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213:
書
聖訓號
正文
相關聖訓
注釋
第六十七篇:婚姻
5213
艾奈斯傳述:安拉的使者說:“傳統就是:一個人如果聘娶了一位處女為妻,他先在她那裡待上七天。如果他娶的是寡婦,他先在她那裡待上三天。然後,他再在妻室間平均分配夜宿權。”
[5213,5214]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