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7170: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九十五篇:判決7170艾布·蓋塔岱傳述:在侯奈因戰役的那天,主的使者說:“誰只要有證據證明他在戰場上殺掉了一個敵人,那個敵人的所有物當歸他所有。”我(艾布·蓋塔岱)聽後當即站了起來,我想找一個人來為我證明我確實在戰場上殺死過一個敵人,可是我找不到一個人來為我作證,我只好坐了下來。我想了想後就把這件事情的經過告訴了使者。這時,在座的人中有人站起來說道:“他剛才提到的那個被殺掉的敵人的武器在我這裡,你(使者)替我滿足他吧。”艾布·伯克爾聽後馬上說道:“不!不要把那些東西給予古萊氏的一個小鳥,而剝奪為安拉和安拉的使者而拼殺的獅子中的一個獅子(應該得到的東西)。”主的使者站起來就把那個死者的所有的東西都給了我。我就用那些東西置辦了一座花園,這是我擁有的第一份財產。希紮茲的學者說:“法官不得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作出判決,無論是他當法官期間抑或是當法官以前目擊過事情的經過。如果訴訟的一方在法庭上作出了有利於他的對方的供認,那麼,根據一些學者們的意見,法官不能通過不利於他的判決,直到對方找到兩個證人來為他的供詞作證。”有些伊拉克學者說:“法官可以在法庭上根據自己所聽到的和見到的做出判決。但是,如果(招供者)的招供發生在法庭之外,那麼法官不可以根據這項招供做出判決,除非有兩個證人對於(招供者)的招供給出作證。”另外一些伊拉克學者說:“法官可以根據自己的知識給出判決,因為法官是值得信賴的,因為證人只是被要求揭示真相的,而法官的知識要比證人豐富得多。”另外一些伊拉克學者說:“法官可以據自己的知識就各種財產問題給出判決,但是在其它事件中,法官不可以據自己的知識給出判決。”戛西姆說:“一個法官不應據自己的知識做出判決,即使其他人不知道他所知道的。儘管他的知識比其他人的證詞要豐富得多。因為這會引起穆斯林大眾對他身份的懷疑,以及使得他們處於不合理的懷疑當中。的確,使者不喜歡懷疑。使者(對兩位聖門弟子)說:“這位是索菲亞2067。”[2100,3142,4321,4322,717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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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67參閱7171段聖訓以及與7171段聖訓相關的數碼索引裡的聖訓。——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