象昭示他們,直到他們明白《古蘭經》確是真理”(41:53)。《古蘭經》第30章中列舉了安拉的七種跡象:“他的一種跡像是:他用泥土創造你們,然後,你們立刻成為人類,散佈各方。他的一種跡像是: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以便你們依戀她們,並且使你們互相愛悅,互相憐恤。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他的一種跡像是:天地的創造,以及你們的語言和膚色差異,對於有學問的人,此中確有許多跡象。他的一種跡像是:你們在黑夜和白晝睡眠並且尋求他的恩惠;對於會聽話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他的一種跡像是:他使你們以恐懼和企圖的心情看電光,他從雲中降下雨水,借雨水使已死的大地復活,對於能瞭解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他的一種跡像是:天地依他的意志而堅定,當他對長眠地下的你們叫喚一聲的時候,你們立刻就出來了”,“他的一種跡像是:他派遣風來傳達佳音,使你們嘗試他的恩惠,使船舶奉他的命令而航行,以便你們尋求他的恩惠,以便你們感謝”(30:20-25,30:46)。至於否認安拉在天地之間向世人昭示的跡象者,等同于否認安拉的不信道者。“否認我的跡象而加以蔑視者,所有的天門必不為他們而開放,他們不得入樂園,直到纜繩能穿過針眼”(7:40),“否認我的跡象者,我要使他們不知不覺地漸趨於毀滅”(7:182)。

二、信仰末日

信仰安拉與信仰末日是伊斯蘭教五項基本信仰的核心內容,亦是自古以來遵行正道者的共同信仰。“你們應當崇拜安拉,應當畏懼末日”(29:36),“信道的人、猶太教徒、拜星教徒、基督教徒,凡確信安拉和末日,並且行善的人,將來必定沒有恐懼,也不憂愁”(4:69)。 今世是安拉考驗世人之地,大地並非永恆之地。“我確已使大地上的一切事物成為大地的裝飾品,以便我考驗世人,看誰的工作是最優美的。我必毀滅大地上的一切事物,而使大地變為荒涼的”(18:7-8),“財產和後嗣是今世生活的裝飾;常存的善功,在安拉看來,是報酬更好的,是希望更大的”(18:46),“你們的財產和子嗣,只是一種考驗,安拉那裡有重大的報酬”(64:15),“今世的生活,只是遊戲、娛樂,點綴、矜誇”(57:20)。

在《古蘭經》中,末日作為今世終結之日,有諸多稱謂。“報應日”(1:4)、“重大日”(6:15)、“無疑之日”(3:9)、“臨近之日”(40:18)、“復活之日”(38:85)、“相會之日”(40:15)、“判決之日”(77:38)、“悔恨之日”(19:39)、“被警告之日”(51:60)、“吹號角之日”(6:73)、“互相呼叫之日”(40:32)、“不可抗拒之日”(42:47)、“警告實現之日”(50:20)、“一切秘密被揭穿之日”(86:9)、“眾見證起立之日”(40:51)、“毫無疑義的集合日”(42:7)、“煙霧漫天的日子”(44:10)、“安拉集合眾使者的日子”(5:109)“嚴重的一日”(76:27)、“災難普降日(76:7)、“痛苦日”(43:65)、“破壞日”(22:55)、 “甄別日”(44:40)、“清算日”(38:53)、“聚會日”(64:9),皆特指末日。

末日降臨系突然之間發生,蒼穹破裂、星宿黯淡、群星飄墮、日月相會、海洋澎湃、海水倒流、大地震盪、山巒崩潰、山嶽消失諸種現象,皆為末日降臨的徵兆。“當震耳欲聾的轟聲來臨的時候”(80:33),“當眼目昏花,月亮昏暗,日月相合的時候”(75:7-9),“當天破裂的時候,天將變成玫瑰色,好像紅皮一樣”(55:37),“在天體震動,山嶽逝去之日”(52:9-10),“在那日,天象熔銅,山象采絨”(70:8-9),“在那日,這大地要變成別的大地,諸天也要變成別的諸天”(14:48),“在那日,號角將被吹響,你們就成群而來;天將被開闢,有許多門戶;山巒將被移動,而變成幻影”(78:18-20),“在那日,諸天將與白雲一道破裂”(25:25),“當他們不知不覺的時候,刑罰必定忽然降臨他們”(29:53),“那種刑罰將在他們不知不覺的時候,忽然降臨他們”(26:202)。

“他們問你復活在什麼時候實現,你說:‘只有我的主知道,它將在什麼時候實現。’你說:‘只有我的主知道那個時候,只有他能在預定的時候顯示它。它在天地間是重大的,它將突然降臨你們’”(7:187),“他們問你復活時在什麼時候實現,你怎能說明它呢?唯有安拉能知它的究竟”(79:42-44),“復活時的知識只有他知道,你們只被召歸於他”(43:85),可見末日何時降臨,屬於安拉之幽玄,唯有安拉知曉,世人不可預知,不可隨意揣度,更不可妄言。穆罕默德雖貴為安拉的使者,亦不知其身後之事,不知末日何時到來。據經注學家的解讀,爾撒必將在末日降臨的前夕複臨人世,以公正的伊瑪目和秉公斷案的法官身份匡扶正義和弘揚真理,爾撒複臨人世則被視為末日降臨的徵兆。然而,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爾撒已死,而所有死者在末日之前皆不可複生。此解顯然有悖於《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卻有以《聖經》注釋《古蘭經》的明顯痕跡,不足憑信。凡自稱知曉末日到來的預兆之人,皆系假借安拉的名義而造謠者。

安拉無疑是大千世界的唯一本原。今生受造于安拉,必有終結之日,天地萬物將不復存在。末日降臨之日亦是安拉再造之時,過往生靈將被悉數復活。“你們原是死的,而他以生命賦予你們,然後使你們死亡,然後使你們復活,然後你們要被召歸於他”(2:28),“他使你們生,然後使你們死,然後使你們復活”(22:66),“你們必定死亡。然後你們在復活日必定要復活”(23:16),“我必定要使死人復活”(36:12),“復活確是要來臨的,毫無疑義,安拉要使墳墓裡的人復活起來”(22:7),“至於那些死人,安拉將來要使他們復活,然後,把他們集合在他那裡”(6:36),“每一個有氣息的,都要嘗死的滋味,然後,你們將被召歸於我”(29:57)。“安拉——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在毫無疑義的復活日必集合你們”(4:87),“在那日,我將天卷起猶如卷軸將書畫卷起一樣。起初我怎樣創造萬物,我要怎樣使萬物還原”(21:104),“在那日,人們將為全世界的主而起立”(83:6),“這是判決之日,我把你們和先民集合在一起”(77:38)。

芸芸眾生將在末日回歸安拉,接受安拉的判決。凡受到安拉的引導而遵行正道者,將在後世的樂園之中享受優厚的報酬。凡違背安拉的引導而否認正道者,將在後世的火獄之中遭受刑罰的折磨。“在那日,人人都要發現自己所作善惡的記錄陳列在自己面前”(3:30),“在那日,他們將彼此分離。不信道者,將自受其不信的惡報,行善者只為自己預備安宅,以便安拉用他的恩典去報酬信道而且行善者”(30:43-45),“在那日,他將在聚會日集合你們;那是相欺之日。信仰安拉,而且行善的人,他將解除他的罪惡,而且使他入下臨諸河的樂園,而永居其中……不信道,而且否認我的跡象的人們,是火獄的居民,他們將永居其中”(64:9-10),“在那日,許多面目是光華的,在仰視他們的主的。在那日,許多面目是愁苦的,他們確信自己必遭大難”(75:22-25),“在那日,有些臉將變成白皙的,有些臉將變成黝黑的。至於臉色變黑的的人,(天使將對他們說):‘你們既信道後又不信道嗎?你們為不信道而嘗試刑罰吧。’至於臉色變白的人,將入于安拉的慈恩內,而永居其中”(3:106-107),“一部分人將在樂園,一部分人將在烈火中”(42:7),“至於信道而且行善的人,他要使他們享受完全的報酬,並且把他的恩惠加賜他們。至於拒絕為僕,而且妄自尊大者,他要以痛苦的刑罰懲治他們”(4:173)。

樂園系安拉給予信道而且行善者在後世的報酬。“在那日,樂園的居民將在一個最優的居住之地,一個最美的休息之所”(25:24),“敬畏者得在他們的主那裡,享受下臨諸河的樂園,他們得永居其中,並獲得純潔的配偶,和安拉的喜悅”(3:15),“信道而且行善的人,我將使他們入下臨諸河的樂園,而永居其中。他們在樂園裡有純潔的配偶,我將使他們入於永恆的庇蔭中”(4:57),“敬畏者必定要住在安全的地方——住在樂園之中,住在泉源之濱,穿著綾羅綢緞,相向而坐。結局是這樣的:我將以白皙的、美目的女子,做他們的伴侶。他們在樂園中,將安全地索取各種水果。他們在樂園中,除初次的死亡外不再嘗死的滋味”(44:51-56),“常住的樂園,他們將入其中,他們在裡面,戴的是金鐲和珍珠,穿的是絲綢”(35:33),“敬畏的人們必定在許多樂園中,在許多泉源畔,接受他們的主所賞賜的”(51:15-16),“其中有水河水質不腐;有乳河,乳味不變;有酒河,飲者稱快;有蜜河,蜜質純潔”(47:15)。

地獄的情景則與樂園形成鮮明的對比,乃是令人恐怖的去處。“火獄確是伺候著,它是悖逆者的歸宿”(78:21),“不信我的跡象的人,我必定使他們入火獄”(4:56),“罪人們將來必永居於火獄之中”(43:74),“放蕩者必定要得一個最惡的歸宿——那就是火獄”(38:56),“不信道者,將遭火獄的火刑,既不判他們死刑,讓他們死亡,又不減輕他們所遭的火刑”(35:36),“我已為不義的人,預備了烈火,那烈火的煙幕將籠罩他們。如果他們(為乾渴而)求救,就以一種水供他們解渴,那種水象瀝青那樣燒灼人面,那飲料真糟糕!那歸宿真惡劣”(18:29),“火獄有七道門,每道門將收容他們中被指定的一部分人”(15:44),“不信道者,將一隊一隊地被趕入火獄”(39:71),“迫害信士和信女而不悔過的人們,必受火獄的刑罰”(85:10),“在那日,你將看見罪人們帶著桎梏,成雙成對地被捆綁起來;他們的襯衣是用瀝青做的,火將籠罩他們的臉。以便安拉依據各人所行的善惡而加以報酬”(14:49-51),“這是犯罪者所否認的火獄。他們將往來於火獄和沸水之間”(55:43-44),“他們的上面,有層層的火,他們的下麵,也有層層的火”(39:16)。

在樂園與地獄之間,有一個不定的空間,名為“高處”。《古蘭經》第7章的章名,即為“高處”。“他們中間將有一個屏障。在那個(屏障)的高處將有許多男人,他們借雙方的儀錶而認識雙方的人,他們喊叫樂園的居民說:‘祝你們平安!’他們羡慕樂園,但不得進去。當他們的眼光轉向火獄的居民的時候,他們說:‘我們的主啊!求你不要使我們與不義的民眾同住’”(7:46-47)。多數經注學家認為,所謂“高處”位於樂園與火獄之間,而 “高處”的居民系功過相抵而既不得入樂園亦不至入火獄的人。此處需要強調的是,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安拉是唯一永恆的超自然力量,至於今生和後世皆受造于安拉,而後世的樂園和火獄如同今世的天地一樣,只可天長地久,絕非永恆存在,樂園中的行善者和火獄中的作惡者只可久居其中,絕非“永居其中”。

三、信仰安拉創造的鎮尼與天使

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安拉創造了鎮尼的世界與人類的世界。“他曾用陶器般的幹土創造人,他用火焰創造精靈”(55:14-15)。此處“精靈”(الْجِنَّ)應音譯為鎮尼;精靈一詞系借用漢語之意譯,極易導致歧義,實不可取。安拉創造鎮尼於天界,鎮尼系妙體之身,而創造人類於塵世,人類系肉體之身。“我確已用黑色的成形的粘土創造了人。以前,我曾用烈火創造了精靈”(《古蘭經》15:26-27),“當時,你的主對眾天使說:‘我必定在大地上設置一個代理人。’他們說:‘我們贊你超絕,我們贊你清淨,你還要在大地上設置作惡和流血者嗎?’他說:‘我的確知道你們所不知道的’”(《古蘭經》2:30),可見安拉在創造人類之前,首先創造了鎮尼的世界。有經注學家認為,安拉曾先於人類而在大地上創造鎮尼,受造于安拉的鎮尼曾經在大地上作惡多端,亦有經注學家認為,鎮尼等同於惡魔,而易蔔劣斯是鎮尼之首,上述兩種說法未見於《古蘭經》的相關啟示,純屬杜撰,不足憑信。先賢王靜齋亦認為,前人關於鎮尼的說法大都來自歷代經注學家的解讀,恐有以訛傳訛之嫌,不可當真。鎮尼一詞先後23次出現在《古蘭經》的啟示,《古蘭經》第70章的章名即為鎮尼。“我確已用黑色的成形的粘土創造了人。以前,我曾用烈火創造了精靈”(15:26-27),可見先有鎮尼的世界而後有人類的世界。至於人類受造于土、天使受造于光而鎮尼受造於火的說法,源於《聖訓》的相關記載,未見於《古蘭經》的啟示之中。另據王靜齋經注,鎮尼是受造之物,故不可稱之為神,又因鎮尼有善惡之分,故不可統稱之為妖怪,再因人死後稱鬼,故鎮尼亦不可稱之為鬼。

鎮尼和人類作為受造之物皆應敬畏安拉和崇拜安拉。“我創造精靈和人類,只為要他們崇拜我”(51:56),“當時,我曾使一夥精靈,走到你面前,來靜聽《古蘭經》。當他們來到了他面前的時候,他們說:‘大家靜聽吧!’誦讀既畢,他們就回去警告他們的宗族,他們說:‘我們的宗族啊!我們確已聽見一本在穆薩之後降示的經典,它能證實以前的天經,能指引真理和正路。我們的宗族啊!你們當應答安拉的號召者,而歸信安拉,安拉將赦宥你們的一部分罪過,並使你們得免於痛苦的刑罰’”(《古蘭經》46:29-31),“你說:‘我曾奉到啟示:有幾個精靈已經靜聽,並且說:我們確已聽見奇異的《古蘭經》,它能導人于正道,故我們信仰它,我們絕不以任何物配我們的主”(《古蘭經》72:1-2)。然而,如同人類區分為信士與不信道者,鎮尼亦有善惡之分,或為天使,或為惡魔。“我這樣以人類和鎮尼中的惡魔為每個先知的仇敵”(6:112),“絕不要讓惡魔妨礙你們,它確是你們的仇敵”(43:62),“惡魔必定要離間他們,惡魔確是人類的明敵”(17:53),“你們不要崇拜惡魔,它確是你們的仇敵”(36:60),可見使者和信士的仇敵,既來自人類,亦來自鎮尼。《古蘭經》數次將鎮尼和人類相提並論,兩者儘管形態各異,或為妙體之身,或為肉體之身,皆受造于安拉,亦將回歸安拉。鎮尼和人類中的信士將以後世的樂園為歸宿,鎮尼和人類中的不信道者將以後世的火獄為歸宿。“你的主的判辭已確定了:我誓必以人類和鎮尼一起充滿火獄”(11:119),“從我發出的判詞已確定了,我必以鎮尼和人類一起填滿火獄”(32:13),“我確已為火獄而創造了許多鎮尼和人類”(7:179)。

天使系鎮尼中的歸信安拉者。“我們各有自己的指定位置,我們必定是排班的,我們必定是讚頌安拉的”(37:164-166),“凡仇視安拉、眾天使、眾使者,以及吉蔔利勒和米卡裡的,須知安拉是仇視不信道的人們的”(《古蘭經》2:98),可見凡是天使,皆為歸信安拉者。“一切讚頌,全歸安拉——天地的創造者!他使每個天使具有兩翼,或三翼,或四翼。他在創造中增加他所欲增加的。安拉對於萬事確是全能的”(35:1),“眾天使讚頌他們的主,並為地面上的人求饒”(42:5),“在你的主那裡的(眾天使),不是不屑於崇拜他的,他們讚頌他超絕萬物,他們只為他而叩頭”(7:206)。天使數目繁多,遍佈天上人間,但是不為世人之肉眼所見。安拉從天使中挑選使者,如同從人類中挑選使者。“安拉從天使中,于人類中揀選若干使者”(22:75),可見天使中有使者,而並非所有的天使皆為安拉的使者。受造于安拉的眾天使,按照安拉的旨意各司其職。《古蘭經》啟示中有85處提及天使,其中最重要的天使分別是向使者傳授安拉啟示的天使吉卜利勒、觀察宇宙的天使米卡裡和守護火獄的天使馬立克(2:97,2:98,43:77)。“我只將管理火獄的造成天使”(74:31),“奉命主管你們的生命的死神,將使你們死亡,然後你們將被召歸於主”(32:11)。安拉亦曾差遣眾天使“記錄各人的言行”;“當坐在右邊和左邊的兩個記錄的天神記錄各人的言行的時候,他每說一句話,他面前都有天神當場監察”(50:17-18),“每個人的前面和後面,都有許多接踵而來的天使,他們奉安拉的命令來監護他”(13:11),“你們的上面,確有許多監視者,他們是尊貴的,是記錄的,他們知道你們的一切行為”(82:10-12)。然而,伊斯蘭教儘管強調信仰天使,卻絕無崇拜天使之意。天使如同世人一樣,皆為受造之物,受崇拜者惟有安拉。“我對眾天神說:‘你們向阿丹叩頭吧!’”(2:34),應指眾天使遵從主命而以阿丹作為朝向叩拜安拉,並非眾天使叩拜阿丹。《古蘭經》屢屢強調“除安拉外再無神靈”和“一切讚頌全歸安拉”,可見無論天使抑或人類皆為受造者,皆須叩拜安拉和讚頌安拉,而安拉是唯一的受拜者和受讚頌者,一切叩拜只屬於安拉,一切讚頌亦只屬於安拉。“一個人既蒙安拉賞賜經典、智慧和預言,他不致對世人說:‘你們做我的奴僕,不要做安拉的奴僕。’但(他必說):‘你們當做崇拜造物主的人,因為你們傳授天經,誦習天經。’他也不致教你們以眾天神和眾先知為主宰”(3:79-80)。相比之下,“猶太人說:‘歐宰爾是安拉的兒子。’基督教徒說:‘麥西哈是安拉的兒子’”(9:30),皆有悖於獨尊安拉的一神信仰,斷不可取。“你將看見眾天使環繞在寶座的四周,頌揚他們的主,他們將被秉公裁判”(39:75),可見天使與人類皆須接受安拉的審判,且有相同的歸宿。

易卜劣斯屬於安拉在天界創造的鎮尼。“當時我對眾天使說:‘你們應當向阿丹叩頭。’他們都叩了頭,但易蔔劣斯除外。他本是鎮尼,所以違背他的主的命令”(18:50),可見易卜劣斯原本是奉主命向阿丹叩頭的眾天使之一,因拒絕遵從主命和違抗安拉旨意而從天使墮落為惡魔。“你不要崇拜惡魔,惡魔確是違抗至仁主的”(19:44),“惟易蔔劣斯自大,他原是不信道的”(38:71),意為易蔔劣斯違抗主命,源於狂妄自大,故啟示屢屢譴責自大者,又因易蔔劣斯抗命不遵,故而成為不信道者。“主說:‘你從樂園中出去吧!你確是被放逐的,你必遭我的棄絕,直到報應日。’他說:‘我的主啊!求你寬待我到人類復活之日。’主說:‘你必定被寬待,直到復活時來臨之日。’他說:‘以你的尊榮發誓,我必將他們全體加以誘惑,惟不誘惑你的純潔的僕人。’主說:‘我的話確是真理,我只說真理;我必以你和人類中順從你的,同齊充滿火獄。’”(38:77-85),“易蔔劣斯確已發現它對他們的猜測是正確的,因為他們都追隨它;只有一夥信士除外”(34:20),“認清正道,然後叛道者,惡魔慫恿他們,並寬慰他們”(47:25),“當事情已被判決的時候,惡魔說:‘安拉確已真實地應許你們,我也曾應許你們,但我對你們爽約了。我對你們本來沒有什麼權力,不過是我召喚你們,而你們響應我的號召’”(14:22),“惡魔確是你們的仇敵,所以你們應當認它為仇敵。它只號召它的黨羽,以便他們做火獄的居民”(35:6),“他們又像惡魔一樣。當時,它曾對人說:‘你不要信道。’當他不信道的時候,它說:‘我的確與你無幹的,我的確畏懼安拉——全世界的主。’他們倆的結局,是同入火獄,而永居其中”(59:16-17),可見易蔔劣斯作為惡魔的特徵,並非以物配主,卻誘惑世人以物配主和背離正道。

四、信仰安拉差遣的使者

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安拉曾經差遣眾先知(النَّبِيِّينَ)和眾使者(رُسُلًا),引領世人遵行正道。據王靜齋經注,先知未曾受賜安拉降示的經典,俗稱聖人,使者皆曾受賜安拉降示的經典,俗稱欽差。《古蘭經》中提及先知的啟示共計47處,提及使者的啟示多達270處。“在你之前,我確已派遣許多使者,去教化古代的各宗派”(15:10),“在你之前,我確已派遣許多使者去教化各民族”(16:63)。“在你之前,我確己派遣許多使者,他們中有我已告訴你的,有我未告訴你的”(40:78),可見使者的數量屬於幽玄的範疇,世人不得而知,唯有安拉知曉。“萬能的、至睿的安拉,這樣啟示你和你以前的眾先知”(42:3),“你確是眾使者之一,你的確是在正路上被派遣的使者之一”(36:2-4),“我不是破天荒的使者”(46:9),可見安拉在穆罕默德之前曾經差遣眾先知和眾使者,穆罕默德只是眾先知和眾使者之一。《古蘭經》曾經提到自有人類以來的25位先知和使者,他們是阿丹、易德立斯、呼德、薩立哈、魯特、易卜拉欣、易斯馬儀、易斯哈格、葉爾孤白、優素福、舒阿卜、艾優卜、祖勒基福勒、哈倫、達烏德、素萊曼、伊勒雅斯、艾勒葉賽爾、優努司、宰凱裡雅、葉哈雅、努哈、穆薩、爾撒、穆罕默德。

使者不同于天使;使者只是凡人,絕非天使下凡人間。“在你之前,我只派遣了曾奉啟示的許多男人……我沒有把他們造成不吃飯的肉身,他們也不是長生不老的”(21:7;21:8),“在你之前,安拉確已派遣了許多使者,並賞賜他們妻子和兒女”(13:38),“我在你之前所派遣的使者,沒有一個是不吃飯的,沒有一個是不往來於市場之間的”(25:20),可見歷代先知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天使,僅僅是肉體之身的凡夫俗子,各有妻室兒女,不免於生老病死,穆罕默德亦常將自己稱作負有傳佈啟示之使命的凡人。“我只是一個同你們一樣的凡人”(18:110),“我們只是象你們一樣的凡人,但安拉施恩於他所意欲的僕人”(14:11),“我跟你們一樣,只是一個凡人”(41:6),“我只是一個曾奉使命的凡人”(17:93),“你(穆罕默德)確是要死的,他們也確是要死的”(39:30),“他(安拉)是創造我,然後引導我的。他是供我食,供我飲的。我害病時,是他使我痊癒的。他將使我死,然後使我復活”(26:78-81),“穆罕默德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如果他病故或陣亡,難道你們就要叛道嗎?”(3:144),“在你之前的任何人,我沒有為他註定長生,如果你死了,難道他們能長生嗎?凡有血氣者,都要嘗死的滋味”(21:34-35)。

“我只派遣眾使者作報喜者和警告者(6:48),“我只派遣使者們報喜信傳警告”(18:56),“我曾派遣許多使者報喜信,傳警告”(4:165),可見安拉賦予眾使者以報喜者和警告者的雙重身份,即奉安拉之命以正道向世人報喜而以末日警告世人。“我沒有以你為他們的保護者,你也絕不是他們的監護者”(6:107),可見安拉差遣的使者並非世人的監護者,唯有安拉是監護者。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安拉差遣歷代使者曾經多次昭示奇跡,用以勸化世人。安拉曾經賜予優素福以圓夢的奇跡,曾經賜予穆薩昭示法老及其臣民和戰勝術士的九種奇跡,安拉賜予爾撒以治病的奇跡並賜予爾撒以從天而降的筵席,安拉使穆罕默德夜行升霄,是為安拉給予使者的跡象。然而,奇跡的昭示皆系出自安拉的意願,並非證明使者具有超人的力量。“除非奉安拉的命令,任何使者不能昭示跡象”(13:38),“任何使者,不應昭示跡象,除非獲得安拉的許可”(40:78)。

“我們信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卜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和爾撒所受的啟示,與眾先知受主所賜的經典,我們對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歸順安拉”(2:136),“他們(信士)人人都確信安拉和他的眾天使,一切經典和眾使者。(他們說:)‘我們對於他的任何使者,都不加以歧視’”(2:285),“確信安拉和眾使者,而不歧視任何使者的人,他將以他們(應得)的報酬賞賜他們”(4:152),可見伊斯蘭教信仰包括自阿丹至穆罕默德的眾先知和眾使者,信士對待眾先知和眾使者須一視同仁,不可區別對待,不可隨意褒貶,更不可否認其中任何一位先知和使者。猶太人否認爾撒和穆罕默德是安拉差遣的使者,基督徒則將爾撒視作最後的使者而否認穆罕默德是安拉差遣的使者,皆屬背離正道的信仰。

阿丹是人類的始祖,也是世間奉安拉之命而遵行正道的首位先知,世人則被稱為“阿丹的子孫”(7:35)。阿丹之後的人類信仰經歷了漫長的空白期,努哈是繼阿丹之後奉安拉之命教化世人的首位使者;“我確已派遣努哈去教化他的宗族說:‘我對你們確是一個坦率的警告者。除安拉外,你們不要崇拜任何物。我的確怕你們遭受痛苦日的懲罰’”(11:25-26)。易卜拉欣作為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共同的先祖,是奉安拉之命而遵行正道的楷模,穆罕默德傳佈的伊斯蘭教即源于“易卜拉欣的宗教”(22:78,16:123)。易卜拉欣亦是麥加克爾白的奠基人;“當時我曾為易卜拉欣指定天房的地址”(22:26)。穆薩是《古蘭經》中記述最為詳盡的先知和使者,關於穆薩的記述在《古蘭經》中多達134處,安拉降示於穆薩的經典《討拉特》則被伊斯蘭教奉為天經之一。“我把經典賞賜穆薩,並用作以色列的子孫的嚮導”(17:2),“我確已將正道賞賜穆薩,我確已使以色列的後裔繼承天經,用作有心靈的嚮導和教誨”(40:53-54)。

《古蘭經》屢屢提及的使者爾撒,即是在基督教中被尊奉為救世主的耶穌;然而,關於爾撒抑或耶穌的身世和歸宿,《古蘭經》的相關啟示與基督教的說法大相徑庭。首先,《古蘭經》明確強調爾撒是安拉差遣的使者;“當爾撒帶著許多明證來臨的時候,他說:‘我確已把智慧帶來給你們……故你們應當敬畏安拉,應當服從我。安拉確是我的主,也是你們的主,所以你們應當崇拜他,這是正路’”(43:63-64)。其次,《古蘭經》明確強調爾撒是麥爾彥之子;“那嬰兒說:‘我確是安拉的僕人,他要把經典賞賜我,要我做先知,要使我無論在哪裡都是有福的,並且囑咐我,只要活著就要謹守拜功,完納天課……’這是麥爾彥的兒子爾撒”(19:30-31;19:34)。第三,關於爾撒的歸宿,《古蘭經》亦有明確的說法;“當時,安拉對爾撒說:‘我必定要使你壽終……直到復活日’”(3:55),“麥爾彥之子麥西哈,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5:75),“你使我(爾撒)死去之後,監護他們的是你”(5:117),“信奉天經的人,在他未死之前,沒有一個不信仰他的,在復活日他要作證他們”(4:159),可見爾撒已死,並非所謂隱遁,無異于安拉差遣的歷代使者,爾撒將在復活日與其他眾使者一同作證,並非在末日到來前夕複臨人間。“他們(猶太人)說:‘我們確已殺死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安拉的使者。’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迷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不然,安拉已把他邀升到自己那裡”(4:157-158),可見伊斯蘭教否認猶太人和基督徒關於爾撒之死的不實之說。耶穌之死可謂歷史懸案,即便基督教不同教派亦各執一詞,至於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只是西元四世紀基督教合法化之後的官方說辭;基督教虛構耶穌被殺,意在神化耶穌,強調耶穌系為民而死,代民受難,進而渲染救世主的形象。相比之下,《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否認爾撒被殺,意在避免神化爾撒,強調爾撒系安拉差遣的使者;“信奉天經的人啊!你們對於自己的宗教不要過分,對於安拉不要說無理的話。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只是安拉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只是從他發出的精神;故你們當確信安拉和他的眾使者,你們不要說三位,你們當停止謬說,這對於你們是有益的。安拉是獨一的主宰,讚頌安拉,超絕萬物,他絕無子嗣……麥西哈絕不拒絕做安拉的奴僕,蒙安拉眷顧的眾天使,也絕不拒絕做安拉的奴僕”(4:171;4:172)。伊斯蘭教中的爾撒與基督教中的耶穌具有本質的區別;伊斯蘭教認為爾撒是安拉的僕人,將爾撒稱為麥爾彥之子,而信奉三位一體的基督徒則將耶穌視為上帝之子抑或上帝的化身,稱耶穌基督抑或我主耶穌。

“我確已使一部分先知超越另一部分”(17:55),“這些使者,我使他們的品格互相超越”(2:253),可見安拉差遣的眾先知和眾使者之地位不盡相同。然而,世人不知眾先知和眾使者之地位孰高孰低,究竟哪位先知和使者優於哪位先知和使者,世人不可妄加評判。“安拉已為你們制定正教,就是安拉所命令努哈的、安拉所啟示你的、安拉命令易卜拉欣、穆薩和爾撒的宗教”(42:13),“我與眾先知訂約,與你和努哈、易卜拉欣、穆薩、麥爾彥之子爾撒訂約”(33:7),可見努哈、易卜拉欣、穆薩、爾撒、穆罕默德是安拉差遣之歷代使者中最重要的5位使者。相比于爾撒是安拉在以色列人中派遣之最後的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在全人類派遣之歷代先知中最後的先知,亦稱“封印的先知”,穆罕默德之後再無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和眾先知的封印”(33:40)。以往歷代使者所奉的使命局限於教化特定的族群;“在你之前,我確已派遣了許多使者,去教化他們的宗族”(30:47),“在你之前,我確已派遣許多使者去教化各民族”(16:63),“在你之前,我確已派遣許多使者,去教化古代的各宗派”(15:10),“求你在他們中間派遣一個同族的使者,對他們宣讀你的啟示,教授他們天經和智慧,並且薰陶他們”(2:129),“我確已派遣努哈去教化他的宗族”(7:59),“我把經典賞賜穆薩,並用作以色列的子孫的嚮導”(17:2),“在他(努哈)之後,我曾派遣許多使者,去教化他們自己的宗族”(10:74),“麥爾彥之子爾撒曾說:‘以色列的後裔啊!我確是安拉派來教化你們的使者’”(61:6)。相比之下,穆罕默德作為“封印的先知”,負有教化全人類的神聖使命;“在眾使者(的道統)中斷之後,我的使者確已來臨你們,為你們闡明教義,以免你們將來說:‘沒有任何報喜者和警告者來臨我們。’一個報喜者和警告者,確已來臨你們了”(5:19),“我只派遣你為全人類的報喜者和警告者”(34:28),“安拉降示準則給他的僕人,以便他的僕人做全世界的警告者”(25:1),“我派遣你,只為憐憫全世界的人”(21:107),“這只是對於全世界的教誨”(81:27)。穆罕默德因其所奉的特殊使命,有別于安拉差遣的以往歷代使者,是全世界各民族的警告者。

五、信仰安拉降示的經典

信仰安拉降示的經典系伊斯蘭教的五項基本信仰之一。經典是安拉降示于歷代使者的啟示,並非出自歷代使者之創作,因此具有無可置疑的神聖性。“我確已啟示你,猶如我啟示努哈和在他之後的眾先知一樣,也猶如我啟示易卜拉欣、伊斯瑪儀、伊斯哈格、葉爾孤蔔各支派,以及爾撒、安尤布、尤努斯、哈倫、蘇萊曼一樣”(4:163)。《古蘭經》曾經提及四部經典的名稱,即安拉降示於穆薩的經典《討拉特》、安拉降示於達烏德的經典《宰布勒》、安拉降示於爾撒的經典《因支勒》和安拉降示於穆罕默德的經典《古蘭經》。“我確已把天經授予穆薩”(41:45),“我確已降示《討拉特》,其中有嚮導和光明,歸順安拉的眾先知,曾依照它替猶太教徒進行判決”(5:44),“在它之前,有穆薩的經典,做世人的準繩和恩惠”(46:12),“在那明證之前還有穆薩的經典,那是安拉所降賜的指南和慈恩”(11:17),“我曾以經典賞賜達烏德”(17:55),“我以《宰布勒》賞賜達烏德”(4:163),“我確已寫在紀念的《宰布勒》中:大地必為我的善僕所繼承。對於崇拜主的民眾,此經中確有充足的裨益”(21:105-106),“我在眾使者之後續派麥爾彥之子爾薩以證實在他之前的《討拉特》,並賞賜他《引支勒》”(5:46),“我降《古蘭經》給你,不為使你辛苦,卻為教誨敬畏者,是降自創造大地和蒼穹者的”(20:2-4),“安拉降示你這部包含真理的經典,以證實以前的一切天經;安拉曾降示《討拉特》和《引支勒》於此經之前,以作世人的嚮導”(3:3)。此外,安拉亦曾以經典降示于其他使者;“這確是載在古經典中,載在易卜拉欣和穆薩的經典中的”(87:18-19),可見安拉曾以降示經典降示于易卜拉欣。

上述四部經典中,《討拉特》系世間所見之《聖經·舊約》“摩西五經”的原本,《宰布勒》系世間所見之《聖經·舊約》“詩篇”的原本,《引支勒》系世間所見之《聖經·新約》“福音書”的原本。然而,伊斯蘭教認為,《聖經·舊約》“摩西五經”系穆薩離世之後猶太人自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期間由猶太教拉比加工編撰,涉嫌篡改經文,至於《聖經·新約》“福音書”系爾撒離世之後出自馬可、馬太、約翰、路加四大聖徒之手,已非爾撒傳佈之經典《討拉特》的原本。“他們親手寫經,然後說:‘這是安拉所降示的’”(2:79),“安拉與以色列的後裔確已締約……他們篡改經文,並拋棄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勸誡”(5:12-13)。《討拉特》、《宰布勒》、《因支勒》雖為安拉降示的經典,卻屢遭後人的篡改,世間尚存的文本業已喪失原貌,真實性不復存在。因此,伊斯蘭教承認《討拉特》、《宰布勒》和《引支勒》是安拉降示的經典,卻明確否認《聖經》之“摩西五經”和“詩篇”以及“福音書”是安拉降示的經典。“他們中確有一部分人,篡改天經,以便你們把曾經篡改的當做天經,其實,那不是天經”(3:78)。

“我不派遣一個使者則已,但派遣的時候,總是以他的宗族的語言(降示經典),以便他為他們闡明正道”(14:4),可見安拉以其所差遣之使者的母語降示經典,而安拉差遣的歷代使者分別屬於語言各異的不同宗族,故經典語言亦不盡相同。“他們說過:‘這只是一個凡人所傳授的。’他們所傾向的那個人的語言是化外人(的語言),而這(部經典的語言)是明白的阿拉伯語”(16:103),可知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使者的經典語言皆系“化外人(的語言)”。“我確已以此為阿拉伯文的《古蘭經》,以便你們瞭解。在我那裡的天經原本中”(43:3),可見安拉降示于歷代使者的經典,包括安拉降示于易卜拉欣的經典以及《討拉特》、《宰蔔勒》、《引支勒》和《古蘭經》在內,皆為源於“天經原本”,至於“天經原本”使用何種語言,乃系幽玄,世人不可知之。

語言與經典具有不可割裂的內在聯繫性;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使者的經典語言各異,惟有阿拉伯文是安拉降示《古蘭經》的經典語言。阿拉伯語作為《古蘭經》的特定經典語言,並非安拉的語言,而是穆罕默德之宗族的語言抑或穆罕默德的母語。“我這樣把它降示為阿拉伯文的智慧”(13:37),“這些是明確的天經的節文。我確已把它降示成阿拉伯文的《古蘭經》,以便你們瞭解”(12:1-2),“這是一部阿拉伯文的……《古蘭經》,以便他們敬畏”(39:28),“我這樣啟示你一本阿拉伯文的《古蘭經》,以便你警告首邑及其四周的居民,以便你預告毫無疑義的集合日”(42:7),“我以你的語言,使《古蘭經》成為易解的,只為希望你們能覺悟”(44:58)。“絕沒有人能變更安拉的言辭”(6:115),可見無論啟示的內容抑或經典的語言,皆系安拉降示,絕不容世人加以任何的更改,惟有阿拉伯語的《古蘭經》是安拉降示的經典,其它語言形式的《古蘭經》皆不可等同視之,而信士誦讀經典只能是誦讀阿拉伯文的《古蘭經》,不可誦讀《古蘭經》的其它語言譯本作為替代。先賢王靜齋亦認為,唯有阿拉伯語的《古蘭經》可視為經典,《古蘭經》的一切譯本皆不可視為經典。

《古蘭經》並非安拉降示的首部經典抑或唯一經典。“我們確信降示我們的經典,和降示你們的經典;我們所崇拜的,和你們所崇拜的是同一個神明”(29:46),“他們確信降示你的經典,和在你以前降示的經典”(2:4),“我們確信安拉,確信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卜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爾撒和眾先知所受賜於他們的主的經典”(3:84),“信奉天經的人啊!你們責備我們,只為我們確信安拉,確信他降示我們的經典,和他以前降示的經典;只為你們大半是犯罪的人”(5:59),可見伊斯蘭教承認包括穆罕默德在內的歷代使者所傳佈的啟示皆為安拉降示的經典,亦可見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信仰傳承,而曾受天經者即猶太人和基督徒否認安拉降示於穆罕默德的經典,因此“他們大半是犯罪的人”。相比于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使者的經典,安拉降示於穆罕默德的經典《古蘭經》無疑是最為尊貴的經典。一方面,《古蘭經》未經人為篡改和偽造,內容詳盡,足以證實以往歷代先知傳佈的經典。“他降示你這部包含真理的經典,以證實以前的一切天經”(3:3),“我所啟示你的,確是真理,足證以前的經典是真實的”(35:31),“這部《古蘭經》不是可以舍安拉而偽造的,卻是安拉降示來證實以前的天經,並詳述安拉所制定的律例的。其中毫無疑義,乃是從全世界的主所降示的”(10:37)。另一方面,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使者的經典,旨在教化和警告使者所在的宗族,局限於特定的血緣族群和特定的地域空間,並不具有普世性;相比之下,安拉降示於穆罕默德的《古蘭經》旨在教化和警告全人類,可謂普世的經典。“這部《古蘭經》,被啟示給我,以便我用它來警告你們,和它所達到的各民族”(6:19),“這部經典是全世界的教訓”(6:90),“這只是對全世界的教誨”(38:87),“這《古蘭經》不是別的,它是對全世界的教誨”(68:52)。

在以往歷代使者傳佈的經典中,安拉曾降示新的經文而廢止原有的經文。“(我奉命來)證實在我之前降示的《討拉特》,並為你們解除一部分禁令”(3;50),意為穆薩所受賜的經典《討拉特》,至爾撒時代曾有部分內容被安拉廢止。在《古蘭經》中,安拉亦曾以某些新的經文降示穆罕默德,替代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先知之經典的原有經文。“安拉任意勾銷和確定(經典的明文),在他那裡有天經的原本”(13:39),可見歷代先知傳佈的經典,隨安拉的意欲而不盡相同,並非針對《古蘭經》而言。“信奉天經的人啊!我的使者確已來臨你們,他要為你們闡明你們所隱諱的許多經文,並放棄許多經文,不加以揭發。有一道光明,和一部經典,確已從安拉降臨你們”(5:15)應譯為“信奉天經的人啊!我的使者確已來臨你們,他要為你們闡明你們所隱瞞的許多經文,並放棄另外的許多經文”,意為猶太人和基督徒篡改《討拉特》和《引支勒》,而安拉在《古蘭經》中將猶太人和基督徒所隱瞞的部分經文降示於穆罕默德,同時廢止《討拉特》和《引支勒》的部分經文。“我以一節經文掉換另一節經文”(16:101),絕不是指安拉以《古蘭經》中的某些經文替代《古蘭經》中的另外某些經文。“凡是我所廢除的,或使人忘記的啟示,我必以更好的或同樣的啟示代替它”(2:106),應指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使者的經典中的某些經文,因為時過境遷而不合時宜,安拉廢止或使人遺忘這些經文,是為所謂“被廢止的經文”,而安拉降示於穆罕默德的經典《古蘭經》中並不存在所謂“被廢止的經文”。相比于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使者的經典,《古蘭經》既有“更好的啟示”,亦有“同樣的啟示”,而絕無不及以往經典的啟示,更無所謂“被廢止的經文”。“安拉曾降示最美的訓辭,就是前後一律、反復叮嚀的經典”(39:23),可見《古蘭經》的所有經文皆完美無瑕。

“他降示你這部經典,其中有許多明確的節文,是全經的基本;還有別的許多隱微的節文。心存邪念的人,遵從隱微的節文,企圖蠱惑人心,探求經義的究竟。只有安拉和學問精通的人,才知道經義的究竟。他們說:‘我們已確信它,明確的和隱微的,都是從我們的主那裡降示的’”(3:7),應譯為“他降示你這部經典,其中有許多明確的節文,是全經的基本;還有別的許多隱微的節文,心存邪念的人遵循隱微的經文,欲求以其私欲解釋其中的奧秘,進而引發歧義和製造事端,只有安拉知曉隱微的經文和其中的奧秘。學問精通的人說:‘我們已確信它,明確的和隱微的,都是從我們的主那裡降示的’”,可見《古蘭經》中包含兩種經文即“明確的節文”和“隱微的節文”;“明確的節文”是經典的根基,至於“隱微的節文”則除安拉以外無人知曉。“學問精通的人”不僅確信“明確的經文”而且確信“隱微的經文”,然而確信“隱微的經文”並非等同於“探求經義的究竟”。“隱微的經文”之“經義的究竟”屬於幽玄的範疇,世人不可揣度“,即便“學問精通的人”亦只可確信而不可知曉,而確信幽玄是伊斯蘭教的信仰根基。

六、宗教功修

念功、拜功、齋功、課功、朝功在伊斯蘭教中並稱“五功”,系信士必須履行的五項宗教功修。

所謂念功,即誦讀清真言“安拉是唯一的神靈,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作為獨屬於伊斯蘭教的宗教功修,不僅是信士的信仰表白,而且是伊斯蘭教區別於以往信士遵行之正道的特有信仰,更是伊斯蘭教區別於同為一神教之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特有標誌。在《古蘭經》中,清真言亦稱敬畏辭(كَلِمَةَ التَّقْوَى);“安拉曾降鎮靜給使者和信士們,使他們堅持敬畏辭。他們是更宜於敬畏辭的,是應受敬畏辭的”(48:26)。

《古蘭經》屢次提及的謹守拜功和完納天課,系“五功”中最重要的兩項功修,亦是遵行正道者在行為層面區別於不信道者的首要標誌。然而,自阿丹降世至易卜拉欣之前,歷代使者奉安拉之命傳佈的啟示只是教誨世人遵行正道、敬畏安拉和信仰末日,並未提及謹守拜功和完納天課的宗教功修。

清真寺本意為“禮拜之處”,特指“叩拜安拉的場所”,而清真寺的出現則是遵行正道者叩拜安拉和謹守拜功的起點。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易卜拉欣和易司馬儀父子奉安拉之命,在麥加建造克爾白。“當時我曾為易卜拉欣指定天房的地址”(22:26),“易卜拉欣和易司馬儀樹起天房的基礎”(2:127),“我以天房為眾人的歸宿地和安寧地。你們當以易卜拉欣的立足處為禮拜處”(2:125)。麥加的克爾白是“為世人而創設的最古老的清真寺”(3:96)和“從第一天起就以敬畏為地基的清真寺”(9:108),亦是遵行正道者叩拜安拉的朝向所在,易卜拉欣和易司馬儀父子由此成為首先履行拜功的遵行正道者和“世人的師表”(2:124;21:73)。穆罕默德在傳教初期,強調恢復易卜拉欣時代的信仰。“易卜拉欣原來是一個表率,他服從安拉,信奉正教,而且不是以物配主的”(16:120),“我的主已指引我一條正路,即正教,崇正的易卜拉欣的宗教。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6:161)。據此推斷,麥加的克爾白應是穆罕默德此間禮拜的朝向。穆罕默德自麥加移居麥迪那後的最初16個月,曾經將耶路撒冷的遠寺作為禮拜的朝向。白德爾之戰前夕,穆罕默德遵從安拉的旨意,重新以麥加的克爾白取代耶路撒冷的遠寺作為信士禮拜的朝向;“我確己見你反復地仰視天空,故我必使你轉向你所喜悅的朝向。你應當把你的臉轉向禁寺。你們無論在哪裡,都應當把你們的臉轉向禁寺”(2:144)。穆罕默德在麥加時期傳佈的啟示,不僅屢屢強調謹守拜功,而且明確規定了每日逐時的五次拜功,是為伊斯蘭教特有的宗教功修。“你應當宣讀啟示你的經典,你當謹守拜功,拜功的確能防止醜事和罪惡,紀念安拉的確是一件更大的事”(29:45),“你應當命令你的信徒們禮拜,你對於拜功,也應當有恆”(20:132),“你們當謹守拜功,你們當敬畏安拉”(6:72),“你們應當歸依安拉,應當敬畏他,應當謹守拜功”(30:31),“你們在晚夕(黃昏)和早晨,應當讚頌安拉超絕萬物。天地間的讚頌,以及傍晚(夜晚)的和中午的讚頌都只歸於安拉”(30:17-18),“應當謹守從晨時到黑夜的拜功;並應當謹守早晨的拜功”(17:78),“在日出和日落之前,你應當讚頌你的主;在夜間和叩頭後,你應當讚頌他”(50:39-40),“你應當在太陽出沒之前讚頌安拉,你應當在夜間和白晝讚頌安拉”(20:130)。

“天課”(الزَّكَاةَ)本意為“淨化”;完納天課作為宗教功修,特指遵從主命而以施捨財物的方式表達信仰的真誠。“你要從他們的財產中徵收賑款,你借賑款使他們乾淨,並使他們純潔”(9:103),可見意為完納天課的意義在於淨化財產,進而淨化心靈。“賑款”(صَدَقَةً)本意為“真誠”,引申為“施捨”,意為將安拉賜予的財物施捨給有需要的其他人。完納天課作為宗教功修的啟示始見於易卜拉欣的時代;“我賞賜他易司哈格,又增賜他葉爾孤白,我使他們都變成善人。(73)我以他們為世人的師表,他們奉我的命令而引導眾人。我啟示他們:應當力行善事,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他們是只崇拜我的”(21:72-73)。將安拉賜予的財物施捨給有需要的其他人,系信士必須履行的宗教功修,亦屬於信士之善行的範疇,旨在遵從啟示和取悅安拉。“你們絕不能獲得全善,直到你們分舍自己所愛的事物”(3:92),可見完納天課是信士“獲得全善”的前提條件。作為宗教功修的施捨財物,系為主道而施捨,只求安拉的喜悅,無關接受施捨的人,故施恩而不圖受施者的回報。“為主道而施捨財產,施後不責備受施的人,也不損害他”(2:264),“我們只為愛戴安拉而賑濟你們,我們不望你們的報酬和感謝”(76:9)。施捨財物包括兩種方式,可秘密施捨,亦可公開施捨,而施捨的最佳境界是施捨而既不留名亦不聲張;“如果你們公開地施捨,這是很好的;如果你們秘密地施濟貧民,這對於你們是更好的.這能消除你們的一部分罪惡”(2:271),意為施捨包括公開施捨和秘密施捨,而施捨的最佳境界是施捨而既不留名亦不聲張。信士為主道而施捨之物應是自己所愛的佳品,不可借施捨之名而將自己不喜愛的劣品贈予受施者;“你們當分舍自己所獲得的美品,和我為你們從地下出產的物品;不要擇取那除非閉著眼睛,連你們自己也不願收取的劣質物品,用以施捨”(2:267)。“施捨只歸於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務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 (9:60),是為信士施捨財物的八項規定;施捨不可隨意而為,必須遵照安拉的定制。又見“他們問你他們應該怎樣費用,你說:‘你們所費用的財產,當費用於父母、至親、孤兒、貧民、旅客。你們無論行什麼善功,都確是安拉所全知的’”(2:215),意為父母、至親、孤兒、貧民、旅客系接受為主道而施捨的五類人,信士應將這五類人作為施捨財物的對象。“他們問你他們應該施捨什麼,你說:‘你們施捨剩餘的吧’”(2:219),可見施捨的前提是有剩餘的財富,至於無剩餘財富的人則無需向他人施捨財物。“在死亡降臨之前,你們當分舍我賜予你們的”(63:10),可見作為宗教功修的施捨財物當在生前,至於死後之財產分割不屬於施捨的範圍。

齋戒作為宗教功修,並非始於伊斯蘭教和穆罕默德時代,而是遵行正道的前人所曾履行的宗教功修;“齋戒已成為你們的定制,猶如它曾為前人的定制一樣”(2:183)。然而,以萊麥丹月(伊斯蘭教曆9月)作為齋月,系伊斯蘭教特有的宗教功修。伊斯蘭教賦予萊麥丹月的齋戒以特定的神學內涵。“萊麥丹月中,開始降示《古蘭經》……故在此月中,你們應當齋戒……以便你們讚頌安拉引導你們的恩德,以便你們感謝他”(2:185),可見萊麥丹月的齋戒源於主命,《古蘭經》的降示始於尊貴的萊麥丹月,齋戒的意義是紀念安拉降示經典和恩賜正道。

謹守拜功和完納天課的宗教功修,始見於麥加時期的啟示。相比之下,齋戒作為宗教功修的規定,始見於穆罕默德移居麥迪那時期。“故你們當齋戒有數的若干日。你們中有害病或旅行的人,當依所缺的日數補齋。難以齋戒者,當納罰贖,即以一餐飯,施給一個貧民。自願行善者,必獲更多的善報。齋戒對於你們是更好的,如果你們知道”(2:184),“齋戒的夜間,准你們和妻室交接。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安拉已知道你們自欺,而恕饒你們,赦免你們;現在,你們可以和她們交接,可以求安拉為你們註定的(子女),可以吃,可以飲,至黎明時天邊的黑線和白線對你們截然劃分。然後整日齋戒,至於夜間。你們在清真寺裡幽居的時候,不要和她們交接”(2:187),是為《古蘭經》明確規定的齋戒原則。齋戒是“安拉的法度”,凡因故未在規定日期齋戒者,必須在事後補足。

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齋戒屬於善行,附加的齋戒則是悔過自新和贖罪的方式。“信士不致於殺害信士,除非是誤殺。誰誤殺一個信士,誰當釋放一個信道的奴隸,並以血鍰交付屍親……誰不能釋放奴隸,誰當連續齋戒兩月,這是因為安拉准許他悔過自新”(4:92),“安拉不為無意的誓言而責備你們,卻為有意的誓言而責備你們。破壞誓言的罰金,是按自己家屬的中等食量,供給十個貧民一餐的口糧,或以衣服贈送他們,或釋放一個奴隸。無力濟貧或釋奴的人,當齋戒三日”(5:89),“信道的人們啊!你們在受戒期間,或在禁地境內,不要宰殺所獲的飛禽走獸。你們中誰故意宰殺,誰應以相當的牲畜贖罪……或納罰金……或代以相當的齋戒,以便他嘗試犯戒的惡果”(5:95),“把妻子當做母親然後悔其所言者,在交接之前,應該釋放一個奴隸……沒有奴隸者,在交接之前,應該連續齋戒兩月”(58:3-4),“你們當為安拉而完成大朝和小朝。如果你們被困於中途,那麼,應當獻一隻易得的犧牲。你們不要剃髮,直到犧牲到達其定所。你們當中誰為生病或頭部有疾而剃髮,誰當以齋戒,或施捨,或獻祭,作為罰贖。當你們平安的時候,凡在小朝後享受到大朝的人,都應當獻一隻易得的犧牲。凡不能獻牲的,都應當在大朝期間齋戒三日,歸家後齋戒七日,共計十日”(2:196)。

朝覲特指在聖城麥加舉行的一系列宗教活動,包括巡遊克爾白和在安拉規定的地點宰殺祭品,可以追溯到易卜拉欣的時代。“當時我曾為易卜拉欣指定天房的地址,我說:‘你不要以任何物配我,你應當為環行者、立正者、鞠躬者和叩頭者,打掃我的房屋。你應當在眾人中宣告朝覲,他們就從遠道或徒步或乘著瘦駝,到你這裡來,以便他們見證他們所有的許多利益,並且在規定的若干日內,紀念安拉之名而屠宰他賜給他們的牲畜。’ 你們可以吃那些牲畜的肉,並且應當用來款待困苦的和貧窮的人。然後叫他們滌除他們的污垢,叫他們履行他們的誓願,叫他們圍繞那間古房而環行”(22:26-29);此處“朝覲”(الْحَجِّ)一詞本意為“前往”,特指“巡遊克爾白”。“我們的主啊!求你使我們變成你的兩個順民,並從我們的後裔中造成歸順你的民族,求你昭示我們朝覲的儀式”(2:128);此處“朝覲”(مَنَاسِكَ)一詞本意為“宰牲之處”,而“求你昭示我們朝覲的儀式”應譯為“求你昭示我們宰牲之處”。

627年,穆罕默德根據安拉降示的啟示,頒佈朝覲克爾白的宗教法令:“為世人而創設的最古的清真寺,確是在麥加的那所吉祥的天房、全世界的嚮導……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人都有為安拉而朝覲天房的義務”(3:97),“你們當為安拉而完成大朝和小朝。如果你們被困於中途,那麼,應當獻一隻易得的犧牲。你們不要剃髮,直到犧牲到達其定所。你們當中誰為生病或頭部有疾而剃髮,誰當以齋戒,或施捨,或獻祭,作為罰贖。當你們平安的時候,凡在小朝後享受到大朝的人,都應當獻一隻易得的犧牲。凡不能獻牲的,都應當在大朝期間齋戒三日,歸家後齋戒七日,共計十日。這是家眷不在禁寺區域內的人所應盡的義務。你們當敬畏安拉,你們當知道安拉的刑罰是嚴厲的”(2:196),“你們從阿拉法特結隊而行的時候,當在禁標附近紀念安拉,你們當紀念他,因為他曾教導你們,從前你們確是迷誤的。然後,你們從眾人結隊而行的地方結隊而行,你們當向安拉求饒。安拉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200)你們在舉行朝覲的典禮之後,當紀念安拉”(2:198-200),“賽法和麥爾維,確是安拉的標識。舉行大朝或小朝的人,無妨遊此兩山”(2:158)。

《古蘭經》關於朝覲的時日有明確的規定。“朝覲的月份,是幾個可知的月份。凡在這幾個月內決計朝覲的人,在朝覲中當戒除淫辭、惡言和爭辯。凡你們所行的善功,安拉都是知道的。你們當以敬畏做旅費,因為最好的旅費是敬畏”(2:197);此處“朝覲的月份,是幾個可知的月份”特指伊斯蘭教曆10月、11月和12月前十日。《古蘭經》關於朝覲期間的宰牲儀式亦有明確的規定。“我為你們以駱駝為安拉的標誌……你們應當為屠宰它們而紀念安拉之名……你們可以吃它們的肉,並應當用來款待知足的貧民和乞討的貧民……它們的肉和血,都不能達到安拉,但你們的虔誠,能達到他”(22:36-37);此處“駱駝”(الْبُدْنَ)本意為“喂肥的牲畜”,特指朝覲期間奉安拉之名宰殺的駱駝和牛羊三種牲畜,而此處“安拉的標識”(شَعَائِرَ اللَّهِ)本意為“贊念安拉的儀式”,特指朝覲期間作為祭品在安拉規定的地點奉安拉之名宰殺的牲畜。上述啟示可見,朝覲期間在安拉規定的地點奉安拉之名宰殺牲畜作為祭品,旨在表達對於安拉的敬畏和虔誠之意。

629年,穆罕默德攜眾信士自麥迪那出發,前往麥加朝覲。“安拉確已昭示他的使者包含真理的夢境,如果安拉意欲,你們必定平安地進入禁寺,有的人剃頭,有的人剪短髮,你們將永不恐懼”(48:27)。630年,穆罕默德再次攜眾信士抵達麥加,在克爾白繞行七周,觸摸玄石,命令眾信士搗毀以物配主者在克爾白所供奉的偶像,僅保留玄石作為聖物。“真理已經來臨,虛妄已經消滅;虛妄確是易滅的”(17:81)。632年,穆罕默德自麥迪那啟程,前往麥加主持朝覲儀式;是為穆罕默德生前的最後一次朝覲,史稱辭朝。

七、前定與自由

安拉意志至高無上,安拉意欲是唯一絕對的獨立意志,絕對獨立的自由意志只屬於安拉,除安拉意欲外再無絕對獨立的自由意志,是為安拉前定的特定神學內涵。安拉前定世間萬象、天地乾坤和宇宙秩序。安拉是前定者;安拉創造世界,亦將終結世界。日月星辰受造于安拉,終止于安拉預定的期限。受造于安拉的人必將死亡,受造于安拉的塵世必將毀滅,受造于安拉的樂園和火獄必將不復存在,皆有預定的期限,皆為安拉之預定,而萬事只歸安拉,安拉是一切的歸宿。“安拉創造萬物,並加以精密的註定”(25:2),“安拉創造萬物,並使各物勻稱。安拉預定萬物,而加以引導”(87:2-3),“我只本真理而創造世界,我只使他們存在至一定期”(46:3),“安拉使黑夜侵入白晝,使白晝侵入黑夜,並制服日月,各自運行,至一定期”(31:29),“太陽疾行,至一定所,那是安拉所預定的”(36:38),“安拉確已使萬物各有定數”(65:3),“日月是依定數而運行的。草木是順從他的意旨的”(55:5-6)。安拉前定世間滄桑和世事輪回。“每個民族都有一個期限,當他們的期限到來的時候,他們不能耽擱一刻;當其未來的時候,他們也不能提前一刻”(7:34),“我為他們的毀滅而預定一個期限”(18:59),“任何民族都不能先其定期而滅亡,也不能後其定期而淪喪”(15:5),“如果他意欲,他就使你們消逝,而以他所意欲的人繼承你們”(6:136),“如果他意欲,他將毀滅你們,而創造新的眾生”(35:16)。安拉前定生死福禍,世人不可抗拒。“你不要為某事而說:‘明天我一定做那件事。’除非同時說:‘如果安拉意欲’”(18:23-24),“不得安拉的許可,任何人都不會死亡;安拉已註定各人的壽限了”(3:145),可見世人不知未來之事,萬事皆由安拉前定。“你要把國權賞賜誰,就賞賜誰;你要把國權從誰手中奪去,就從誰手中奪去;你要使誰尊貴,就使誰尊貴;你要使誰卑賤,就使誰卑賤”(3:26),“我的主欲使誰的給養寬裕,就使他寬裕;欲使誰的給養窘迫,就使他窘迫”(34:39),可見安拉既可給予世人以權力和地位,亦可剝奪世人之權力和地位,而世間榮辱和貧富貴賤皆由安拉前定。

安拉差遣使者和降示經典以引導世人,同時給予世人以選擇的自由。安拉引導世人在前,世人選擇善惡在後,是為安拉公道。世人或選擇順從安拉的引導而遵行正道,或選擇悖逆安拉的引導而走上迷途。“我的引導如果到達你們,那麼,誰遵守我的引導,誰在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憂愁”(2:38),“誰信道而且行善,誰在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憂愁”(6:48),“從你們的主發出的許多明證,已降臨你們;誰重視那些明證,誰自受其益;誰忽視那些明證,誰自受其害”(6:104),“這是一部《古蘭經》……你們可以信仰它,也可以不信仰它”(17:106-107),“真理是從你們的主降示的,誰願信道就讓他信吧,誰不願信道,就讓他不信吧”(18:29)。世人在信仰層面既可選擇順從,亦可選擇悖逆,在行為層面既可選擇行善,亦可選擇作惡。無論順從者抑或悖逆者,無論行善者抑或作惡者,皆需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世間惡行皆為世人之選擇所致,並非安拉使然,不可將世間惡行歸因於安拉的意欲,安拉不使世人因其行為而受虧枉。“你的主必使每個人都得享受自己行為的完全的報酬”(11:111),“人人都享受自己行為的完全的報酬”(39:70),“安拉必定不變更任何民眾的情況,直到他們變更自己的情況”(13:11),“行善的人將得到更好的報酬,作惡的人,只受作惡事的報酬”(28:84),“誰贊助善事,誰得一份善報;誰贊助惡事,誰受一份惡報”(4:85),“如果你們感謝,我誓必對你們恩上加恩;如果你們忘恩負義,那麼,我的刑罰確是嚴厲的”(14:7)。安拉將在後世獎賞順從和行善者,懲罰悖逆和作惡者;順從和行善者將以樂園為其歸宿,而悖逆和作惡者將以火獄為其歸宿。“誰想獲得今世的報酬,我給誰今世的報酬;誰想獲得後世的報酬,我給誰後世的報酬”(3:145),“凡欲獲得現世生活者,我將在現世以我所意欲的報答他們中我所意欲者。然後,我將以火獄懲治他們,他們將受責備,遭棄絕地進入火獄。凡欲獲得後世,並為此而盡了努力的信道者,這等人的努力是有報酬的”(17:18),“誰服從安拉和使者,安拉要使誰入那下臨諸河的樂園;誰規避他,他將使誰受痛苦的刑罰”(48:17),“信道而且行善者,得蒙赦宥,得享優厚的給養;以阻撓的態度努力反對我的跡象者,是火獄的居民”(22:50-51),“誰在認清正道之後反對使者,而遵循非信士的道路,我將聽誰自便,並使他入於火獄中”(4:115)。有經注學家認為,使人得入正道抑或陷入迷誤是安拉的特權,而世人無權選擇正道抑或迷誤,此說與相關啟示不符,亦不具合理性。

安拉前定與自由兩者之間具有內在的邏輯聯繫。安拉前定系至高無上的絕對意志;“你的主,創造他所意欲的,選擇他所選擇的,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28:68)。世人之選擇的自由並非獨立于安拉意欲之外,而是源于安拉的給予,系相對自由。安拉給予世人以選擇的自由,亦可剝奪世人之選擇的自由。假若安拉未曾給予世人以選擇的自由,信仰的選擇完全來自安拉前定,則世人中不會出現信道者和不信道者的差異,世人必皆遵行正道而皆為信士。“假若安拉意欲,他必引導全人類”(13:31),“假若安拉意欲,他必將他們集合在正道上”(6:35),“假若安拉意欲,他必使他們信奉同一的宗教”(42:8),“假若安拉意欲,他們必不以物配主”(6:107)。安拉給予世人以選擇的自由,使世人信仰相異,使信士與不信道者並存於世。“我曾以許多明證賞賜麥爾彥之子爾撒,並且以玄靈扶助他。假若安拉意欲,他們的信徒在明證降臨之後,必不互相殘殺,但他們意見分歧,他們中有信道的,有不信道的。假若安拉意欲,他們必不互相攻擊”(2:253),可見安拉給予爾撒的信徒以選擇信仰的自由意志,於是有人選擇遵行正道,有人選擇背離正道,故而形成不同宗派,直至互相殘殺。世人或信仰相同,或信仰各異,系出自安拉之意欲,皆由安拉前定。“假若你的主意欲,他必使眾人變成為一個民族。他們將繼續分歧,但你的主所憐憫的人除外”(11:118),“假若安拉意欲,他必使你們成為一個民族;但他使他所意欲者誤入迷途,使他所意欲者遵循正道”(16:93),“假若安拉意欲,他必使他們信奉同一的宗教,但他使他所意欲者入于他的恩惠中;不義的人們,絕無保護者,也無援助者”(42:8)。安拉因世人選擇順從和行善而使其上正路,因世人選擇悖逆和作惡而使其入迷途。“安拉本真理而創造天地,以便每個人都因其行為而受報酬”(45:22),“從你們的主發出的真理,確已降臨你們。誰遵循正道,誰自受其益;誰誤入歧途,誰自受其害”(10:108),“如果正道從我降臨你們,那麼,誰遵循我的正道,誰不會迷誤,也不會倒楣;誰違背我的教誨,誰必過窘迫的生活,復活日我使他在盲目的情況下被集合”(20:123-124),“誰遵循正道,誰自受其益;誰誤入歧途,誰自受其害”(39:41),“誰願意覺悟,誰可以選擇一條通達主的道路”(73:19),“誰意欲,誰就擇取一個向他的主的歸宿”(78:39),“他們認識安拉的恩惠,但加以否認”(16:83),“他們自己誤入歧途,故不能獲得一條正路”(25:9)。差遣使者和降示經典進而以正道引導世人,源于安拉意欲。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成為安拉的使者和傳佈安拉降示的經典,進而以正道向世人報喜而以末日警告世人,絕非穆罕默德本人的選擇。“你並未希望安拉把這部經典賞賜你,但那是由於你的主的恩惠”(28:86),“假若安拉意欲,我一定不向你們宣讀這部經,安拉也不使你們瞭解其意義”(10:16)。使者來自安拉的選擇,世人只可以選擇善惡和選擇信仰,卻不可選擇成為安拉的使者和受賜安拉降示的經典。安拉差遣使者和降示經典,只為規勸和引導世人歸信正道。“對於宗教,絕無強迫”(2:256),可見安拉給予世人以選擇信仰的自由,只接受世人之自覺選擇的善行和歸信,而無意將正道強加于世人,無意剝奪世人之選擇信仰的自由。

八、正道與伊斯蘭

“正道”(هُدًى)本意為“指引”,亦稱“正教”(الدِّينُ الْقَيِّمُ)、“正路”(الصِّرَاطَ الْمُسْتَقِيمَ)和“安拉的大道”(سَبِيلِ اللَّهِ),特指安拉引領的信仰之道。“安拉指引的道路,是唯一的正道”(6:72),“我們只崇拜你,只求你祐助,求你引導我們上正路”(1:5-6)。安拉差遣之歷代先知所遵行的信仰皆為正道,歷代使者奉安拉之命傳佈的信仰皆稱正道,而獨尊安拉和畏懼末日則是自古以來遵行正道者的共同信仰。“我必定指引他們一條正路”(4:68),“遵循正道者,安拉要更加引導他們,並將敬畏的報酬賞賜他們”(47:17),“確信安拉,而且堅持其天經的人,他將使他們入在從他發出的慈恩和恩惠中,並指示他們向主的正路”(4:175),“安拉必定要把信道者引上正路”(22:54),“我不差遣一個使者則已,但差遣的時候,總是以他的宗族的語言(降示經典),以便他為他們闡明正道”(14:4),“誰願意覺悟,誰可以選擇一條通達主的道路”(73:19),“凡說過‘我們的主是安拉’,然後遵循正道者,眾天神將來臨他們,說:‘你們不要恐懼,不要憂愁,你們應當為你們被預許的樂園而高興。在今世和後世,我們都是你們的保護者。你們在樂園裡將享受你們所愛好的一切,你們在樂園裡將享受你們所要求的一切’”(41:30),“安拉使他所意欲者誤入迷途,使他所意欲者遵循正道”(14:4)。

遵行正道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人類的始祖阿丹的時代。阿丹夫婦原本與眾天使皆生活在天界,後因受到惡魔的誘惑而違犯安拉的禁令,遂被安拉謫至地面。阿丹既是人世間的第一位遵行正道者,亦是安拉在大地上差遣的第一位先知。“安拉說:‘你們互相仇視地下去吧。大地上有你們暫時的住處和享受。’然後,阿丹奉到從主降示的幾件誡命,主就恕宥了他。安拉說:“你們都從這裡下去吧!我的引導如果到達你們,那麼,誰遵守我的引導,誰在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憂愁”(2:36-38),“安拉說:“你倆都從樂園降下去!你們將互相仇視。如果正道從我降臨你們,那麼,誰遵循我的正道,誰不會迷誤,也不會倒楣;誰違背我的教誨,誰必過窘迫的生活,復活日我使他在盲目的情況下被集合”(20:123-124)。

繼阿丹之後,安拉差遣歷代使者,降示經典,旨在引領世人遵行正道。“然後,我陸續地派遣我的眾使者,每個族的使者來臨他們時,他們都否認他,故我使他們相繼滅亡……不信道的民眾已遭毀滅”(23:44),“我曾派遣許多先知去教化古代的民眾”(43:6),“在你之前,安拉確已派遣了許多使者,去教化他們的宗族”(30:47)。努哈系安拉差遣以引領世人遵行正道的首位使者,易卜拉欣作為奠基克爾白和率先履行拜功的使者亦在《古蘭經》中被屢屢提及。“我確已派遣努哈去教化他的宗族,他說:‘我的宗族啊!你們要崇拜安拉,除他之外,絕無應受你們崇拜的。我的確擔心你們遭受重大日的刑罰’”(7:59),“我確已派遣努哈和易卜拉欣,安拉以預言和天經賞賜他們倆的後裔;他們中有遵循正道的,他們中有許多人是悖逆的”(57:26),“安拉已為你們制定正教,就是他所命令努哈的、他所啟示你的、他命令易卜拉欣、穆薩和爾撒的宗教。你們應當謹守正教……安拉將所意欲者招致於正教,將歸依安拉者引導於真理”(42:13),“易卜拉欣原來是一個表率,他服從安拉,信奉正教,而且不是以物配主的。他原是感謝主恩的,主挑選了他,並將他引上了正路”(16:120-121),“易卜拉欣既不是猶太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他是一個崇信正教、歸順安拉的人,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3:67)。

繼易卜拉欣之後安拉差遣的以引領世人遵行正道的歷代使者,大都系易卜拉欣的後裔。“我賞賜他(易卜拉欣)易司哈格和葉爾孤白,每個人我都加以引導。以前,我曾引導努哈,還引導過他的後裔達烏德、蘇萊曼、安優蔔、優素福、穆薩、哈倫,我這樣報酬行善的人。(我曾引導)宰凱裡雅、葉哈雅、爾撒和易勒雅斯,他們都是善人。(我曾引導)易司馬儀、艾勒·葉賽、尤努斯和魯特,我曾使他們超越世人。(我曾引導)他們的一部分祖先、後裔和兄弟,曾揀選他們,並指示他們正路。這是安拉的正道,他以它引導他所欲引導的人。假若他們以物配主,那麼,他們的善功必定變成無效的。這等人,我曾把天經、智慧和預言賞賜他們。如果這些人不信這些事物,那麼,我就把這些事物委託一個對於他們不會不信的民眾。這等人,是安拉引導的人,你應當效法他們走正道”(6:84-90)。安拉曾經差遣穆薩作為使者教化以色列人遵行正道,以色列人因此一度在信仰層面優於世人而成為“安拉的選民”;此處“安拉的選民”(أَوْلِيَاءُ لِلَّهِ),本意為“安拉的盟友”。“當時,我以經典和證據賞賜穆薩,以便你們遵循正道”(2:53),“我確已把天經賞賜穆薩,以便他們遵循正道”(23:49),“我確已將正道賜予穆薩,我確已使以色列的後裔繼承天經,用作有心靈的嚮導和教誨”(40:53-54),“安拉曾使你們超越全世界”(7:140)。

凡遵行正道和敬畏安拉者皆稱穆斯林,自古有之。“以前他稱你們為穆斯林,在這部經典裡他也稱你們為穆斯林”(22:78)。穆斯林一詞在《古蘭經》中始見於關於努哈的啟示。“你應當對他們宣讀努哈的故事……我(努哈)曾奉命做一個順服的人”(10:71);此處“順服的人”(مُسْلِمَيْنِ)音譯為穆斯林。“我們的主啊!求你使我們變成你的兩個順民,並從我們的後裔中造成歸順你的民族”(2:128);此處“我們”指易卜拉欣和易司馬儀,而“順民”(مُسْلِمَيْنِ)音譯為穆斯林。“易卜拉欣和葉爾孤白都曾以此囑咐自己的兒子說:‘我的兒子們啊!安拉確已為你們揀選了這個宗教,所以你們除非成了歸順的人不可以死’”(2:132),此處“歸順的人”(مُسْلِمُونَ)音譯為穆斯林。“穆薩說:“我的宗族啊!如果你們信仰安拉,你們就應當只信賴他,如果你們是歸順的”(10:84);此處“歸順的”(مُسْلِمِينَ)音譯為穆斯林。“當爾撒確知眾人不信道的時候,他說:“誰為安拉而協助我?”眾門徒說:“我們為安拉而協助你,我們已確信安拉,求你作證我們是歸順者”(3:52),“我(爾撒)啟示眾門徒說:“你們當信仰我和我的使者。”他們說:‘我們已信仰了,求你作證我們是歸順的人’”(5:111);此處“歸順者”和“歸順的人”(مُسْلِمُونَ)音譯皆為穆斯林。“在啟示這真言之前,曾蒙我賞賜天經的人,是確信這真言的。當有人對他們宣讀這真言的時候,他們說:‘我們確信這真言,它確是從我們的主降示的,在降示它之前,我們確是歸順的’”(28:51),可見曾受天經者中之遵行正道和敬畏安拉者亦稱穆斯林;至於否認穆罕默德是安拉使者的猶太人和信仰“我主基督”的基督徒,皆非信士,不可稱為穆斯林。此外,鎮尼中的歸信者亦稱穆斯林;“我們中有順服的,有乖張的。凡順服的,都是有志于正道的。至於乖張的,將作火獄的燃料”(72:14-15)。

“伊斯蘭教”(الْإِسْلَامَ)與正道皆為安拉引領的信仰之道。“我啟示你(穆罕默德)說:‘你應當遵守信奉正教的易卜拉欣的宗教,他不是以物配主的’”(16:123),“你(穆罕默德)說:‘我的主已指引我一條正路,即正教,崇正的易卜拉欣的宗教。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6:161),可見從信奉正教的易卜拉欣的宗教到穆罕默德傳佈的伊斯蘭教可謂一脈相傳。然而,伊斯蘭教並非等同於以往歷代使者奉安拉之命所傳佈的信仰,並非自古有之,特指穆罕默德奉安拉之命所傳佈的宗教。“安拉所喜悅的宗教,確是伊斯蘭教。曾受天經的人,除在知識降臨他們之後,由於互相嫉妒外,對於伊斯蘭教也沒有異議”(3:19),“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做你們的宗教”(5:3)。相比于以往歷代使者奉安拉之命所傳佈之正道,伊斯蘭教具有包羅萬象和博大精深的神學內涵,可謂正道的終極形態。“舍伊斯蘭教而尋求別的宗教的人,他所尋求的宗教,絕不被接受,他在後世,是虧折的”(3:85);此處“舍伊斯蘭教而尋求別的宗教的人”指包括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和以物配主者在內的所有背離正道的人。“他曾以正道和真教的使命委託他的使者,以便他使真教勝過一切宗教”(9:33),“他因正道和真教而差遣他的使者,以便他使真教勝過一切宗教”(48:28),“他(安拉)曾以正道和真教的使命委託他的使者(穆罕默德),以便他使真教勝過一切宗教”(61:9);此處“真教”(دِينَ الْحَقِّ)本意為“崇奉真理的信仰”,特指伊斯蘭教。“他(安拉)使真教勝過一切宗教”(61:9),意為伊斯蘭教勝過其它所有的宗教,是唯一正確的信仰和真理。

伊斯蘭教的特質在於,信仰穆罕默德是安拉差遣的使者,信仰《古蘭經》是安拉降示於穆罕默德的經典。順從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和信仰安拉降示的經典《古蘭經》系伊斯蘭教的獨有信條,亦是伊斯蘭教區別于歷代先知所傳佈之正道的顯著標誌。誦讀清真言即“信仰安拉是唯一的神靈,信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則是伊斯蘭教特有的信仰表白和宗教功修。伊斯蘭教區別於以往歷代使者奉安拉之命所傳佈之正道的另一特質在於普世性。安拉降示於以往歷代使者的經典,旨在教化和警告使者所在的宗族,局限於特定的血緣族群和特定的地域空間;“安拉已為你們中每一個民族制定一種教律和法程”(5:48),可見以往歷代使者傳佈的正道,信仰相同而教律各異。相比之下,安拉降示於穆罕默德的《古蘭經》旨在教化和警告全人類,《古蘭經》所規定的教律和法程不再局限於特定的血緣族群和特定的地域空間,而是適用於不同的族群和地域,具有明顯的普世性。“這部《古蘭經》,被啟示給我,以便我用它來警告你們,和它所達到的各民族”(6:19),“《古蘭經》……是對全世界的教誨”(68:52)。

九、女性權利

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男女之間的社會職責不盡相同,然而其宗教地位並無差異。世人無論男女,享有相同的權利,亦承擔相同的責任,並無高下之分;“男人將因他們的行為而受報酬,婦女也將因她們的行為而受報酬”(4:32)。凡信道且行善者,無論男女,將在後世得入樂園;“安拉以法老的妻子,為信道的人們的模範……安拉又以伊姆蘭的女兒麥爾彥為信道的人們的模範”(66:11-12),“信士和信女,誰行善誰得入樂園”(4:124),“他使信士和信女們入下臨諸河的樂園,且永居其中,並赦宥他們的罪惡”(48:5),“順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服從的男女、誠實的男女、堅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齋戒的男女、保守貞操的男女、常念安拉的男女,安拉已為他們預備了赦宥和重大的報酬”(33:35),“施財的士女,和以善債借給安拉的士女,安拉必定加倍償還他們,他們將受優厚的報酬”(57:18);此處“士女”,原文本意為“信男和信女”。凡不信道者,無論男女,將在後世受到應有的懲罰;“他懲罰偽信的男人和女人,和以物配主的男人和女人”(48:6),“安拉以努哈的妻子和魯特的妻子,為不信道的人們的殷鑒”(66:10),“在那日,你將看見男女信士們,他們的光輝,在他們的前面和右邊賓士,有人將對他們說:‘你們今日的佳音,是下臨諸河的樂園,你們將永居其中,那確是偉大的成功。’在那日,偽信的男女,將對信道的男女說:‘請你們等候我們,讓我們借你們的一點光輝!’有人將要對他們說:‘你們轉回去尋找光輝吧!’於是,彼此之間,築起了一堵隔壁來,隔壁上有一道門,門內有恩惠,門外有刑罰”(57:12-13);此處“男女信士們”、“偽信的男女”、“信道的男女”相提並論,表明男女兩性在信仰層面享有同等的地位。《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允許女性與男性同在一處禮拜;“麥爾彥啊!你當順從你的主,你當叩頭,你當與鞠躬的人一同鞠躬”(3:43)。至於禮拜時將男女信士加以隔離,應系後世教法學家的規定,源於封建時代性別歧視逐步加深的特定社會環境。

《古蘭經》關於女性在世俗層面的權利亦有明確的規定。在查希裡葉時代的阿拉伯社會,女子不僅無權繼承遺產,自身亦被視作其亡夫的遺產而由亡夫的男性親族所繼承。相比之下,《古蘭經》給予女性以繼承遺產的合法權利,明確禁止剝奪女性享有的遺產繼承權,而女性與男性同樣享有繼承遺產的合法權利是“安拉的法度”;“男子得享受父母和至親所遺財產的一部分,女子也得享受父母和至親所遺財產的一部分,無論他們所遺財產多寡,各人應得法定的部分”(4:7),“我(安拉)為男女所遺的每一份財產而規定繼承人……你們應當把這些繼承人的應繼份額交給他們”(4:33),“安拉為你們的子女而命令你們。一個男子,得兩個女子的分子。如果亡人有兩個以上的女子,那末,她們共得遺產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個女子,那末,她得二分之一……如果你們沒有子女,那末,你們的妻室得你們遺產的四分之一。如果你們有子女,那末,她們得你們遺產的八分之一”(4:12-13),“如果一個男人死了,他沒有兒女只有一個姐姐或妹妹,那麼她得他的遺產的二分之一……如果他的繼承人是兩個姐姐或妹妹,那麼她們倆得遺產的三分之二;如果繼承人是幾個兄弟姐妹,那麼一個男人得兩個女人的份子”(4:176)。

在傳統社會,女性普遍處於從屬於男性的依附地位,女性再婚因與時尚不符而常被世人唾棄,寡婦為亡夫守節則被視作女性美德而倍受讚譽,某些地區甚至存在寡婦為亡夫殉葬的陋習。相比之下,《古蘭經》的相關啟示強調公平的婚姻原則,明確給予女性再婚和寡婦再嫁的自主權利,實屬難能可貴。《古蘭經》明確規定,女方離婚後,享有再婚的權利,男方不得強佔女方,男方根據婚約支付的聘儀不可因休妻而向女方索取,是為“安拉的法度”;“如果你們休妻,而她們待婚期滿,那麼,當她們與人依禮而互相同意的時候,你們不要阻止她們嫁給她們的丈夫”(2:232),“如果他休了她,那麼,她以後不可以做他的妻子,直到她嫁給其他的男人。如果後夫又休了她,那麼她再嫁前夫,對於他們倆是毫無罪過的”(2;230),“你們不得強佔婦女,當作遺產,也不得壓迫她們,以便你們收回你們所給她們的一部分聘儀,除非她們作了明顯的醜事。你們當善待她們”(4:19),“如果你們休一個妻,而娶另一個妻,即使你們已給過前妻一千兩黃金,你們也不要取回一絲毫”(4:20)。寡婦享有再婚的合法權利,棄世者須保證寡婦享有的合法權利;“你們中棄世而遺留妻子的人,他們的妻子當期待四個月零十日;待婚滿期的時候,她們關於自身的合理的行為,對於你們毫無罪過”(2:234),“你們中棄世而遺留妻子的人,當為妻室而遺囑,當供給她們一年的衣食,不可將她們驅逐出去。如果她們自願出去,那麼,她們關於自身的合禮的行為,對於你們是毫無罪過的”(2:240)。

伊斯蘭世界的女性服飾多受世人關注,常有認識誤區,有待澄清。《古蘭經》關於以服飾遮掩羞體的相關啟示,應當置於阿拉伯半島從野蠻社會向文明時代轉型的特定歷史背景下,系相對於蒙昧時代之原始陋習而言,旨在排斥野蠻傳統和彰顯文明之風,不可脫離特定環境而予以孤立解讀,亦不宜脫離特定語境而予以過度解讀。在查希裡葉時代的阿拉伯社會,兩性之間的交往缺乏必要的界限,甚至赤身裸體面對異性亦不覺羞恥。相比之下,縱觀世界歷史,遮蓋羞體系文明時代兩性交往之常態,亦是文明社會區別於野蠻時代在習俗層面的表現。根據《古蘭經》的相關啟示,人類的始祖阿丹夫婦即因惡魔易蔔劣斯的慫恿,私嘗禁果,暴露羞體,受到安拉的懲罰,謫降塵世,是為給予後人的警示(7:20-22)。《古蘭經》多處啟示提及信士和信女須以服飾遮掩羞體,屢屢強調遮蓋羞體乃是信士和信女必須遵從的信仰之道,應系阿丹夫婦私嘗禁果之相關警示的邏輯延伸;“阿丹的子孫啊!我確已為你們而創造遮蓋陰部的衣服和修飾的衣服,敬畏的衣服尤為優美”(7:26),“阿丹的子孫啊!絕不要讓惡魔考驗你們。猶如它把你們的始祖父母的衣服脫下,而揭示他倆自己的陰部,然後把他倆誘出樂園”(7:27);此處“陰部”(سَوْآت)一詞,特指男女兩性的羞體,不可隨意泛化詮釋。“你對信士們說:叫他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24:30),“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24:31);此處“下身”(فُرُوجَ),原文本意是“兩腿之間的陰戶”,應譯為羞體,而此處“胸膛”(جُيُوبِ),原文本意是“領口處”,引申為“前胸”,特指女性的乳房。以服飾遮蓋羞體,並非特指女性而言,應是泛指男女兩性。眾所周知,男性的羞體局限於下身,女性的羞體則包括下身和上身兩處。男女有別,羞體各異,《古蘭經》的相關啟示旨在強調男女羞體不可外露,須加以遮蓋;是為文明社會的通則,亦是文明社會區別於野蠻社會的外在標識,並非伊斯蘭教之特有,具有普世性。至於“每逢禮拜,你們必須穿著服飾”(7:31)和身著“敬畏的衣服”,系相對於赤身裸體而言,以遮蓋羞體作為首要目的。傳統教法學家主張女性身體除面部和手足之外皆屬羞體而不可外露,實與啟示不符,純系過分之言,荒唐至極,甚至涉嫌“假借安拉的名義而造謠”,斷不可取。

“先知啊!你應當對你的妻子、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她們應當用外衣蒙著自己的身體。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33:59),是為《古蘭經》關於女性服飾的具體規定。此處“外衣”(جَلَابِيبِ)亦譯為“罩袍”,泛指“寬大的長衫”,用於遮蓋裸露的身體,而在查希裡葉時代的阿拉伯社會,常見裸露身體而不加以遮蓋,無論男女。縱觀歷史,不同時代有不同服飾;就遮蓋裸露的身體而言,古代的罩袍無異於現代的外衣,兩者並無根本區別。相比於女性的罩袍,男性服飾則以長衫為佳,而所謂的長衫,實為阿拉伯男性的傳統正裝。據《聖訓》記載,穆罕默德尤愛身著長衫;在伊斯蘭世界,男性穆斯林競相效仿,身著長衫,以示尊奉聖行。《古蘭經》亦有如下啟示:“先知的妻子們啊!你們不像別的任何婦女……你們應當安居於你們的家中,你們不要炫露你們的美麗,如從前蒙昧時代的婦女那樣”(33:32-33);上述啟示特指穆罕默德的眾妻,並非泛指所有的穆斯林婦女,亦非適用於普通的穆斯林女性。“他(穆罕默德)的眾妻,是他們(眾信士)的母親”(33:6),“先知的妻子們啊!你們中誰作了明顯的醜事者,將受加倍的刑罰……你們中誰服從安拉及其使者,而且行善,我(此處應指安拉)將加倍報酬誰”(33:30-31),可見穆罕默德的眾妻貴為信士之母,絕非普通穆斯林女性可比,理應倍加端莊和自重。

十、婚姻家庭

在查希裡葉時代的阿拉伯社會,婚姻形態混亂,男女之間通常處於鬆散結合的狀態,婚姻行為缺乏嚴格的限制,諸如數人共娶一人為妻抑或超越血親的界限而近乎亂倫的現象並非鮮見,群婚傳統長期延續,內婚習俗根深蒂固。相比之下,《古蘭經》明確廢止傳統的內婚習俗,嚴格規定男女之間的婚姻界限,進而以限制娶妻數量的方式排斥群婚傳統,以限制通婚範圍的方式排斥內婚習俗。“你們不要娶你們的父親娶過的婦女,但以往的不受懲罰。這確是一件醜事,確是一種可恨的行為,這種習俗真惡劣。安拉嚴禁你們娶你們的母親、女兒、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們所撫育的繼女,即你們曾與她們的母親同房的,如果你們與她們的母親沒有同房,那末,你們無妨娶她們。安拉還嚴禁你們娶你們親生兒子的媳婦,和同時娶兩姐妹,但以往的不受懲罰……(他又嚴禁你們娶)有丈夫的婦女……安拉以此為你們的定制”(4:22-23;4:24)。此處重複強調“以往的不受懲罰”,可見在查希裡葉時代的阿拉伯社會,內婚習俗絕非個案,而是常見的現象。“安拉欲為你們闡明禮義,並指示你們先民的法程”(4:26),可見上述啟示旨在明確規定文明社會的婚姻秩序和倫理原則。與此同時,《古蘭經》針對母權制的血親傳承習俗,明確闡釋了父權制的血親傳承原則;“你們應當以他們的父親的姓氏稱呼他們,在安拉看來,這是更公平的。如果你們不知道他們的父親是誰,那麼他們是你們的教胞個親友”(33:5)。血親傳承從母權制向父權制的轉換,以父權制取代母權制,既是野蠻社會向文明時代過渡的重要標誌,亦是排斥群婚進而宣導個體家庭的血緣根基。

從表面上看,《古蘭經》並未嚴格禁止多妻制的婚姻形式。“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4:3)。許多人據此認為,伊斯蘭教主張多妻制的家庭形態。然而,如果考慮到查希裡葉時代阿拉伯社會群婚傳統長期延續的特定歷史背景,可見上述啟示包含著限制多妻制的內在傾向,旨在約束阿拉伯人缺乏限制的群婚行為。《古蘭經》在明確規定男子以娶四妻作為上限的同時,宣導各娶一妻,以求公平;“即使你們貪愛公平,你們也絕不能公平地待遇眾妻”(4:129),“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末,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於公平的”(4;3)。“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以便你們依戀她們,並且使你們互相愛悅,互相憐憫”(30:21),是為《古蘭經》闡釋的婚姻宗旨。《古蘭經》所規定的婚姻形態,既非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亦非無節制的一夫多妻制,可謂“有條件的彈性婚制”,而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家庭無疑被視為男女之間完美的婚姻形式,至於一夫多妻制則並非值得鼓勵和宣導的婚姻形式。

《古蘭經》的相關啟示涉及婚約的締結,強調締結婚約的必要性,而聘儀構成締結婚約的核心環節。男子娶妻前向女方支付聘儀,是男女成婚的必要條件。查希裡葉時代,男性求婚者常需向女方支付聘儀,然而接受聘儀者並非出嫁的女方本人,而是女方所屬的血緣族群。相比之下,《古蘭經》規定,聘儀必須由男性求婚者直接支付給出嫁者本人,強調聘儀系婚姻雙方的個體行為,剝奪出嫁者所屬的血緣族群收受聘儀的傳統權利。“你們應當把婦女的聘儀,當作一份贈品,交給她們。如果她們心甘情願地把一部分聘儀讓給你們,那麼你們可以樂意地加以接受和享用”(4:4),“你們可以借自己的財產而謀與婦女結合,但你們應當是貞節的,不可是淫蕩的。既與你們成婚的婦女,你們應當把已決定的聘儀交給她們。既決定聘儀之後,你們雙方同意的事,對於你們是毫無罪過的”(4:24),可見接受聘儀者是女方本人,接受男方支付的聘儀是女方本人享有的合法權益,而女方本人自願則是改變聘儀之歸屬的前提。“你們當中在能力方面誰不能娶信道的自由女,誰可以娶教友所管轄的信道的奴婢……你們取得她們的主人的許可後,可娶她們為妻室,你們應當把她們的聘儀照例交給她們”(4:25),可見信士不得歧視娶為妻子的女奴;無論女方是自由人還是奴婢,一旦娶為妻室,皆須一視同仁,照例支付聘儀。《古蘭經》的相關啟示亦明確規定已婚男女之間解除婚約的法定程式,進而闡述了“待婚期”的概念。“盟誓不與妻子交接的人,當期待四個月……被休的婦人,當期待三次月經;她們不得隱諱安拉造化在她們的子宮裡的東西”(2:226;2:228),是為所謂的“待婚期”;夫妻雙方如若解除婚約,須經歷必要的待婚期。聘儀的支付和解除婚約之“待婚期”的規定,旨在限制婚姻關係的隨意中止,進而保證個體家庭的相對穩定。不僅如此,離婚時善待女方而不得惡意相加,被賦予特定的宗教內涵;“休妻是兩次,此後應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這是安拉的法度”(2:229),“當你們休妻,而她們待婚滿期的時候,你們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不要為妨害她們而加以挽留,以便你們侵害她們。誰做了這件事,誰確已自欺了。你們不要把安拉的跡象當做笑柄,你們當銘記安拉所賜你們的恩惠”(2:231),“凡被休的婦女,都應得一份照例的離儀,這是敬畏的人應盡的義務。安拉為你們這樣闡明他的跡象,以便你們瞭解”(2:241-242),“當你們休妻的時候,你們當在她們的待婚期之前休她們,你們當計算待婚期……當她們滿期的時候,你們當善意地挽留她們,或善意地離別她們……這是安拉所降示你們的法令”(65:1;65:2;65:5)。

人與人之間在世俗層面本無絕對的平等,夫妻之間亦然,是為安拉造化之常態。《古蘭經》的相關啟示承認夫妻之間存在差異;“她們應享合理的權利,也應盡合理的義務;男人的權利,比她們高一級”(2:228),“安拉使你們互相超越,你們當安分守己,不要妄冀非分;男人將因他們的行為而受報酬,婦女也將因她們的行為而受報酬”(4:32),“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安拉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借安拉的保祐而保守隱微的”(4:34)。然而,此處啟示不可解讀為家庭關係的層面歧視女性和縱容男性。就家庭生活而言,妻子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而丈夫承擔更多的義務,同時享有更多的權利。夫妻雙方在家庭中所承擔的責任有所不同,男性作為丈夫在經濟上承擔的責任重於女性作為妻子的責任,男女結婚需要男方向女方支付聘儀,男女成婚後男方需要贍養家室,男女離異的待婚期間需要男方供養女方,相比之下,女方不需承擔上述責任。另一方面,《古蘭經》的相關啟示明確維護女方在家庭中的合法權益,包括遺產繼承、聘儀、待婚期、作證權、離婚自願直至再婚諸多事項,旨在實現男女兩性的公平。“我絕不使你們中任何一個行善者徒勞無酬,無論他是男的,還是女的——男女是相生的(本意為‘相互依存的’)”(3:195),“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2:187),可見《古蘭經》宣導男女互補,兩性平等。“如果你們怕夫妻不睦,那麼,你們當從他們倆的親戚中各推一個公正人,如果兩個公正人欲加以和解,那麼,安拉必使夫妻和睦”(4:35),“如有婦女,恐遭丈夫的鄙棄或疏遠,那麼,他們倆的和解是無罪的,和解是更善的”(4:128),可見《古蘭經》宣導在家庭內部實現夫妻和睦,反對歧視婦女,並非主張男尊女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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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自媒體“我們”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ZQd1eZtDQKe14L5Pt9cI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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