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正式宣佈在該國實施伊斯蘭教法-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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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萊正式宣佈在該國實施伊斯蘭教法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汶萊蘇丹出臺在該國實施伊斯蘭教法的決定。素丹哈桑·博爾吉亞在一份正式檔中,批准了在未來六個月內,循序漸進地在該國實施新的伊斯蘭刑法。

這部經過數年的討論而最後確定下來新的伊斯蘭刑法中,明文規定對盜竊者執行砍手;對飲酒者執行鞭刑;對通姦者執行石刑。素丹哈桑·博爾吉亞說:“通過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而實施這一法案,我們履行了對真主應當履行的義務。”

汶萊蘇丹國是一個位於波羅州北岸的一個小國家,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擁有豐富的燃油儲備。總人口40萬人,其中三分之二的人口信仰伊斯蘭。佛教徒占總人口的13%,另有10%的基督徒。但是官方宗教是伊斯蘭教。比起馬來西亞、印尼這些鄰國來說,汶萊蘇丹國被視為一個更為“保守”的國家。

需要指出的是,伊斯蘭教法僅僅針對該國的穆斯林群體而實施。因為汶萊蘇丹國建立了兩套司法體制。一套是世俗司法體系,一套是包括涉及婚姻等社會生活基本事務的伊斯蘭法律體系。因為伊斯蘭教法不僅包括刑法,它還包括涉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民事訴訟、以及婚姻、遺產等各項法律。

自1996年起,素丹哈桑·博爾吉亞就致力於在該國推行伊斯蘭教法的實施。

(侯賽因譯自今日伊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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