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6794: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八十七篇:法度6794阿伊莎傳述:她說:“在先知時代,行竊者由於偷了價值不到一個盾的東西,他的手是不會被割掉的。一個盾是比較值錢的。”[6792,6793,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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