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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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篇:屠宰和打獵5475阿迪·本·哈蒂姆傳述:我就用橫木槍打獵一事請教了使者。使者說:“如果獵物是被橫木槍的槍尖所射死,那你就吃吧;如果獵物是遭到橫木槍的橫面打擊而死,那你就別吃了,因獵物是被打死的,(而非被射死的)。”阿迪·本·哈蒂姆說:“我就有關獵狗的問題請教了使者,他回答說:‘它留給你的,你可以吃,因為狗的捕獵也是一種宰殺。如果你在你的狗那裡同時發現了另外一隻狗,而你擔心獵物是被那只不是你的狗獵殺了,那麼你就不要吃,因你放你的獵狗時念了‘奉安拉的名始’,但你並沒有為另外一隻狗念‘奉安拉的名始’。”[2054,5475-5477,5483-5487,7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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