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青:伊斯蘭教如何對待基督教徒?-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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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少青:伊斯蘭教如何對待基督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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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以來,號稱“伊斯蘭國”的組織綁架亞述人基督教徒、斬首埃及的科普特人基督教徒的行為,引起了中東乃至全世界對伊斯蘭教關於基督教徒立場的極大關注。“伊斯蘭國”組織斬首科普特人基督教徒時給出的理由,是“為了報復科普特人基督教會對改信伊斯蘭教科普特婦女的迫害”,但同時又聲稱是因為他們屬於“十字架的國度”。這意味著所有的基督教徒,不管他們屬於什麼教派,都是“伊斯蘭國”組織針對的“合法目標”。去年,在“伊斯蘭國”組織控制的敘利亞的拉卡等地,該組織對基督教徒給出了3個選項:一個是改信伊斯蘭教;第二個是依然信奉基督教,但需要繳稅,並遵守其他一些條件;第三個選擇是,如果拒絕前兩個選項,那就面臨戰爭。近日,該組織又將基督教徒列為他們的主要敵人,號召聖戰分子對基督教徒展開聖戰。

那麼,伊斯蘭教究竟是怎麼看待基督教、對待基督教徒的呢?“伊斯蘭國”組織口口聲聲說他們是在“踐行”《古蘭經》,是在模仿伊斯蘭教先知的古代實踐,他們的做法是否有伊斯蘭教的經訓依據?是否符合伊斯蘭教早期的實踐呢?

伊斯蘭教與基督教、猶太教同屬於亞伯拉罕一脈的一神教,《古蘭經》一再重申並確認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三教同源的事實,並對猶太教徒與基督教徒之間的互相攻訐提出批評。《古蘭經》說,“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是誦讀天經的,猶太教徒卻說:‘基督教徒毫無憑據。’基督教徒也說:‘猶太教徒毫無憑據。’無知識的人,他們也說這種話。故復活日真主將判決他們所爭論的是非。”

《古蘭經》對基督教的態度總的來說有兩點,一是對其基本教義給予了充分肯定,並將基督教徒與“信道者”相提並論,認為他們中“凡信真主和末日,並且行善的,將來在主那裡必得享受自己的報酬。他們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憂愁”。二是對基督教教義中超越一神教的部分如“三位一體”進行了批評和譴責:“基督教徒說:‘麥西哈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效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真主詛咒他們。他們是如何悖謬的!”“自稱基督教徒的人,我曾與他們締約,但他們拋棄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勸戒。”對於堅持“三位一體”或“以物配主”的基督教包括猶太教,《古蘭經》在一些章節中將他們的信仰置於一種不確定中。《古蘭經》說,“信道者、猶太教徒、拜星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以及以物配主者,復活日真主必定要為他們判決,真主確是萬物的見證。”對於這種不確定性,《古蘭經》作了一個判斷,即“他們中有一部分是信士,大部分是罪人。”

值得注意的是,《古蘭經》中關於基督教(徒)的上述規定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根據不同情況進行了不同的解讀。在伊斯蘭教先知及其後的哈裡發時期,基督教徒一直是被團結、爭取的對象,他們中的一大批人選擇加入伊斯蘭教,成為穆斯林的一員。對於堅持自己信仰的人,穆斯林共同體往往以“受保護民”來定義和管理他們。一般的做法是,只要他們納稅並滿足其他一些條件,就保護他們的土地、財產權利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這一通行做法不僅是古代伊斯蘭教防禦及征服時期一貫的做法,也是《古蘭經》裡的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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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軍東侵以後,由於西方基督教世界悍然以基督教的名義發動戰爭,東方的穆斯林世界普遍以基督教為敵。但即使在那樣的歷史條件下,民間層面的穆斯林,仍然將基督教徒視為具有合法生存和生活權利的“有經人”,並嚴格禁止針對他們的暴力。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十字軍東侵期間,穆斯林也能區分政治與宗教,他們認為伊斯蘭教與基督教的宗教信條是一致的。天主教方濟各會修士威廉1255年寫就的《東方行記》記載,在蒙古朝廷舉行的一場旨在明確哪種信仰是正確的辯論中,穆斯林代表支持天主教代表“戰勝”佛教代表團之後,天主教代表試圖與穆斯林接著論戰,卻出乎意料地得到這樣的回答:“我們同意你們的信仰是正確的,《福音書》的一切也是正確的,因此我們不想就任何問題與你們辯論”。

進入近代尤其是現代以來,由於伊斯蘭教世界的“惡政、政治秩序的混亂,以及生活在只因為蘊藏石油而受到重視的土地上的人們所遭受的屈辱”,和西方大國持續的軍事干涉和文化上的離間,伊斯蘭世界對以西方為代表的基督教文化產生了強烈的排斥,由此滋生出一系列以反對基督教或所謂十字軍為目標的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組織就是這類組織發展的一個極端代表。

然而,放眼整個伊斯蘭世界,無論是在過去的一千年多年的歷史中,還是在現實中,伊斯蘭世界的穆斯林對基督教、基督徒始終是友好包容的,甚至是挺身相助的。前者例如,在迄今為止所有的伊斯蘭國家,都存在著相當數量的基督教徒和基督教堂;後者例如在埃及,為防止極端分子在科普特基督教徒耶誕節期間襲擊他們的教堂,成百上千的穆斯林群眾自發地組織起來,在教堂外築成人牆,來守衛和保護他們的安全。這些穆斯林踐行的不僅是保護科普特同胞的理念,也是在履行《古蘭經》關於保護“有經人”並與他們和平相處的教誨。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律與宗教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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