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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定初探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新月华》    作者:李江民
熱度6122票  瀏覽769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4年2月20日 12:10

一切讚頌歸於真主,他造化萬物而加以定奪。須知前定是穆斯林的六大信仰之一。穆聖說:“信仰就是相信真主、天使、《天經》、列聖、死後的復活及其來世、禍福的前定。”真主說:“我確已依定量而創造萬物。”《古蘭經》54: 49)又說:“他創造萬物,並加以精確地註定。”(25:2)

所謂前定就是指真主首締、通曉、執掌宇宙奧妙;而宇宙萬物的存在,都是由於真主的意願而存在。任何事情的發生,無不是在真主的知曉、定奪、意念之中。只要是真主所願意的事物便暫存於世,否則便蕩然無存!

前定的定義亦可表述為真主以其無限的知識將至始至終的一切事務的壽限、空間、特徵等均提前預定得完美無缺。   

而定然的概念則可表述為在現世世界中普遍存在的客觀規律與大千世界中現實存在的萬千氣象。

正如《古蘭經》所述:“難道能造天地的,不能造像他們那樣的人嗎?不然.他確是善造的,確是全知的。當他欲造化任何事物的時候.他的事情只是說聲:‘有!’,它就有了。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一切事物的主權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你們只被召歸於他。”(36:81-83)

 

前定的內涵包括四種涵義:

第一種是為宇宙眾生所定,它被書于受天使保護的仙牌中,真主早已定奪了萬事萬物,直至末日降臨。

 恰如聖訓所述:“真主首先創造了神筆,並對它說:‘你寫吧!’它說:‘我寫什麼呢?真主說:‘你寫每件事物的定數,直至末日降臨。’”(艾布·達吾德傳述)真主說:“地面下重重黑暗中的穀粒,地面上一切翠綠的和枯槁的青木,沒有一樣不詳載在天經中。”(6:59)

第二種是指胎兒在母腹中4個月時,被真主定奪的壽數、給養、遭遇、幸運等。   

猶如阿布杜拉·本·買斯歐德所傳的聖訓所述:“人在母腹中先是為被造處於準備狀態的精子40日。然後成血塊40日,再後成一塊肉40日。其後真主派來一位天使,命其刻寫四件大事:食祿、壽數、福運和禍患。爾後,真主為其注入靈魂和生命。誰奉行了善功,當他因此而離天園只差一步之遙時,因在其母腹已被真主定為該進火獄之故,而在此時做了該入火獄的惡事則進火獄;誰做了惡事,當他因此而離火獄只差一步之遙時,因其在母腹已被真主定為該入天園之故,而在此時做了該進天國的善事則入天國。”又如《古蘭經》所述:“真主創造你們,然後供給你們,然後使你們死亡,然後使你們復活。”(30:40)《古蘭經》還說:“你們無論在什麼地方,死亡總要追及你們,即使你們在高大的堡壘裡。”(4:78)

第三種是指在每年齋月的前定之夜,主所定奪的諸多事務。

正如《古蘭經》所述:“在那夜裡,一切睿智的事,都被判定。”(44:4)又言:“眾天使和精神,奉他們的主的命令,為一切事務而在那夜間降臨。”(97:4)還說:“他們只等待真主在雲蔭中與眾天使同齊降臨,事事將被判決。一切事情,只歸真主安排。”(2: 210)

第四種是指真主對於每日事件的定奪,及其不可避免的發生與客觀存在。   

諸如生老病死、春夏秋冬、風雨雷電、日月星辰的變遷、以及晝夜輪回等。

正如《古蘭經》所述:“凡在天地間的都仰求他,他時時都有事務。”(55: 29)   

《古蘭經》又雲:“天地的創造.晝夜的輪流,利人航海的船舶,真主從雲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複生,並在大地上散佈各種動物.與風向的轉變和天地間受制的雲,對於能瞭解的人看來,此中確有許多跡象。”(2:164)

《古蘭經》還說:“如果真主為世人的不義而懲治他們,那麼,他不留一個人在大地上,但他讓他們延遲到一個定期,當他們的定期來臨的時候.他們不得延遲一霎時,(當其未來臨的時候,)他們不能提前一霎時。”(16:61)

真主曉諭:“他使天破曉,他以夜間供人安息,以日月供人計時。這是萬能者、全知者的佈置。”(《古蘭經》6:96)

 

信仰前定包含五個方面的涵義

一.相信真主在萬物存在之前就已預造、通曉並定奪之。

《古蘭經》雲:“真主是全知萬事的。”(24:35)又雲:“他創造萬物而加以精密的註定。”(25:2)還說:“在主那裡,萬物是有定量的。”(13:8)

 “每一種事物,我這裡都有其倉庫,我只依定數降下它。”(15:21)

 “我確已依定量而創造萬物。”(54:49)

“他預定萬物,而加以引導。”(87:3)   

“他在大地上創造許多山嶽.他降福於大地.並預定大地上眾生的食物。”(41:10:)

“對他們有一種跡象:我使白晝脫離黑夜,他們便忽然在黑暗中。太陽疾行,至一定所,那是萬能的、全知的主所預定的。月亮,我為它預定星宿,直到它再變成像乾枯的椰棗枝一樣。太陽不得追及月亮,黑夜也不得超越白晝,各在一個軌道上浮游著。”(36:37-40)

二.相信真主將諸事書于受天使保護的仙牌之上。

恰似《古蘭經》所述:“難道你不知到嗎?真主知道天地萬物.這確是在一本天經裡的。這對於真主來說確是容易的。”(22:70)還說:“大地上所有的災難和你們自己所遭的禍患.在我創造那些禍患之前,無不記錄在天經中,這事對於真主確是容易的。”(57:22)

三,相信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真主的意願和前定。

《古蘭經》雲:“你們意願不了什麼,除非眾世界的養主意願。”(81:29)又說:“真主確是為所欲為的。”(22:14)

四.相信真主獨立創造一切事物,他是唯一的造物主,除他之外別無創造者。   

正如《古蘭經》所述:“真主是創造萬物的。”(39:62)又說:“他為你們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2:29)

信仰前定還必須相信真主給人以自由選擇的權利,及其分辨善惡的能力。行善者受主封賞,做惡者受主懲罰,無能與忘卻者蒙主寬恕。行善是幸福的源泉,做惡是遭遇的根基。正如《古蘭經》所述:“至於賑濟貧民,敬畏真主,且承認至善者,我將使他易於達到最易的結局:至於吝1昔錢財,自謂無求,且否認至善者,我將使他易於達到最難的結局。”(92:5 -10)

五.天災人禍都是真主所定,也正是由於人類親手所為遭致。

《古蘭經》雲:“凡災難的發生,無一不是依真主的判決的。誰信真主,他將引導誰的心.真主是全知萬物的。”(64:11)

《古蘭經》又述:“大地上所有的災難和你們自己所遭的禍患,在我創造那些禍患之前.無不記錄在天經中,這事對於真主確是容易的。以免你們為自己所喪失的而悲傷,為他所賞賜的而狂喜。”(57:22-23)

《古蘭經》還說:“災難因眾人所犯的罪惡而顯現于大陸和海洋。”(30:41)   

每一個穆斯林都應該在遭遇天災人禍時忍受患難,並求真主寬恕。在蒙主賜福時感恩戴德,多謝真主,因為一切禍福皆來自於主的前定和大能!

真主說:“我必以些微的恐懼和饑饉,以及資產、生命、收穫等的損失,試驗你們,你向堅忍的人報喜。他們遭難的時候,說:‘我們確是真主所有的.我們必定只歸依他。’這等人,是蒙真主的護佑和慈恩的:這等人,確是遵循正道的。”(《古蘭經》2:155-157)

 值得強調的是真主所定奪的客觀規律是不容更改的,有經為證:“這是真主以前的常道,對於真主的常道,你絕不會發現有任何的變更。”(《古蘭經》48:23)在現世中,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是人類最終的歸宿。正如真主所言:“凡有性命者,都要嘗死的滋味。我以禍福考驗你們,你們只被召歸我。”(《古蘭經》21:35)又說:“我將死亡分配給你們,任何人不能阻撓我。”(《古蘭經》56:60)穆聖曾說:“誰行善一生,離天堂只一步之遙。然而他臨死前做了進火獄之事,則前定他是火獄之人;誰幹歹一生,離火獄只一步之遙。然而他臨死前做了進天堂之事,則前定他是天堂之人。”

同時,我們也要知道:一方面真主是規定一切事務發展變化的主宰,另一方面他又是萬能的主,是為所欲為的!有經為證:“你的主確是為所欲為”(《古蘭經》11:107),“真主對於萬事是全能的”(《古蘭經》2:284)也就是說:只要有人虔心敬意地祈禱真主,他是可以隨意應答而更改人類命運的,而且也只有他才能改變人的命運。有聖訓為證:“唯獨祈禱能夠改變命運;唯獨善功能夠延長壽數。”(參見《布哈裡聖訓實錄》、《穆斯林聖訓實錄》)    但是,如果沒有人類強烈的主觀願望和客觀努力的話,真主是不會隨便改變人類命運的。有經為證:“真主不改變某個民族的命運.直至他們自我改變。一旦真主降給某個民族天災.沒人能阻止他!”(《古蘭經》13:11)又說:“你們別以為真主忽略不義者的行為.而僅是延緩他們到瞪眼之日!”(《古蘭經》14:42)

 須知:人類的行為也是在偉大真主的前定範圍之內。恰似先哲所述:“前定如大海,自由若小舟”。也就是說:人類自由行動的小舟在真主前定的無邊無際的海洋中航行,隨時隨地都有可能遇到強烈的風暴而顛覆;而且不管小舟向任何方向航行都被控制在汪洋大海的懷抱之中。在廣闊無垠的宇宙空間中,人類不正像汪洋大海中的一葉小舟一樣渺小嗎?每分每秒,任何人都離不開氧氣的供給及呼吸、心臟與脈搏的跳動、血液的輸送和流動,否則就會斷送自己唯一寶貴的生命!

(李江民: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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