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066: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六十七篇:婚姻5066阿卜杜•拉赫曼•本•耶茲德傳述:他說:“我、阿裡格麥和艾斯沃德三人到了阿卜杜拉的家裡,他(對我們道):‘我們曾經是一些身無分文的青年人。一次,我們和使者在一起。使者對我們道:青年人啊!有能力結婚者,應該結婚。結婚最能降低視線,保障貞操。無能力結婚者,可封常齋,齋能降低性欲。’”[1905,5055,5066]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