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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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女子的裝束原則
2003.6.19  3:59:20 PM      閱讀13727次
 
    


   “穆斯林女子為什麼要戴蓋頭﹖” 這個問題最直截了當的答案是﹕信仰伊斯蘭﹐服從真主的命令。 真主在《古蘭經》中啟示說﹕“先知啊﹗ 你應當對你的妻子、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她們應當用外衣蒙著自己的身體。 這樣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 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33﹕59)


  《古蘭經》是穆斯林生活方式的最根本依據﹐例如禮拜、齋戒、飲食、家庭關係等﹐男女服裝的原則只是其中一例。 穆斯林在服從真主命令的基礎上﹐在實踐中可以從不同角度體會和領悟真主命令對生活的偉大意義。 例如一個伊朗的女孩說﹕“我願意穿長衣﹐戴蓋頭﹐因為我不喜歡男孩子們用淫邪的眼光上下打量我。 如果他們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他們不注意我長得是否美麗﹐而看到我的智慧和人品。


   許多地方的男青年們因為女孩的臉蛋漂亮、身材優美而追逐那些姑娘們﹐這很不平等﹐很不嚴肅﹐因為他們把女孩當作色情的獵物。” 這位伊朗姑娘﹐首先服從真主的命令﹐根據伊斯蘭的原則穿戴﹐然後體會到﹐對個人與社會的好處。 其他穆斯林女子也許各有自己的深刻體會﹐從不同的角度和層次上理解真主對女性的憐憫和愛護﹐譬如許多穆斯林婦女身穿傳統衣服和戴蓋頭﹐感覺到自身的尊嚴和高貴﹐為自己是穆斯林而感到驕傲。 穆斯林女子穿戴顯然與男子不同﹐顯示了她們女性的特徵﹐因為她們不以色相招惹男人們的目光﹐她們所要表現的就是賢淑和莊重的人格。 如果與親友、同學或同事在一切﹐大家對她們的理解著重在她們的聰明才智和人格品行﹐她們的年齡和相貌變成了次要的特徵。


  在穆斯林國家﹐過去所有的女子都很注意自己的女性身份和傳統的衣著﹐而進入二十世紀之後﹐受西方化的影響﹐有些人希望找到理由取消穆斯林女子 0340;蓋頭。 有人說﹐穆斯林女子戴蓋頭是民族習慣﹐可有可無﹐民族習慣的理由來自蘇聯共產黨的學說﹐目的是要消滅穆斯林民族頭腦中的伊斯蘭信仰。 西方社會的理由是﹐信仰自由﹔“對於宗教﹐絕無強迫”﹐這個理由千真萬確﹐無可爭辯﹐與宣佈不信仰真主的人﹐我們何必爭辯呢﹖ 但是對於有信仰的穆斯林﹐我們還是要強調﹐不能篡改真主的啟示和命令﹐因為關於女子的衣著原則在《古蘭經》中再明確不過了﹐應當沒有模棱兩可、含糊其辭的經文﹐例如﹕“你對信士們說﹐叫他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這對於他們是更純潔的。 真主確是徹知他們的行為的。 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對她們的丈夫﹐……。”(24﹕30-31)


  從以上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得到三個啟示﹕


  一、男人和女人都應當降低視線﹐遮蔽下身﹐互相不應當用淫邪的眼光窺視。


  二、女子應戴上嚴密的頭巾﹐不故意外露表達美容的裝飾。


  三、頭巾應長﹐遮蓋頭頸和胸部﹐與長衣結合﹐遮蓋全身﹐只有面部和雙手可以外露。


  有一段著名的聖訓﹐對這段經文做了栓註。 根據聖妻阿依莎傳述﹐阿布.伯克爾的女兒阿斯瑪來到穆聖的家﹐身穿一件輕薄的紗外套。 先知穆聖叫住她﹐並且對她說﹕“阿斯瑪呀﹗ 女孩子到了有月經的年齡﹐穿衣服就不應當有顯露了﹐除了這裡和這裡。” 穆聖最後說的話﹐同時用手指著面部和雙手。《阿布•達伍德聖訓集》


  伊斯蘭對女子只提出了裝束的規範原則﹐而沒有具體指定必須穿哪個民族的服裝為標準的典型﹐不要求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婦女都穿成阿拉伯古萊什民族的樣子。 只要遵照這個原則﹐不但各地穆斯林有自己民族特色的服裝﹐而且隨著時代的發展﹐服裝的設計可以不斷改進和創新﹐表現一個民族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衣食住行方面都是這樣﹐伊斯蘭只規定了根本的原則﹐而沒有限定式樣。 譬如飲食﹐在哈倆利(合法)的範圍之內﹐任何方式的烹調技術都沒有限制﹐哈倆利的飲食是指質量﹐而不是製作方式和色味香外觀﹐例如酒精與豬肉是亥倆目(不合法)﹐任何製作方式都是亥倆姆。 譬如清真寺建築﹐真主的朝房只有原則規定﹐而沒有樣式的限制﹐從非洲南北到亞洲東西各方﹐清真寺的建築形式五花八門﹐但是根本性原則是一致的。 這足以證明﹐伊斯蘭是全人類共享的宗教。


  穆斯林女子服裝的原則﹐第一是遮蔽﹐第二是寬松、大方﹐不能把形體全顯露在外﹐例如西方流行的健美褲和緊身衫。 如果內衣有些緊身﹐必須再套上一件長外罩﹐衣褲和外罩都不應當是半透明的輕紗或網狀的孔眼布料﹐原則上不能透過衣服把皮膚都顯露在外。 先知穆聖警告說﹕將來的“女人們穿著衣服象裸體﹐頭髮梳的象駝峰﹐這樣的女人真該受詛咒。”《穆斯林聖訓集》


  第三個原則﹕女人的衣服不許可閃光耀眼﹐互相爭奇斗艷﹐撩撥男性的情慾和邪念﹐如圖案彩色斑斕﹐亮片閃閃發光。 一個強姦犯在法庭上自我辯護說﹕“是她的艷麗和挑逗使我魂不守舍的。” 旁聽席上的聽眾這時鴉雀無聲﹐心裡在責怪那個被強姦的女子。


  第四個原則﹕女人不許可穿成男人的樣子﹐男女不分。 先知穆聖說﹕“女扮男裝﹐男扮女裝﹐這兩種情形都應受到詛咒。”《布哈里聖訓集》


  第五個原則﹕穆斯林女子穿著必須與卡菲勒女子有明顯的區別。 例如在印度﹐印度教徒的女子也是戴頭巾、穿長衣長褲﹐但是她們外露腰間皮肉﹐兩眉間點紅﹐而穆斯林女性的頭巾和長衣都比較嚴肅﹐而且不穿黃色衣。 先知穆聖說﹕“誰要模仿那一群人﹐誰就變成他們中的一員。” 在與非穆斯林混居的地區﹐穆斯林男女應當保持與他們明顯的區別﹐如信仰、禮儀、節日、飲食、習慣、服裝。


  第六個原則﹕樸素、大方、整潔﹐穆斯林女子既不穿戴渾身的珠光寶氣擺闊氣﹐令人眼羨﹔也不許可衣衫襤褸﹐故意要人家同情、可憐。


  西方文化在近半個多世紀加重腐敗﹐從女子的裝束上可窺全豹。 七十年前的歐美國家﹐女子的衣服十分“傳統”﹐長袖長裙戴頭巾或圓帽﹔戰後的市場經濟騰飛﹐好萊塢電影、法國時裝表演、世界小姐選美亮相促成女子服裝年年翻新款式﹐以“露”為例﹐沒有任何約束和限制﹐從露胸、露肩、露背、露大腿﹐發展到露乳溝、露肚臍、露臀縫﹐一直露,剩下“三點式”﹐她們得意地在大街上招搖過市﹐如美國邁阿密市中心﹔在海濱和沙灘上﹐男女混雜﹐全裸體﹐不以此為無恥。 如今西風壓倒東風﹐東方文明連根拔起﹐曲膝投降。 世界各國女子服裝商們窮追不捨﹐女人的服裝必須性感和放蕩﹐歪風邪氣氾濫成災﹐日本女子紋身、韓國姑娘染黃髮、泰國人妖渾身金光耀眼。 那些信佛、信神道、信基督、信摩門的傳統都在這股強勁的腐朽西風中摧枯拉朽一泄千里﹐無法阻攔﹐信仰遭受掃蕩﹐道德觀念是非顛倒。


  西風吹散了女子的裙衫﹐撕去了文明的面紗﹐把內心裡醜陋的垃圾和惡臭的污穢暴露無遺﹐時光急速倒流﹐退回到了文化荒蕪和野蠻的時代。 根據《古蘭經》的啟示﹐女人們喜歡“炫露”自己的美麗﹐是人類早期蒙昧時代的不文明行為﹐“你們不要炫露你們的美麗﹐如從前蒙昧世代的婦女那樣。”(33﹕33) 伊斯蘭教誨女人裝束應莊重、禮貌、正派﹐是人類文明的進步。


  穆斯林社會在暴風雨中巍然屹立﹐為世界保留一片淨土﹐是受到伊斯蘭的保護﹐女人們戴著蓋頭﹐表示敬畏真主﹐遵循人性道德﹐樸素的裝束和真誠的言行最能取悅於真主。 人們說﹐衣服是信號﹐而伊斯蘭的學者說﹐衣服是宣教﹐是講話﹐告訴人們人人應當遵循正道。 伊斯蘭對男人的衣著也有完整的訓令和規範原則﹐由于西方發動的女性淫邪文化衝擊﹐以女性為社會尤物﹐謬論四起﹐煽動穆斯林女子效仿西方﹐爭取性解放﹐顛覆伊斯蘭正道教化﹐因此﹐穆斯林報刊和網站上對女子裝束的議論連篇累牘﹐語重心長。 其實﹐男人和女人都應當遵奉真主的命令﹐守紀律﹐有教養﹐講道德﹐正己守道﹐勸善戒惡。 《古蘭經》說﹕“使者確信主所降示他的經典﹐信士們也信那部經典。 …… 他們說﹕‘我們聽了﹐我們懇求你赦宥﹔我們的主啊﹗ 你是最後的歸宿。’”(2﹕285)


   (阿里譯自Brochure Series﹐Hijab﹕Suppression or Liberation﹐2003/06/18﹐伊光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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