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漢語譯本史-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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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漢語譯本史

  伊斯蘭教自7世紀中葉傳入中國至明代的近10個世紀中,《古蘭經》既沒有阿拉伯文印本,也沒有漢語譯本,只是手抄經文予以流傳。其因有二:一、尚未出現兼通阿拉伯文和漢文學者從事譯經工作。二、《古蘭經》系阿拉伯文“降示”的經典,用其他文字譯經難以表達經文的真諦奧義,故怕失去伊瑪尼(信仰)不敢譯經。隨著伊斯蘭教的發展,通漢語的廣大穆斯林迫切要求以漢文講經、解經,瞭解經義。後清真寺經堂教育興起,由經師用經堂語解其大義,口傳心受。同時一些兼通阿文的經師和學者開始了譯經的嘗試。從17世紀至今,中國的譯經活動,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大致可分2抽譯(編譯)、選譯、通譯合全譯4種類型。

  (1)抽譯。約在17世紀初至18世紀前半葉,清初一些兼通中阿文的穆斯林學者,在其漢文譯著中,因探本溯源、引經據典之需要而引述《古蘭經》中的有關章節,曾抽譯過經中的片斷文字,如王岱輿所撰《正教真詮》,自稱“其中道理悉本尊經”,馬注所撰《清真指南》中,稱他“纂輯真經,抽譯切要”。劉智所撰《天方典禮》及《天方至聖實錄》等譯者中,偶或引用《古蘭經》中的局部內容,出現過片斷漢譯文字。其中第1和第112兩個較短的章,僅寥寥數語,其餘摘譯文字更短。譯述者均持慎重態度,多認2天經奧義神妙,不敢冒然揣譯,唯恐“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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