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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節談伊斯蘭對婦女解放

熱度7196票  瀏覽1464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9年3月12日 21:15
          [編譯者按語﹕本文作者沙胡爾‧哈密德教授是印度加爾各答伊斯蘭宣教會會長﹐他是一位著名的學者﹐擔任《伊斯蘭在線》網站的學術顧問。  他是一位宗教比較學專家﹐出版過三部書﹐是關於穆斯林婦女地位和科學與人性研究的專著。   本文是他在今年三八婦女節紀念日寫的專稿。]

女權運動從穆聖時開始

       我一直在想﹐今天的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能接受先知穆聖是一位女權運動者﹖   女權運動者﹐根據當代人的概念﹐是為婦女的自由﹑權益和尊嚴而積極行動的社會活動家。  這麼時髦的提法﹐似乎有些古怪﹐脫離時代特點﹐但是實質就是這樣﹐因為在一千四百年前的地球上﹐誰能想到第二個人﹐當時提出了對婦女一系列改革和解放的思想﹖   尤其在他生活的社會環境中﹐女子可以在市場上當作商品買賣﹐蓄養女奴和活埋女嬰是常見的現象﹐人們見怪不怪。  先知穆聖所宣傳的奮鬥目標﹐要把婦女的地位提高到同男子平等的地位﹐維護她們的社會權利和人格尊嚴。

       他是真主的使者﹐負有傳播真主啟示的使命﹐指導人類新思想和新生活。  在當時黑暗的社會中﹐他如同一位在黑夜裡高舉火炬的巨人﹐他是阿拉伯人民的精神領袖﹐也是全人類的

思想先驅。  他給人類帶來的思想光輝﹐隨著伊斯蘭傳播﹐照遍了大地﹔女權運動﹐從先知穆聖時代就開始了。

       真主造化的人類有男人和女人﹐只有男女兩類﹐但是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是男人站上風﹐女子是弱勢群體﹐是受擺布和壓迫的一方。  這就是人類社會最大的不平等﹐不公正﹐而且歷史積澱悠久﹐根深蒂固。  當時有許多人﹐根據傳統思想認為女人身上不乾淨﹐地位卑賤﹐不許可進入莊嚴的神聖殿堂﹐更沒有權力在重大事件上表達意見﹐她們沒有資格參加部落大事的決策。  先知穆聖對婦女們毫無傳統的歧視﹐對她們表示同情和尊重﹐聽取她們的怨言和意見﹐但是他的弟子們還做不到這樣。

       他的大弟子歐麥爾‧哈塔布曾傳述這樣一個事件。  他說﹕“有一天﹐我進入先知穆聖的室內﹐看到他面帶微笑。 我向他問候之後說﹕‘願真主恩賜你永遠微笑。’  我就向先知穆聖詢問為何滿面笑容﹐他回答說﹕‘我是在同一些婦女們談心﹐使我很好笑。  你一進來﹐都迴避了﹐因為她們聽到了你的聲音。’  原來如此﹐我提高了嗓門﹐大聲對那些迴避的女子們說﹕‘好哇﹗  你們這是同自己作對。 你們看著我害怕﹐而在真主使者面前都膽子很大。  你們的行為是對真主使者缺少尊敬。’   女子們傳出來的回話說﹕‘你(歐麥爾)對人態度生硬﹐太利害。’”《布哈里聖訓集》

女人是男人的另一半

       先知穆聖留有許多女子平等地位的聖訓﹐例如“女子同男人如同孿生兄妹”﹐她們是人類的一半。  先知穆聖以身作則以平等對待婦女﹐例如接待她們的訪問﹑聽取她們的的意見﹑為她們排憂﹑給她們安排工作。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許多人看到先知穆聖抬高婦女的地位﹐很不習慣﹐因為在歷史上女子從來都是大男子社會的附屬品﹐不可享有同男人同等的地位﹐在阿拉伯週圍的國家也沒有類似的先例。  先知穆聖經常傾聽婦女對社會改革的建議﹐並且鼓勵她們暢所欲言﹐享有自己的權利﹐而向他的弟子們說﹕“天下最珍貴的東西﹐是道德高尚的女子。”

       先知穆聖教導弟子們說﹐真主命令男人們必須尊重女性﹐對她們態度溫和﹐尊重她們的的感情﹐他說﹕“她們是你們的母親﹑女兒或姑媽。”

女子邪惡是無稽之談

       許多宗教都把女子視為不潔淨的動物﹐修道者必須遠離女色﹐因為被稱為“聖徒”或“活神仙”的高貴人﹐防止被女子的骯髒身體玷污﹐因此禁慾。  伊斯蘭否認這個觀點﹐因為根據《古蘭經》的啟示經文﹐先輩使者都是有家室的男子漢﹐如阿丹﹑努哈﹑易卜拉欣﹑穆薩﹑達伍德。  他們都是普通的人﹐與常人一樣有喜怒哀樂﹐同女人們結為夫婦﹐並沒有被女子身體所玷污。

       在《古蘭經》中﹐先知阿丹和他的妻子在天堂中違背了真主的意旨﹐他們兩人犯了錯誤﹐都有責任。  《聖經》中“創世記”不是這麼說。  他們描述的情形是﹐因為亞當受到他妻子夏娃的挑唆﹐偷吃了智慧果﹐夫婦被驅逐出“伊甸園”﹐到下界受苦難﹐子子孫孫永遠揹負著祖先的罪過。  世人應當譴責女子是製造禍害的壞水﹐因為人類的“原罪”來自於女人。

每個女人都是母親

       人間最純潔的愛莫過於母愛﹐人人都最尊敬母親。   俗話說“老人之老﹐幼人之幼”是高尚的美德﹐因此﹐對所有人的母親都應當看作是自己的母親。   先知穆聖說﹕“對待自己母親的善良和衷心﹐就是仁慈(拉赫曼)的具體行動。  這是最接近神聖的行為﹐將獲得同樣仁慈的回報﹐因為真主對每個人的仁慈﹐有賴於他對待母親的仁慈。”   這個教誨在另一段聖訓中得到充份體現﹕“天堂就在母親的腳下。”《艾哈邁德聖訓集》

       許多人都聽說過以下這段聖訓。  某日﹐有一位弟子前來向先知穆聖求教﹐他說﹕“真主的使者啊﹗  世界上最應當受到我尊敬和善待的人是誰﹖”   穆聖回答說﹕“你的母親。”  弟子又問﹕“那麼第二位呢﹖”   回答說﹕“還是你的母親。”   弟子再次問﹕“再往後呢﹖”  回答說﹕“仍舊是你的母親。”   這位弟子連問四次﹐在最後一次得到的答覆﹕“是你的父親。”《布哈里聖訓集》

完美的男人必是優秀的丈夫

       先知穆聖是最完美的人﹐是優秀的父親﹐也是優秀的丈夫﹐同他的妻子們是親密的夥伴關係﹐享有美滿的天倫之樂。  伊斯蘭沒有規定家務勞動必須是女子的專職﹐不認為男人洗衣服做家務是失身份的行為。  先知穆聖在家庭中﹐是一個勤奮的成員﹐參加各種家務勞動﹐如縫補衣服﹑修理皮靴﹑打掃衛生﹑喂養牲口﹑出外購物。   他在家中生活狀況﹐都有史料為證。

       一次在清真寺演講中﹐他告誡眾弟子說﹕“你們之中﹐最優秀的男子﹐必是善待他的妻子者。”《提爾密濟聖訓集》    他經常提醒人們﹐在他們以前的歷史上﹐婦女是遭受壓迫的人群﹐她們常為一點細小的錯誤遭到呵斥與體罰﹐用家庭暴力對待妻子是蒙昧社會的行為。 妻子在家庭中﹐有同丈夫同等的權利﹐例如財產。 

       阿拉伯女子在結婚時不必捨棄娘家姓氏﹐而西方社會至今還保留著古代歧視婦女的習慣﹐結婚的女子改為丈夫的家族姓氏。  這不僅是傳統風俗﹐而是同財產擁有權和社會地位有關﹐是古代社會法制的要求﹐因為結婚的女子必須放棄一切社會權利﹐只承認丈夫是唯一的“家長”。   根據伊斯蘭的家庭法制﹐妻子不承擔養家的責任﹐她擁有個人不可侵犯的財產﹐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丈夫無權動用妻子的“私房錢”和個人的財物。

穆斯林婦女得解放了

       古代的阿拉伯﹐以及許多其他地區的社會﹐在丈夫逝世後﹐妻子無權繼承財產﹐變成一個大家族的附屬品﹐甚至有些思想極端狹隘的社會﹐寡婦連生命的權利都沒有﹐她們必須殉葬。  也有些社會﹐寡婦不許可改嫁﹐孤獨終身守“貞節”。

       先知穆聖在娶第一位妻子的時候﹐沒有選擇“黃花姑娘”﹐他的妻子赫蒂徹是一個結過兩次婚的寡婦﹐年齡比他大十多歲。  他們一夫一妻互敬互愛﹐生兒育女﹐在愛妻歸真之後﹐他迎娶了許多妻子﹐除了阿依莎之外﹐都是寡婦。  在穆斯林社會﹐最受社會同情和援助的人﹐是寡婦﹑孤兒和旅行者﹐因為他們的生活艱難﹐需要社會關懷。   先知穆聖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愛﹐體現了他對全人類憐憫的重要部份。  伊斯蘭的出現﹐宣告了婦女解放﹐使她們有權擁有個人財產﹑社會地位和婚姻自由。

解放婦女是革命行動

       最早的穆斯林跟隨先知穆聖遷移到麥地那之初﹐是伊斯蘭發展歷史上最艱難的一個時期﹐從麥加逃離出來的穆斯林兄弟姐妹們﹐一無所有﹐其中有許多單身女子﹐生活更加艱苦。   在先知穆聖領導下的第一個穆斯林社會﹐女子受到特別的照顧﹐處處給予她們優惠﹐支持單身女子自由選擇丈夫﹐建立家庭﹐鼓勵夫婦雙方在主道上奮鬥。

       伊斯蘭婚姻法規定﹐男子在結婚禮儀中必須向女方贈送有代價的“聘儀”﹐標誌著女子在未來家庭中的財權和獨立生存的物質保證。   法制規定﹐穆斯林的家庭﹐遵循“男主外﹐女主內”的原則﹐家庭分工﹐丈夫承擔養家糊口和保護家庭安全的責任。  對於不盡職的丈夫﹐女子有權提出離婚的要求。

       先知穆聖說﹐一個男子最佳的施捨應歸妻子所有。  廣義的“施捨”不僅指生活的物質保障﹐而且包括對不同意見的包容﹑每天的微笑﹑對待家人的好心情。  他說﹕“這個世界是歡樂的﹐最珍貴的財富是賢淑的女子。”《穆斯林聖訓集》

       伊斯蘭法制規定﹐未得妻子許可﹐丈夫不得長期同妻子分居﹐或夫婦長期分離兩地。  對於不負責任的丈夫﹐如不擔養家庭或久居外地不歸者﹐妻子有權要求法官判決離婚。

       穆斯林婦女在家境不濟時可以外出工作﹐男女同工同酬﹐享有同等的尊嚴和待遇。

       穆斯林女子可以自願奔赴前線參加自衛戰爭﹐同男子並肩作戰﹐保家衛國。  在國難當頭時﹐最適合於女子的工種﹐是戰場後勤和扶死救傷的前線醫務工作。

       所有這些婦女的權利﹐有些寫在伊斯蘭法制之中﹐有些是根據先知穆聖時代的先例稱為社會習俗﹐在全世界穆斯林社會中普遍實行。   在當時最黑暗的阿拉伯社會中﹐先知穆聖領導的穆斯林社會﹐遵循真主啟示的經典﹐貫徹執行婦女權益政策﹐是一次重大的社會改革和轟轟烈烈的婦女解放運動。

       在沉澱數千年的封建傳統文化和社會中﹐先知穆聖宣傳和號召的伊斯蘭先進文明並非一帆風順﹐人人歸順﹐他遭到過頑固勢力的抵抗﹐夜有許多維護既得利益的不同政見者﹐製造社會進步阻力。   在先知穆聖歸真之後﹐許多地方出現了社會慣例的反撲﹐倒退到舊時代的風俗﹐也是很普遍的現象﹐直到今天﹐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頑固不化古老習俗的存在和影響。  因此﹐我們理解到﹐婦女解放運動從先知穆聖時代開始﹐真主的啟示和先知穆聖的領導﹐提出了婦女解放的基本原則﹐社會的具體實踐是一個長期改革和演變的過程。   這個目標至今還沒有完全達到﹐改造世界的使命﹐從先知穆聖的時代開始了﹐迄今一千多年的時間不算太久﹐世世代代的人﹐都能分享為主道奮鬥的榮耀。

       (阿里編譯自What Women Want﹖ by Professor Shahul Ham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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