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之光
目前位置:首頁>>社會經緯>>社會與人生
伊斯蘭與寬容
2002.1.18  3:14:36 PM    阿里譯自美國<伊斯蘭在線> Dr Muzammil Siddiqi  閱讀47330次
 
      今日世界上的問題出在人們互相不能寬容,因而產生不同程度的矛盾和鬥爭,小至意見分歧、互相對立、弟兄失和,大至宗教迫害、民族糾紛、戰爭屠殺、種族清洗,一切不文明的行為都是來自互相缺乏寬厚和容忍。 矛盾和鬥爭表現的形式往往不同,有時是在理論和道德問題上爭論,有時是由於宗教思想和意識形態的矛盾糾紛,也有時表現為政治和社會的鬥爭。 不論以什樣的形式出現,在民眾之間或國民之間,由於不能寬容而發生的對抗,由此演變成更為激烈的形式,給人民群眾帶來的都是災難和不幸。 根源是互相在思想上不能寬容。

  怎樣才能寬容呢﹖ 我在此用伊斯蘭的觀點給予答復。 寬容的本意是“忍耐”,由此延伸出新的含義,就是“對世界上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克制、尊重、理解、諒解、接受、容忍﹔承認其他人的表達和表現也具有合理性”。 寬容在阿拉伯語中可以有許多同義詞,如Tasamuh,Hilm,Afu以及 Safh等,這些同義詞合起來可以把以上延伸的意思都概括進去。 寬容是伊斯蘭的教義原則,是每個穆斯林的責任。 但是,寬容不等於讓步、屈從、放任自流﹔絕不是沒有原則和立場,沒有信仰的意識。 有人說﹕“某人很寬容,他對這些事不關心,不在乎,無所謂,沒有興趣。” 這不是伊斯蘭的態度。

  寬容絕不是說,伊斯蘭認為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一樣﹔絕不是說,伊斯蘭不比其他信仰和意識形態高尚﹔絕不是說,我們不想宣傳伊斯蘭,或者我們不對非穆斯林做勸化的宣教工作。 根據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的宣言,寬容應當有這樣的定義﹕“堅持尊重人權的一貫立場﹔寬容的行為不是指對社會不公正的容忍,也不是要個人放棄或減弱自己的信念。 寬容的意思是,個人在堅守自己信念的同時,也尊重別人堅守的信念。 這個意思是承認,作為人類都有權保持自己與生具來的外貌、環境、語言、行為和價值觀﹔人類都有權在和平環境中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 這也意味著,不能把一個人的思想和觀點強加給其他人。” 以上的意思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原則﹕ 一、尊重人類的尊嚴, 二、承認全人類的基本人性, 三、承認全人類的共性,以及 四、承認每個人的思想、良心和信仰的基本自由。

  【古蘭經】的所有啟示都尊重人的尊嚴。 先知穆聖對尊重人的尊嚴原則做了最完美的解釋,他強調所有的人,不論種族、膚色、語言或文化背景,都應享有平等的權利。 伊斯蘭的法學原理承認所有的人都享有生命、財產、榮譽和信仰的權利。 根據伊斯蘭的教義,如果不堅持最基本的寬容精神,平等和公正都不能存在。 寬容的起點是承認所有的人信仰自由,在信仰和認識問題上伊斯蘭禁止有強迫的行為。

  【古蘭經】說﹕“對於宗教,絕無強迫。”(2﹕256) 對於宗教信仰問題不許進行強制的規定,同時也是指人們在文化和社會習俗方面,也不能強行規定,因為許多習俗與信仰有關。 真主對先知穆聖的啟示是這樣的﹕“如果他們退避,那麼我沒有派你做他們的監護者,你只負通知的責任。”(42﹕48)

  【古蘭經】的另一段經文也是真主對他使者的啟示﹕“你應憑智慧和善言而勸人遵循主道,你應當以最優美的態度與人辯論,你的主確實知道誰是背離他的正道的,他的確知道誰是遵循他的正道的。”(16﹕125)

  真主對眾人有這樣的啟示﹕“你們當服從真主,當服從使者,當防備罪惡。 如果你們違背命令,那麼,你們須知我的使者只負明白的通知的責任。”(5﹕92)

  以上這些經文給予穆斯林們明確的啟示,不要強迫別人信仰。 在他們傳播真主的正道的時候必須尊重別人,以最優美的態度和語言,把話講清楚,規勸他們加入你的信仰。 真主的使者和使者的弟子們只擔負傳遞信息的責任,把真主的真理通知別人。 至於別人是否接受,那是別人的自由,你無權干涉,更無權強制。 真主對他的使者說﹕“你說﹕‘真理是從你的主降示的,誰願信道就讓他信吧,誰不願信道,就讓他不信吧。’”(18﹕29)

  現在大家可能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既然真主許可人們選擇自己的信仰,信不信由己,那麼,真主為什麼對那些不信道的人們懲罰呢﹖ 我們在【古蘭經】中看到了這些歷史的教訓,例如努哈聖人的子民們、阿德族人、賽莫德族人、先知魯特的民眾、舒阿卜聖人的民眾還有法老及他的臣民。 其實這些人受到了真主的懲罰,不是由於他們不接受正道信仰,而是這些人的行為都是壓迫者,他們在不同程度上都曾經壓迫過那些正當的人,而且阻止人們歸信正道。 在人類歷史上,任何一個民族或個人沒有因為他們不信仰真主而受到懲罰的先例。

  伊斯蘭著名學者伊本•泰米亞解釋說﹕“一個國家中,如果只是人民沒有信仰,仍不妨享有安寧﹔如果那裡的人民欺侮別人,成為壓迫者,那個國家長久不了,將受到真主的懲罰。” 經常有人問我關於“吉哈德”的問題,他們說﹕“吉哈德是否一個穆斯林的基本責任﹖” 我們必須講明白,吉哈德的基本定義不是到處去迫使別人信仰伊斯蘭。 這種想法與伊斯蘭信仰自由的精神相違背,以上說過“對於宗教,絕無強迫。” 這是真主的命令,穆斯林必須服從。

  吉哈德對外的意思只是反對不公正和侵略行為,對於和平的近鄰或者非穆斯林朋友,根本不存在吉哈德的問題。 相反,穆斯林應當學會與非穆斯林和平共處,和睦相處。 真主在【古蘭經】中啟示說﹕“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 真主確實喜愛公平者的。”(60﹕8)

  關於戰爭問題,伊斯蘭的精神是,只有在自衛的時候才能進行有必要的戰爭,因為戰爭是對抗壓迫和進攻。 【古蘭經】說﹕“你們當為主道而抵抗進攻你們的人,你們不要過份,因為真主必定不喜愛過份者。”(2﹕190)

  伊斯蘭的寬容是有原則的寬容,而對待不公平、壓迫和侵犯他人基本權利的行為,不存在寬容。 【古蘭經】說﹕“你們為什麼不為保護主道和解放老弱婦孺而抗戰呢﹖ 他們常說﹕‘我們的主啊﹗ 求你從這個虐民所居的城市裡把我們救出去。 求你從你那裡為我們委任一個保護者,求你從你那裡為我們委任一個援助者。’” (4﹕75)

  伊斯蘭的寬容是社會全面的行為,從社會任何一個層面上都須根據原則實行對他人的寬容,其中包括對待個人、集體和國家。 寬容既是個人的感情和態度,也是法律和政治的概念。 所以,寬容是伊斯蘭社會關係和法制系統的自動機制,其中有人情事故,也有多元化社會學理論和民主的法制觀念。 【古蘭經】說﹕“我為每個民族制定一種供獻儀式,讓他們有所遵循,絕不是讓他們為這事與你們爭論。 你們當召喚眾人來崇拜你的主,你確是在正路上的。 如果他們與你爭論,你應當說﹕‘真主是知道你們的行為的。 復活日,真主將判決你們所爭論的是非。’”(22﹕67-69)

  從以上經文中可以看到,各民族的禮儀和習俗是都有一定的根據和來源,穆斯林應當遵循真主的啟示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傳統。 這種尊重就是寬容的精神,從社會學的角度,我們可以把不同習慣和文化的寬容分為三大層次。 第一、個人與家庭的層次﹕在夫婦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應當有寬容的精神。

  第二、社會集團的層次﹕社區之間對於不同的觀點和認識要互相尊重﹔同是穆斯林,各地或教坊中不同伊斯蘭法學思想的互相尊重。

  第三、穆斯林與非穆斯林的社會層次﹕穆斯林與其他宗教信徒或非穆斯林之間可以和睦相處,不同信仰和文化之間可以對話、思想交流以及多方面合作。

  寬容是伊斯蘭教義的基本精神之一,所以,寬容應當是穆斯林的美德和性格。 今天的世界和社會,多民族共處,多種文化雜居並存,穆斯林必須帶頭做寬容的表率,以實際行動說明伊斯蘭的寬容精神。 今天我們要求在實際行動中做到的寬容,不僅是伊斯蘭組織領導的責任或者政府官員的工作,而每個穆斯林都有責任,而且要把這種優秀的美德和性格傳遞給下一代,穆斯林的父母要教育兒女學會對人寬容。

  生活在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中,這是培養寬容的極好機會,不要以印象和成見概括哪個民族優劣,哪種信仰或文明高低,大家加強交流和來往,互相了解和認識,這樣便可以消除分歧和成見,促進寬容和團結。 對待穆斯林的各民族是這樣,對待非穆斯林的各民族也是這樣。 除了違背我們伊斯蘭信仰原則的問題我們不能接受外,對待文化和習慣現象要學會尊重和寬容。 即便如此,自己的信仰和習慣問題也應當向別人說明白,促進互相了解和尊重。( 穆扎密爾博士是現任北美洲伊斯蘭協會主席)

[相關專題]
12321
贵站系统存在严重漏洞
“劍”的真相
邦克聲圍繞全球接連不斷
穆 斯 林 的 性 格
歸信真主,維護和平
伊斯蘭與暴虐水火不容
穆斯林的優秀品性
戰爭與和平
伊斯蘭與現代世界
伊斯蘭與戰爭
伊斯蘭與世界
伊斯蘭與生活
伊斯蘭與公道

發表、查看關於該新聞的評論 將本新聞發給好友
伊斯蘭之光工作室(islam.org.hk)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