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達威:伊斯蘭國家不是一個宗教神權國家-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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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爾達威:伊斯蘭國家不是一個宗教神權國家

有人問世界穆學聯主席,優素福·格爾達威博士說:伊斯蘭思想家經常說:伊斯蘭的統治建立在一個民權國家的基礎上,而非宗教國家。請問這種說法是意味著什麼?這種說法對嗎?

對此,格爾達威博士回答如下:

奉真主之名,一切讚頌全歸真主,祈願真主賜福他的使者慈憫和平安!

所謂伊斯蘭國家正如穆斯林歷史所展示的那樣,是在伊斯蘭所締造的一個文明的民權國家。其政權建立在宣誓效忠、遴選與協商的基礎上。執政者是民眾的代理,或是民眾的雇員。穆斯林民眾有權選擇能夠代表他們的賢者能人來執政,並對他們加以監督和問責;對他們的行為加以命令和禁止。假若他們執政不當時,則民眾有權加以糾正,否則,就就加以罷黜。

不僅是每個穆斯林,而是每一個伊斯蘭國家的公民都有權在看到國家首腦有過錯,或者違背正義時提出批評和指正,不僅如此,人民還可以在國家首腦違背和否認來自真主的明證時,有公開加以反抗的義務。

而西方在中世紀所建立的“政教合一”的宗教國家,則是一個由宗教人士統治的國家。這些宗教人士以“神權”之名,通過對民眾及其內心的監控而達到統治的目的。因此說“地上所發生的一切都是來自天國” ,或者說“地上的一切均來自天國” 。

這種觀點為伊斯蘭所反對,因為伊斯蘭從來就沒有基督教的神父和牧師那樣的宗教神職人員,而只有宗教學者。他們中的每個人都能通過學習和研究而成為宗教學者,既沒有監控人心的權利,也不能窺見人心深處;他們比起其他人來說,並沒有多出絲毫的權利。相反,卻常常面臨被驅逐和被壓迫的處境。所以我們才明確地說:是的,我們要一個伊斯蘭的國家,而不要一個神權統治的宗教國家。

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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