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分類選譯

禁止溺嬰

6:140 愚昧無知地殺害兒女,並且假借真主的名義把真主賞賜他們的給養當作禁物的人,確已虧折了,確已迷誤了,他們沒有遵循正道。
6:137 以物配主者的配主,這樣誘惑他們中的許多人殺害自己的兒女,以便毀滅他們,並混亂他們的宗教。假若真主意欲,那末,他們就不做這件事,故你當任他們偽造謊言。
81:8-9 當被活埋的女孩被詢問的時候:「她為甚麼罪過而遭殺害呢?」
6:151 你說:「你們來吧,來聽我宣讀你們的主所禁戒你們的事項:你們不要以物配主,你們應當孝敬父母;你們不要因為貧窮而殺害自己的兒女,我供給你們和他們;你們不要臨近明顯的和隱微的醜事;你們不要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除非因為正義。他將這些事囑咐你們,以便你們了解。
16:58-59 當他們中的一個人聽說自己的妻子生女兒的時候,他的臉黯然失色,而且滿腹牢騷。他為這個噩耗而不與宗族會面,他多方考慮:究竟是忍辱保留她呢?還是把她活埋在土裡呢?真的,他們的判斷真惡劣。
17:31 你們不要因為怕貧窮而殺害自己的兒女,我供給他們和你們。殺害他們確是大罪。


最後更新日期:2008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