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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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篇:婚姻5153艾奈斯傳述:“阿卜杜•拉赫曼•本•奧夫來見使者,他身上留有黃色的痕跡,使者就此問了他,他回答說:‘我和一位女輔士剛結婚不久。’使者問道:‘你送她多少聘儀?’我回答說:‘一枚相當於椰棗核般大的金子。’使者說:‘那你應該設宴待客,哪怕是一隻羊也可以。’”[2049,2293,3781,3927,5072,5148,5153,5155,5167,6082,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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