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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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篇:單個人所報告的消息7260艾布·胡萊賴和栽德·本·哈利德傳述:兩個人為某事而訴訟到使者的面前,……。又,艾布·胡萊勒傳述:一次,當我們在使者身邊坐著時,一個遊牧人站起來對使者說:“安拉的使者啊!請依安拉的天經為我判決吧。”他的對手也站起來說:“是的,安拉的使者,請依安拉的天經為他判決,並允許我說說緣由。”使者道:“說吧。”那個人說道:“我的兒子是這人的雇工,他和此人的妻子犯了奸。人們告訴我,我的兒子要被施以石刑。於是,我就用一百隻羊和一個女奴替我的兒子贖了身。後來,我又請教有學問的人,他們說:我的兒子要受一百鞭子的鞭刑,並被放逐一年。至於那位婦女則要被施以石刑。”使者聽後說道:“我現在就依安拉的天經為你們雙方判決如下:你的兒子將受一百鞭子的鞭刑,並被放逐一年。至於你的羊和女奴,(他們得)退還給你。艾斯萊姆部族的伍奈斯啊!你到這個人的妻子那裡去,若她承認自己犯奸,那就施以石刑。”烏奈斯就到那位婦女那兒去了,對方承認了犯奸,伍奈斯就對她施予了石刑。[2315,2649,2695,2696,2724,6633,6634,6827,6828,6831,6833,6843,6859,7193,6843,6859,7193,7258,7260,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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