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为善的境界-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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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为善的境界

《古兰经》在许多地方都谈到了善功,它所涉及到的内容也很广泛。要求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尊重整个社会的需要,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这样才有可能在人际交往中与人为善、尊重他人、充满同情心和责任感。在人际交往中要谦虚谨慎,特别需要坦诚相见。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往往是建立在与我们结交的人是否诚恳待人的基础之上的,正如法国作家巴尔扎克说:“每个人的灵魂要吸收另一颗灵魂的感情来充实自己.然后以更丰富的感情转送给别人。”人与人之间若要没有这点美妙的关系,人的心就没有生机。因此,做人要诚实善良,要宽宏大量,要懂礼仪、知廉耻;要以仁义爱心为本,做到善恶分明;处世要宽以待人,莫以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但善行需要从多方面做出努力,而且需要天天做、月月做、年年做,要自觉自愿持之以恒的去做,不能凭一时的热情,更不能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做表面工作,要心灵与外表一致,因为这关系到对真主是否忠诚的原则,关系到自己是否能在来世获得进入乐园的关键。

   

很多时候.我们对别人付出举手之劳的一点帮助,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甚至也可能会改变自己的一生。从某种意义上说,帮助别人摆脱困境就是帮助自己摆脱困境,而这些帮助的付出有时并不需要我们太多的努力,并不需要以牺牲自己的某种利益为代价。人在陷入困境的时候得到某种意外的帮助会感到格外刻骨铭心。你给一个百万富翁一万元钱,很可能换不回来一个满意的笑容.而你给一个温饱难继的家庭送去一百元钱却会使其感激不尽、永志不忘。因此,我们对于那些艰辛地跋涉在人生之路上的人,不要吝啬付出一些微小的帮助。另外,帮助别人有时也并非要等到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之后才去为之,要知道力所能及的援手才有着更为深刻的意义。

   

但是,与人为善有一个人前人后的问题,有些人做善事是希望被别人赞扬、称颂,这是不足取的,《古兰经》严厉斥责这种沽名钓誉的伪善。要求人们无论身处何地,在什么条件下都应充分发挥真主赐予的向善之心,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完成社会义务和宗教责任。不为名、不为利、不沽名钓誉、不施恩图报,长期坚持做善事,把行善作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和良好美德。当然,真主对其的报酬也作了许诺:“你当向信道而且行善的人报喜;他们将享有许多下临诸河的乐园”。(2:25)

   

但千万不要在给予别人帮助的同时就已经想到了回报,善良而高尚的人,对别人帮助的付出,其出发点不是建立在预期回报上,而是建立在一种对真主的诚意与善良愿望的满足上。这样,我们的人格就会逐渐完善而健康,我们的心灵得到提升而光芒四射,也是与人为善的最高境界。

   

《古兰经》从人生最高价值标准方面来谈与人为善,规劝人们作一些不危害他人而有利于集体、社会的事情。约束人们的不良行为。使人们从而走上扬善抑恶的正当道路,在这方面,《古兰经》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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