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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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篇:對於那些向安拉和使者發動戰爭的人的(懲戒)6859艾布·胡萊賴和栽德·本·哈立德二人傳述:他們說:“一個人來見使者,並對使者說:‘我請求你,請你在我們之間以安拉的經典判決吧。’他的對手比他更為聰明一些,也說道:‘是的,主的使者。請你依安拉的天經在我們之間進行判決吧。請允許我說說(事情的經過)。’使者說:‘那你就說來聽聽。’那個人說:‘我的兒子是此人的雇工,他和雇主的妻子犯了奸。我用一百隻羊和一個奴隸替我的兒子贖了身。接著,我又請教過有學問的人,他們說我的兒子應受一百鞭子的鞭刑,並被放逐一年,(不受石刑),而他的妻子要被執行石刑。’使者說:‘無疑,以掌握我的生命的主發誓!我現在就依安拉的天經為你們雙方判決如下:你的羊和奴隸,(他們都得)被退還給你。你的兒子要受一百鞭子的鞭刑,並被放逐一年。’接著,使者對烏奈斯說:‘烏奈斯,聽著!你去那個婦人那裡,如果她承認犯了姦淫罪的話,你就對她實施石刑。’於是,烏奈斯就去問那位婦人,那個婦人承認了通姦罪,烏奈斯就對她實施了石刑。”[2135,2649,2724,2725,6633,6634,6827,6828,6831,6833,6835,6836,6842,6843,6859,6860,7193,7258,7260,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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