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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究竟是誰的「兒子」?
2002.8.15  2:09:16 PM    (美)蘇禮曼•穆法西 原著; 周蓓 譯  閱讀22664次
 (譯自 “IMPACT INTERNATIONAL”)
      
「你以為基督是什麼?他是誰的兒子?」(註1)虔誠的一代,根據多年來關乎彌賽亞的說法回答:「大衛的。」今天,無信念、動盪的一代,會以嬉笑和不認真的態度說:「耶穌基督—你是誰?」(註2)然後不回答。
  
  
  千百年來,教會條文一直都寫著耶穌是神的兒子,然而現代的基督教,卻甚至連他是誰也不再肯定。基於所謂基督徒世界的一大部份人,都相信「神已死了!」那麼耶穌還會在那兒呢?猶太人和穆民有史以來皆認為耶穌不可能是神的兒子。但另一方面,猶太教不接受耶穌傳道的事蹟,而伊斯蘭教則把耶穌置於崇高的地位,視為主的先知。結果,這個「兒子身份」的問題,就成了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的一件障碍物,大家都以對方為無信仰:基督徒認為只有無信仰的人,才會否定耶穌是「神的兒子」的身份;而穆斯林則認為只有無信仰的人,才會把別的東西與「一體」的神連在一起。基督徒譴責這些人為「反基督」;而穆斯林則謂之拜多神者「Mu shrik」。
  
  然而,如果我們審視一下《新約》和那些學者們認為最有可能真是耶穌所說的話,那麼我們便會感到震驚了。儘管多個世紀以來,基督徒都有他們的傳統和神理,但當我們深入探討基督教的源流典籍時,基督徒信念和穆民信念之間的距離,就頓時拉近了許多。譬如,我們發覺耶穌曾講及以色列的「Shema」 (註3),這和伊斯蘭教中的「Kalimah」(信德之根) (註4)及「Surah Ikhlas」 (註5)的第一部份相脗合:「聽啊以色列人!主 - 我的神 - 是一位的主。」(註6)耶穌自己證實了他出生的國家,是奉信「一位神」教條的:神是一體的。由於神是一體的,因此很順理成章的,也如《古蘭經》所問的,就是:「祂既無配偶,何以能有兒子呢?」(註7)
  
  基督教不承認「女神」的原則而把耶穌「兒子」的身份歸咎於童貞誕生。伊斯蘭教也承認這童貞誕生,但卻指出很明顯的地方:這使耶穌成為「瑪利亞的兒子」而非「神的兒子」。事實上,每逢《古蘭經》提及耶穌是兒子時,總是「瑪利亞的兒子」Isa-bin Maryam。基督教教會把他變成「上帝的兒子」,其一的理由,是由於爭論神披上了肉身而由瑪利亞的胎中誕生成人;而另一個說法,則謂神差遣了祂的一個天使(The Logos,第一個創造出來的人)到瑪利亞的胎堙A誕生成人。第一個觀念是不合理的,如果照《聖經》所說(註8),人的目光不能正視神的榮耀,那麼,人的肉身又怎能有這榮耀,或是神的榮耀又怎能包裹在肉身堶惟O?第二個觀念不能用普通「兒子」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釋,而需視之為一種特別的創造方法。
  
  然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關於《聖經》中的慣語「神的兒子」,我們不能說它是真正由耶穌親口說出的。根據希士汀的《聖經》的字典所記,「究竟耶穌自己有否用這個名詞也值得懷疑。」在《新約》中也只常見由其他人口中道出。至於在《古蘭經》中,則提到這不過是跟隨那些無宗教信仰的人的習俗而已,而這些人則包括當代的希臘人和羅馬人等,他們的神都是有兒子的。「基督徒稱基督為『神的兒子』,這是由他們口中說出的,他們這樣做,不過是倣效古時那些無宗教信仰者的所為。」(註10)就算耶穌偶然用了這個或類似的名詞,「我們亦一定要把閃族人的慣用語放入考慮之列,在《聖經》中不同的段落堙A以色列人是被稱為「神的兒子」的,至於其他的地方則都是以此去描述那些正直的人。因此「神的兒子」是指反映出神品質特性的一個人,或甚至是一族人」。(《希士汀聖經的字典,第一四三頁》)。
  
  耶穌不用或只作有限度的使用「神的兒子」這句名詞,但與此相對的,就是我們發覺在《新約》中,他用了很多次「人的兒子」這個名詞。究竟這句是什麼意思呢?首先,這樣的語句,已自動地否決了「神的兒子」這一語句文字上的解釋。它強調耶穌亦只把自己看作一個人。其次,學者決定耶穌用這句名詞,是出於要紀念伊薩基爾聖人用這句名詞,即「一個先知」(註11)或是「神的使者」。
《古蘭經》中這樣寫道(註12):「耶穌基督,瑪利亞的兒子,只是神的一位信徒,祂告訴瑪利亞的說話,和祂所創造的一個靈魂」。這和「人的兒子」這名詞,意思是一致的。
  
  《古蘭經》的這一段,證實了真正完整的基督教奡X件寶貴的真相:(一)耶穌是基督,(二)他是「人的兒子」,即是一位神的先知或使者,(三)他是由一種特別的創造法 - 童貞誕生(祂所說的)所造出來的,又是「祂所創造的一個靈魂」,一個有福的傳教者。同時,這段落更肯定了以上的事實當中,沒有一個使耶穌成為「神的兒子」,即由神化身而成的人,因它結論說:「相信神和祂的信徒吧,不要說『三位一體』,停止吧,這會使你好些,因為神是一體的神。榮耀歸於祂,祂比『單單有個兒子』要高出了那麼多,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屬於祂的。」(註13)
  
  如果「神的兒子」這個稱號確有其真實性,那麼,儘管在耶穌後來的門徒那時的古希臘世界堨i以用普通字面上的意義去解釋它,但閃族也不可能會容許這個名詞用一般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釋。無疑混淆就是由此而生,但若耶穌或他早期的門徒說「神的兒子」,那末他們只可能是指神的僕人。譬如,在《馬太福音》第十二章十八節和《使徒行傳》的第三章十三節中,我們發覺有些《聖經》的版本寫「兒子」是指耶穌而另一些則把它翻譯為「僕人」,這是因為用在這些段落中的《新約》希臘文(Pais和Paida)即「孩子」或「兒子」,是有「僕人」、「侍從」或「臣子」的意思的。《古蘭經》清楚地寫出:「他們說:『慈悲為懷的神誕生了子孫,榮耀歸與祂。』他們不過是被抬高至榮耀地位的僕人罷了。」《古蘭經》和《聖經》均同意「神的兒子」只有「神的僕人」的意思,在早期基督徒當中所用的閃族語言堥瓣ㄕs有實際兒子的地位或是他為肉身的意思。但當基督徒大部份成了非猶太族的人而主要是那些有希臘或羅馬的背景時,閃族「神的兒子」的意思就遺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古希臘文的意思,這正是教會自四世紀開始便一直爭論有關基督問題的原因了。那些對於早期的基督徒很明顯的事理,到後來入教的人那時都遺失了和曲解了。他們開始根據所受的教育 - 即相信有很多神的信念,來依著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釋「兒子的身份」,以致把耶穌所教導基本的「一神論」的命令也置諸不理。
  
  其實基督徒和穆斯林的關係,是有理由更加密切的,因為,扼要地說,穆斯林所相信關於基督的東西,也和早期的基督徒所信的一樣,只是古時那些無宗教者的神乎其說,把宗教蒙蔽和掩蓋,以致把他們分開了,這實在是十分遺憾的事。
  
  
註(1):占士皇帝一六一一年版本之馬太二二:四一。『那無想像力的希臘人說:「你認為那個塗了油的人怎樣?他是誰的兒子?」他們回答他道:「大衛的。」』
註(2):摘自「搖滾樂歌劇」「萬世巨星」。
註(3):希伯萊文為“Shema’ Yisrael Adonai Elohenu,Adonoi Ehod”在Torah舊約「申命記」六:四。
註(4):La-Ilaha-Illallah
註(5):Qul huwa,Allahu’Ahad。
詮(6):「馬可福音」十二:二十九。(新約)
註(7):古蘭經An’am六:一○○。
註(8):舊約「出埃及記」三三:二○(Torah「不會有人見我和生存。」)
註(9):Charles Scribner’s Sons,New York一九六三年修訂版第一四三頁。
註(10):古蘭經Taubah九:三○。
註(11):希士汀Op.Cit.,一四二。
註(12):古蘭經Nisa四:一七一。
註(13):古蘭經Nisa四:一七一。

(本文選自香港伊斯蘭青年協會1977年10月1日出版之《力行》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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