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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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篇:五分之一制3095伊本·阿拔斯傳述:阿卜杜·蓋斯部族的代表團來覲見使者,說:“主的使者啊!我們是從拉比阿部族來的。在我們和你之間有穆達爾部族的逆徒隔著,因此我們只能在禁月中才能夠來見你。請你給我們一些指導吧!我們持守之,並且教給沒來到來的那些人。”使者說:“我命令你們四件事,禁止你們四件事。我命令你們:(1)信仰主,即見證萬物非主,唯有主;——使者說時還彎了一下手指;(2)廈行拜功;(3)完納天課;(4)封萊麥丹月的齋,並把獲得的戰利品中的五分之一交於主。我禁止你們的是:(1)東巴議,(2)納給爾,(3)漢特目,(4)麥茲法提809。”[53,87,523,1398,3510,4368,4269,6176,7266,75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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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9這四種是古代阿拉伯的酒具,不言而喻,使者連這些酒具都禁止用,飲酒更不用說了。——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