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4251: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六十五篇:戰役4251白拉·本·阿齊蔔傳述:“伊曆十一月,使者去完成格達的副朝,可麥加人拒絕使者入麥加城,直到使者和他們定下了如下的協約:‘使者在麥加不得超過三天。’書寫員們寫的協約是:‘此乃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簽的條約。’麥加方面的談判者們則說:‘我們不承認這個條約,假如我們認為你是安拉的使者,我們怎會阻止你呢?!你只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使者聽後說:‘我是安拉的使者,也是阿卜杜拉的兒子。’他接著對阿裡說:‘把安拉的使者’這句抹掉。阿裡說:‘不!我決不會抹掉的。’使者親自拿過上面寫有協約的紙,儘管他不知道更好的寫法,但他卻寫下了:‘這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所簽的協約。進入麥加者不得攜帶武器,除了不出鞘的劍。不得帶走皈依伊斯蘭的人,即使有人原意跟隨他走。聖門弟子中如有人願意留在麥加,穆罕默德不得阻撓。’

下一年,當使者來到並進入麥加後,三天的期限剛到,麥加人就來對阿裡說:‘告訴你的同伴,讓他離開這兒,期限確實已經到了。’使者下令大家起程,哈姆紮的女孩來找使者,她喊道:‘叔叔,叔叔……。’阿裡就過去拉著她的手對法蒂瑪道:‘這是你叔叔的女兒,你捎上她吧。’當大家返回麥迪那後,阿裡、栽德和賈法爾就誰領養小姑娘一事爭論不休。阿裡說:‘我要領走她,這是我的堂妹。’賈法爾說:‘她也是我的堂妹,可我的妻子是她的姨媽呢,我更應領走她。’栽德說:‘她是我侄女,我領走才對。’使者最後把小女孩判給了她的姨媽,並說;‘姨媽等於母親。’使者對阿裡說:‘你屬於我,我也屬於你1172。’使者對賈法爾說:‘你的相貌和性格都像我。’他又對栽德說:‘你是我的兄弟,又是我們的釋奴。’這時,阿裡道:‘使者啊!你還是娶了她吧。’使者說:‘她的父親是我的同乳兄弟,故她是我的侄女1173。’”
[1781、1844、2698-2700、3184、4251][1172],[1173]

相關注釋共2 條:
卷號注釋號注釋
51172此話意指他們是一個宗系。――譯者注
51173伊斯蘭規定,凡是同乳關係的人,都不得結為夫婦。――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