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4464: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六十五篇:戰役4464阿伊莎和伊本·阿拔斯二人傳述:“使者在麥加住了十年,真主一直向他降示著《古蘭經》啟示;然後,他在麥迪那又住了十年1225。”[3851,3902,3903,4978,4979][1225]

相關注釋共1 條:
卷號注釋號注釋
51225根據其它聖訓提供的時間表,先知在授命為聖之後在麥加居住了十三年,而不是十年。阿伊莎和伊本·阿拔斯這裡所說的十年指的是先知在麥加連續不斷的接受啟示的時間是十年,因為先知接受啟示的初期有三年的時間啟示中斷了,所以這裡的“麥加十年”指的是在麥加接受啟示的時間是十年,而不是接受啟示後居住的時間。——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