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041: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附第六十六篇:《古蘭經》之諸益處5041米斯沃爾•本•麥赫勒邁和阿卜杜•拉罕曼•本•阿卜杜•戛裡二人傳述:他們二人曾聽歐麥爾說:“使者在世時,有一次我聽希沙姆在頌念‘準則章’,他念著念著突然以多種方式而頌念,這是使者從未教給我的。要不是在拜中的話,我幾乎要攻擊他。待他剛出拜後,我就扭著他問道:‘這是誰教給你的?’他回答說:‘這是安拉的使者教給我的。’我聽後說道:‘你這是在撒謊!以安拉發誓,使者也給我頌讀過這章經文。走!去見使者。’就這樣,我扭著他去見使者,見到使者後,我就說:‘安拉的使者啊!此人剛才念準則章時以多種方式頌念這章經文的,這是你未曾教給我的。’使者說:‘希沙姆啊!你念給我聽。’希沙姆聽後就念開了。所念的方式與剛才我所聽到別無二致。使者聽後說:‘是的,該章啟示以這種方式被降示過。’使者接著說:‘歐麥爾啊!你也念給我聽。’我就按使者曾經教我的頌念了一遍,使者聽後說:‘對的,該章啟示也以這種方式被降示過。’安拉的使者接著說:‘《古蘭經》是以七種方式被降下的1485,哪種方式對你們容易,就按那種念。’”[2419,4992,6936,7550][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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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85阿語原文中的“賽蔔爾特•艾哈魯夫”一句,陳克禮阿訇在其譯的《聖訓經》三十章四節第49段聖訓中譯為“七種方言”,又在該節51段、52 段和53段聖訓中譯為“七種念法”。另,馬宏毅阿訇在其譯的《布哈裡聖訓實錄精華》的六十六篇514段中譯為“七種文字”。譯者認為這裡譯為“方言”最為準確。――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