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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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篇:屠宰和打獵5518澤海德目傳述:有一次,我們在艾布·穆撒身邊,在我們和這個部族之間結有兄弟情義。這時,飯菜已經端上來了,裡面有雞肉。坐在人們中的有一位紅臉人,他不吃飯。艾布·穆撒對那個人說:“來吧,我曾經見使者吃過雞肉。”那個人說:“我看見過雞吃髒東西,故很厭惡吃雞肉。我也發過誓不再吃雞肉。”艾布·穆撒說:“過來吃吧,我給你講一件如何對待誓願的事情:我們艾施阿林耶的一夥人去覲見使者,向他要些腳力,當時使者正在分配天課駝,而且正在氣頭上。使者聽後說:“以主發誓,我不會給你們腳力,我也沒有什麼腳力可給你們。”不久,有人給使者送來了一些戰利品駝。使者問道:“艾施阿林耶的人到哪裡去了?艾施阿林耶的人到哪裡去了?”他就命令我們把那五峰白色駱駝帶走。我們動身後,我就對我的同伴們說道:“主的使者發誓不給我們,是我們使得他疏忽了他的誓言。我們決不會被祝福的……。”於是,我們回到使者那兒,對他說:“我們剛才向你要腳力,你曾發誓說不給,我們認為你忘記了你的誓言。”使者說:“是的。我沒有給你們,是主給了你們。以主發誓!如果主意欲,假使我已發誓去做某事,可後來發現做別的事更好,我就去做更好的那件事;同時,我為我的誓言交納罰金。”[3134,4385,4414,5517,5518,6623,6649,6678,6718,6719,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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