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錫麟博士參加國際伊斯蘭律法詮釋會議-伊斯蘭之光

頁面載入中...

當前位置:首頁 > 香港 > 香港

趙錫麟博士參加國際伊斯蘭律法詮釋會議

 

世界回教聯盟(Muslim World League) 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宗教事務部合作,於2012年12月24日至26日,在雅加達召開為期三天之「國際伊斯蘭律法詮釋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atwa),印尼政府國民福祉相關部會總協調部長H. E. Dr. H. Agung Laksanoru、宗教事務部長H. E. Suryadharma Ali陪同世界回教聯盟秘書長Dr. Abdullah bin Abdul Muhsin Al-Turki共同主持開幕典禮,典禮結束前另由印尼政府國民福祉相關部會協調部長H. E. Dr. H. Agung Laksanoru敲鑼宣布啟用伊斯蘭媒體網站Islamic Media Website,最後是全體出席會議的專家、學者以及各國代表們與主持開幕的貴賓合影留念。

三天的會議議程緊密,上下午皆有議程,中間僅留下一個半小時午休禮拜及午餐。24日上午開幕儀式後稍事休息,接著即邀請印尼「伊斯蘭法學委員會」(Indonesian Council of Ulama)主席Dr. KH. Ma’ruf Amin主講「伊斯蘭律法詮釋在印尼的地位」,他指出:雖然印尼大部分國民篤信伊斯蘭教,但是印尼現行制度並未設置主管伊斯蘭律法詮釋工作的「大教長(Mufti)。印尼境內的伊斯蘭律法詮釋工作分別由「印尼伊斯蘭法學委員會」、「印尼學者振興協會」(Nahdlatul Ulama或簡稱NU)、「穆罕默德協會」(Muhammadiyah)、「伊斯蘭教育協會」等民間機構負責,按照需求提供即時詮釋與解答。他在演講中提到,伊斯蘭律法的詮釋與諮詢攸關穆斯林大眾日常生活,不可或缺。如今由於社會脈動加速,新興事務經常需要立即提供諮詢與解答,因此日益顯示伊斯蘭律法諮詢與詮釋的重要性他指出:印尼民間與政府機構經常需要有關伊斯蘭律法的詮釋與諮詢,由於印尼的「伊斯蘭法學委員會(Indonesian Council of Ulama)成員涵蓋印尼全境主要伊斯蘭社團的學者專家,因此這個機構提出的伊斯蘭律法諮詢與詮釋受到印尼政府與印尼中央銀行的重視與採納,其成果已經反映在印尼近年來的法律規章與政府相關措施;其中更以印尼中央銀行之金融與經濟法規、食物藥品製造管理及認證最為顯著。

24日午後接著開始陸續由沙國納吉蘭大學法學院長Dr. Abed Sufyani、約旦「世界伊斯蘭科技教育大學」校長Dr. Abdelnaser M. Abul basal、擔任世界回教聯盟轄下之伊斯蘭律法研究院與伊斯蘭合作組織轄下之伊斯蘭律法研究院兩院院士Dr. Adel A. Goutah先後發表論文,討論伊斯蘭律法詮釋之重要性。出席會議人士稍後熱烈發言討論,顯示本次會議主題重要性。

25日上午先由世界回教聯盟轄下之「伊斯蘭律法研究院秘書長Dr. Saleh Al-Marzouqui發表專題演講,介紹世界回教聯盟轄下之伊斯蘭律法研究院有關經濟與金融研究及諮詢情況。接著由沙國教授Dr. Abdullah Muslih Al-Thomali、Dr. Hamza Hussein Al-Fa’er、印尼中央銀行官員Dr. Adiwarman Karim發表論文,重點在介紹有關金融及經濟所需之伊斯蘭律法詮釋之產生過程及相關諮詢對於政府機構決策之重要性。從演講及討論中明確顯示,無論印尼伊斯蘭法學委員會,或伊斯蘭合作機構、世界回教聯盟轄下之伊斯蘭律法研究院均極其慎重處理相關議題,該等機構產生之相關詮釋與諮詢皆獲得各相關政府機構之重視與採納。

25日下午的研討主題是律法詮釋的機制與問題,先後由沙國學者Dr. Ibrahim Albishr、Dr. Hamza Hussein Al-Fa’er、Dr. Abed Al-Sufyani與印尼學者Dr. Mohammed Anwar Ibrahim發表相關論文。

26日上午討論主題圍觀於婦女及家庭的律法詮釋,先後由印尼女學者Prof. Dr. Huzaimah Tahido Yanggo、沙國學者Dr. Ibrahim Albishr、印尼學者Prof. Dr. M. Atho Mudzhar、世界回教聯盟轄下之「伊斯蘭律法研究院」秘書長Dr. Saleh Al-Marzouqui四位專家發表論文。
26日下午專題研討有關食物、藥品、醫療、天文之律法詮釋,先後由沙國學者Dr. Ibrahim Al-bishr、Dr. Adel Qutah、印尼學者Prof. Dr. Muhammad Amin Suma、Prof. Dr. Ali Mustofa Ya’qub發表論文。

26日下午專題討論完畢後,立即由印尼宗教部長偕同世界回教聯盟秘書長聯袂舉行這次會議閉幕典禮。世界回教聯盟「伊斯蘭律法研究院」秘書長Dr. Saleh Zaben Al-Marzouki代表宣讀會議宣言。會議宣言重點:
(1)籲請重視伊斯蘭律法正當詮釋之重要性及其衍生之社會責任,重申推廣2010年世界回盟「伊斯蘭律法研究院」推出之「律法詮釋憲章」。促請涉及律法詮釋事務人士務必慎重遵循規範,避免對一般大眾發表具有爭議性之詮釋。
(2) 推廣穆斯林彼此對話,尊重學者專家意見,避免分裂。
(3) 透過各種媒體,使廣泛社會群眾易於獲得與日常生活席席相關之各種伊斯蘭律法詮釋。
(4)建議在印尼籌建「伊斯蘭律法研究院」或「伊斯蘭律法論壇」。
(5)舉辦東亞與東南亞「伊斯蘭律法詮釋」培訓專班。
(6)建議今後每兩年召開本國際會議一次。

感言:知感 安拉的恩典,本次有幸代表我回教協會出席這次重要會議,獲益良多。要感謝回協張理事長的鼓勵、白副秘書長美玲主動幫忙洽訂機位及諸多行政協助、馬超興助理秘書長的熱心協調聯絡,讓我能順利成行。

更要感謝合作舉辦本次國際會議的「世界回教聯盟」與印尼宗教事務部兩個單位的眾多兄弟姊妹們,積極的辦好了這次的國際活動,無論事前聯絡或是當場接待,都讓我們感到他們的用心,確實呈現了「天下穆民一家人」的溫馨感覺。

更讓我銘記內心的是:印尼各地出席會議的學者專家們的踴躍參與討論,發言中肯。印尼朝野努力合作推動符合伊斯蘭律法的金融與經濟,其成果更另人欽敬。透過各種的整合,相信全世界的穆斯林們在不久的將來,都會有更好的互動。

而由於這次的會議研討,讓我們瞭解穆斯林面臨的切身問題:我們都迫切的需要穆斯林專家學者們,能夠隨時提供我們有關平日生活中所需的教規詮釋與諮詢。更讓我們深切的感到,我們在臺灣的穆斯林需要與鄰近的東亞、東南亞地區的穆斯林建立更密切的交流,加強合作關係。如此才能提升我們自己的專業知識,拓展我們的視野,及早規畫我們以及後代的未來康莊大道。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