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土拉•葛蘭(10):愛-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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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土拉•葛蘭(10):愛

 

愛心是至仁慈的真主恩賜給人類的最為微妙的福份之一。人人心中都有愛的種子。這顆種子在有利的環境中發芽,像一棵樹一樣成長,開花,結果,周而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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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一種感情,通過我們的眼睛、耳朵和心靈穿透我們的靈魂。它有如河堤後面的水,不斷累積,然後像雪崩那樣爆發,像火焰般將我們整個靈魂吞噬。只有因愛而實現了結合,洪水才會退去,水庫才會平靜,火焰才會熄滅,冰雪才會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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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我們靈魂中自然的、重要的組成部分。但是當愛轉化為"真愛"——對造物主的愛——時,才具備了本質和本色,並於最後反璞歸真,成為"單純"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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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心靈是一個接受神聖啟示的港口。你對造物主的愛和對回歸於造物主的渴望是一個人受到真主喜愛的最明確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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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人類進步的最直接、最安全的方式。不通過愛的方式,很難獲得人類的進步與完善。除了"瞭解一個人與生俱來的無能,貧窮,和對真主的力量與財富的依賴,熱衷於主道並感謝恩賜",再也沒有其他通往真理的道路能夠和愛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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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真主恩賜給我們的騎乘,騎著這匹馬,我們可以走到曾經失去的樂園。騎上這匹馬的人,不會在這條道路上苦悶彷徨。雖然有時候一些人是因為愛慕虛榮、喜歡炫耀而騎上了這匹天賜之馬,但是這是他們和真主之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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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前世的熊火還是後世的烈焰,都不能"燒毀"那些因為愛而"化為灰燼"的人。那些在今世因為害怕地獄的烈火而燃燒的人是不會進入地獄的。那些自以為固若金湯、不會入火獄的人,他們的最終歸宿很有可能就是火獄。那些在今世接受愛的火焰的燃燒、忍受地獄之苦的人是在和自己的肉欲、今世作鬥爭,他們在後世肯定不會再受這樣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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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給了我們忘我的精神,使我們將自己融化在我們的所愛當中。愛要求愛者不斷地付出愛,做出徹底的奉獻,不求任何回報。在我看來,這是人性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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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的道路上,愛者對某人某事,而不是對所愛,所做出的一個小小的、假想中的回絕,也意味著愛的終止。這種拒絕是被禁止的。只要愛者能夠在自己周圍處處見到所愛,把每一處美好都視作所愛的表現,那麼愛就會繼續。否則的話,愛就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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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者不可以對被愛者有任何敵視,哪怕是小小的憎惡也不可以。他們不可以目睹被愛者受到蒙蔽,致使忘記真主,而自己無所作為。此外,所言而不及被愛,所行而不及真主,在愛者看來,這都是忘恩與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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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意味著發自內心的、對所愛的喜歡和意志力上的傾向。愛還意味著愛者對除所愛之外的人或物的情感得到淨化,愛者的所有情感和心思都集中於所愛。愛者的每一個舉動都反映了所愛:他/她的心總是和所愛的念想一起跳動;他/她的嘴裏總是念叨著所愛的名字;他/她睜眼閉眼都能夠看到所愛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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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風中,雨中,潺潺的溪流中,沙沙的森林中,晨曦中,落日中看到被所愛,愛者就會蘇醒過來。愛者因為處處能夠看到所愛之美而變得豐富充實起來,因為能夠在每一陣微風中感受到所愛的氣息而感到快樂。如果感受到了所愛偶爾的責備,愛者就會悲傷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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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者被來自所愛的啟示喚醒後發現自己已經置身於一片火海。他們任憑自己燃燒,毫無逃出"火獄"之意。他們有如噴薄欲出的火山,他們的呻吟聲有如岩漿,所及之處,噴火吐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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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與對異性的愛是不可以混淆的。對異性的愛,雖然有時候可以轉化為真愛,但是那是有缺陷的,短暫的,沒有內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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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因為愛是一種情感狀態,只有愛者才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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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者陶醉於他們對所愛的愛、崇拜與感激。只有末日的號角才能將愛者們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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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愛才能夠結束那曇花一現的短暫所引起的痛苦,熄滅那"燃燒"著那些受煎熬者的"火焰"。真愛能夠治癒那些似乎無法根治的痛苦與疾病,回答現代世界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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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振興科學、知識和當代文化的希望寄託在年輕人身上,然而如果我們不在他們的心中種下愛的種子,他們永遠也不會取得進步,永遠不會從對感官欲望的滿足中解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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