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6725: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八十六篇:繼承6725阿伊莎傳述:法蒂瑪和阿拔斯到艾布·伯克爾那兒去要他們二人從使者那兒的繼承份額,即他們要位於法得克的土地和在海白爾的份額。艾布·伯克爾對他們說:“我曾聽安拉的使者說:‘我們留下的東西都是施濟,不得被繼承;但穆罕默德的家屬可以用來維持生計。’”艾布·伯克爾說:“以安拉發誓!我不放棄我從使者那兒見到的任何行為,一切皆率由舊章。”法蒂瑪聽後就走了,未再和艾布·伯克爾說話,直到去世。[3093,3711,3712,4035,4036,4240,4241,6725,6726]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