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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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訓號
正文
相關聖訓
注釋
第六十七篇:婚姻
5136
艾布•胡萊勒傳述:使者說:“一個人不得把孀婦嫁於他人,直到和她取得商議;一個人不得把未婚女子嫁於他人,直到得到她的允許。”聖門弟子們問道:“安拉的使者啊!未婚女子的同意如何表示呢?”使者說:“她的沉默。”
[5136,6968,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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