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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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篇:發誓和許願6634艾布·胡萊賴和栽德·本·哈利德傳述:有兩個人為某事而爭執到使者那裡去了,其中一個說:“安拉的使者啊!請你依安拉的天經為我們判決吧。”另一個人——是兩個人中較精明的——說:“是的,安拉的使者,請你依安拉的天經為我們判決,並允許我說說緣由。”使者說:“說吧。”那人說:“我的兒子是這人的雇工,他和此人的妻子犯了奸。人們告訴我,我的兒子要被施以石刑。於是,我就用一百隻羊和一個女奴替我的兒子贖了身。後來,我又請教有學問的人,他們說:‘我的兒子要受一百鞭子的鞭刑,並被放逐一年,至於那位婦女則要被施以石刑。’”使者聽後說道:“以掌握我的生命的主發誓,我現在就依安拉的天經為你們雙方判決如下:你的兒子將受一百鞭子的鞭刑,並被放逐一年。至於你的羊和女奴,(他們得)退還給你。”那人的兒子被施以一百鞭子的鞭刑,並被放逐了一年。伍奈斯奉命去找那位婦女,(條件是)如果那位婦女承認自己犯奸,那就施以石刑。那位婦女承認自己犯了奸,伍奈斯就對她實施了石刑。[2315,2649,2695,2696,2724,6633,6634,6827,6828,6831,6833,6843,6859,7193,6843,6859,7193,7258,7260, 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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