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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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篇:婚姻5167艾奈斯傳述:他說:“阿卜杜·拉赫曼和一位輔士婦女剛結婚不久,使者問他道:‘你送什麼給新娘做聘禮?’阿卜杜·拉赫曼說:‘相當於一枚椰棗核般大的金子。’”又,胡邁德傳述:他說:“我曾聽艾奈斯說:當他們到達了麥迪那後,(遷士們都分別住在輔士們的家中),阿卜杜·拉赫曼·本·奧夫住在輔士賽爾德·本·拉比爾的家中。賽爾德對阿卜杜·拉赫曼道:‘我有二位婦人,我把其中一個給你。另外,我也把我的財產一分為二,一份留給我,一份送給你。’阿卜杜·拉赫曼聽後說:‘願安拉為你而賜于你家人幸福、財源不斷。’他沒有接受賽爾德的禮物,而是到市場上去做乳酪和酥油的生意去了。他很快就賺了一筆利潤,並娶了個媳婦。使者對他說:‘你應設宴待客,哪怕是一隻羊也可以。’[2049,2293,3781,3927,5072,5148,5153,5155,5167,6082,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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