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284: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六十八篇:離婚5284艾斯沃德傳述:他說:“阿伊莎欲買下白麗拉(釋放掉),但遭到其主人們的拒絕,他們定的條件是:賣掉白麗拉可以,但她的‘瓦拉’仍歸他們所有。阿伊莎把此事告訴了使者,使者說:‘你把她買來釋放掉,‘瓦拉’應歸於釋放的人。’某次,有人給使者送來了一塊肉,這時有人告訴使者說:‘這是別人給予白麗拉的施濟品,(你不能食用)。’使者說:‘對她來說,是施濟品,但對我們來說則是禮物。’”又,阿德目據樹爾白的傳述系統中又加了一句:“她擁有是否仍和她的丈夫生活在一起的選擇權。”[456,1493,2155,2168,2536,2560-2563,2578,2717,2726,2729,5097,5279,5284、5430,6717,6751,6758,6760]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