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261: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六十八篇:離婚5261阿伊莎傳述:“一個人曾三次宣佈休妻。離婚後,那位女的就和另一男的結了婚。婚後,那個女的又被休了。就此事,有人問使者道:‘就法律上來說,她和前夫可以再婚嗎?’使者說:‘不,直到她現任丈夫嘗到她的蜜,她也嘗到他的蜜,猶如前夫曾嘗到的。’”[2639、5260、5261、5265、5317、5792、5825、6084]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