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6769: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八十六篇:繼承6769艾布·胡萊賴傳述:聖人說:“從前,有兩位婦人各得一子,不巧其中一個孩子被狼叨走了。她們中一位對另一位說:‘狼叼走的是你的孩子。’另一位則說:‘不對,狼叨走的是你的孩子。’二人為此對峙于達吾德聖人那兒,達吾德聖人就把活著的孩子判給了大婦人。小婦人不服,又上訴到達吾德使者的兒子蘇萊曼聖人那兒。蘇萊曼聖人在聽完各自的陳述後說:‘給我一把刀,我把孩子一劈兩半,你們二位各拿一半去。’那位小婦人趕緊道:‘求你別劈孩子!安拉會恩賜你的。我不要孩子了,你還是把孩子給她吧!’不料,蘇萊曼聖人聽後(笑了),他把孩子判給那位小婦人。”艾布·胡萊勒說:我從未聽說過“醒肯”(刀子)這個詞,除這次外,我們一般都說的是“目得耶土。”[3427,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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