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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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篇:婚姻5213艾奈斯傳述:安拉的使者說:“傳統就是:一個人如果聘娶了一位處女為妻,他先在她那裡待上七天。如果他娶的是寡婦,他先在她那裡待上三天。然後,他再在妻室間平均分配夜宿權。”[5213,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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