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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蓋頭禁令違背人權原則

熱度5011票  瀏覽996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9年3月05日 20:48

       德國有三百五十萬穆斯林﹐穆斯林婦女的蓋頭問題是許多年來的社會辯論焦點﹐許多人是因為看到伊斯蘭文化在德國迅速發展﹐從感情上難以接受。  德國有幾個州﹐自立地方法規﹐禁止穆斯林子女在學校中戴蓋頭﹐引起了一場關於人權自由的法律官司﹐許多穆斯林女教師冒著被開除和長期失業的危險﹐據理力爭﹐為穆斯林的合法權利堅持了許多年的鬥爭。

       德國的最大的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RW)對穆斯林婦女要求戴蓋頭的自由表示支持﹐並且向法庭提出訴訟﹐保護穆斯林婦女的基本人權。   人權觀察研究學者哈萊赫‧卡赫羅科2月26日發表題為《以社會和諧的名義在德國禁止教師和公職人員戴蓋頭》的聲明說﹕“對蓋頭禁令的法律沒有違背人權的解釋﹐是無稽之談﹐沒有法律依據。”    聲明說﹕“這個禁令在兩個方面違背了人權的基本精神﹕對宗教的歧視和對婦女的歧視。”

       提出這條新法律的那些州法庭辯解說﹐學校教師和政府公職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向社會表明中立的立場和推動和諧社會發展﹐而穆斯林女子戴蓋頭是宗教意識強烈的表示﹐與她們工作崗位的性質不得體。   但是﹐人權觀察的聲明說﹕“制定這條法律的理念是﹐只要戴上蓋頭就有可能破壞德國社會和諧的危險性。  但是﹐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危險的證據﹐也沒有出現戴蓋頭婦女違背她們工作職責的事例。”  這份人權觀察的聲明﹐是人權專家們對蓋頭風波進行社會調查八個月後的總結報告﹐以事實為根據證明地方政府的法律缺乏正當依據﹐例如聲明說﹐這個法律的目標是歧視一部分穆斯林婦女。

       聲明說﹕“雖然所有這些地方法律﹐官腔用詞都很冠冕堂皇﹐沒有使用歧視的詞語﹐但是﹐事實上﹐我們查閱在確定法律前的地方議會辯論記錄﹐議員們的大量言辭都是針對穆斯林婦女。”   所謂社會文化的“和諧”﹐純屬對穆斯林歧視的借口﹐因為在各地的法律中﹐都有許多關於基督教和“西方”文化的特例﹐以照顧民眾宗教感情為理由給予通融。  人權觀察的調查報告顯示﹐對穆斯林女子的蓋頭禁令﹐不僅是使習慣戴蓋頭的婦女感到受侮辱﹐而使整個穆斯林社會都不愉快。

       由於這條禁令﹐使許多工作多年的穆斯林女教師失去了工作﹐影響了她們的家庭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了社會問題。  也有新出道的穆斯林女子﹐她們堅持宗教信仰傳統戴蓋頭﹐找工作十分困難﹐構成了對這部份女子的社會歧視。  聲明說﹕“這個禁令不是一個局限的小問題﹐而產生了社會反響﹐影響到許多人的生活。”  自從頒佈了這條法律後﹐各地法庭都受理了穆斯林女子的控告和投訴﹐她們堅持說﹐戴蓋頭不是宣傳宗教﹐而是個人道德準則的選擇﹐在一個自稱民主的國家﹐公民應當有這個權力。   聲明說﹕“政府的法規強迫一部分婦女在她們的就業與宗教信仰之間做選擇﹐這就是明顯的宗教歧視﹐違背基本人權。”   聲明說﹕“對一個人的判斷﹐是看他們的行為﹐而不是根據他們穿什麼衣服或表現什麼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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