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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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篇:服飾5820艾布·胡萊勒傳述:使者禁止兩種買賣和兩種衣服:一種是“利瑪斯”,而另一種則“尼巴茲”。所謂“利瑪斯”(觸摸),即賣主把所賣之物包裹起來在黑夜或者白天出售,買主只要觸摸了貨物,就算買下了,不許退貨。所謂“尼巴茲”(投擲),即指買賣雙方用自己的衣服投擲貨物,中者即為所買之物。不許觀看貨物,也不存在雙方是否情願的前提。兩種衣服是:一個人席地而坐時用纏頭布或者布單把脊背和兩個小腿纏住,而他的私處露在外面1635;另一種則是,一個人用衣服遮住了自己的一邊,而另外一邊卻裸露在外面1636。[368,584,588,1993,2145,2146,5819,5821][1635],[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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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35這種衣服古時阿拉伯人稱作“一時瑪麗-算麻衣”。——譯者注
71636這種衣服古時阿拉伯人稱作“易哈提巴宜”。——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