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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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篇:判決7182阿伊莎傳述:歐特白·本·艾布·瓦戛斯託付其弟賽爾德·本·艾布·瓦戛斯說:“你無論如何也得把宰姆阿的婢女所生的兒子領回來,因為那是我的兒子。”麥加解放時,賽爾德就去領那個孩子,並說:“這是我的兄弟的兒子。我的兄弟曾經就他囑咐過我。”阿卜杜·本·宰姆阿聽後說:“這是我的兄弟,是我父親宰姆阿的女奴在我父親的床上生的。”他倆一起來到使者家裡請求使者裁決。賽爾德說:“安拉的使者啊!這是我兄弟歐特白的兒子,他(在去世時)囑託我要把他領回來。”阿卜杜說:“安拉的使者啊!這是我的兄弟,是我父親宰姆阿的女奴在我父親的床上生的。”主的使者說:“阿卜杜·本·宰姆阿,孩子歸你。孩子歸床,石頭歸姦夫。”使者見那個孩子長得酷似歐特白,就告訴宰姆阿的女兒薩烏黛:“你當避嫌。”薩烏黛從此未再見那個孩子,直到去世。[2053,2218,2421,2533,2745,4303,6749,6765,6817,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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