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860: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五十七篇:吉哈德2860艾布·胡萊勒傳述:使者說:“馬會帶來三種結果:對於一種人來說,它會帶來回賜;對於另一種人來說,它會帶來保護;對於第三種人來說,它則會招來禍患。馬為其帶來回賜的那種人,他養馬是為了用於主道。當他用一根長韁繩把馬拴在草場上或園子中時,馬在此所吃的任何東西,都會被算作他的善功。如果馬掙斷了韁繩,越過了一兩個山坡,那麼它的糞便以及蹄印,也會被算作他的善功。如果馬經過了一條河流,並且從中飲了水,主人也會為馬所喝的水而得到回賜,儘管他並沒有飲馬的意圖。至於那種馬為其帶來禍患的人,他養馬無非是為了矜誇和炫耀,為了與穆斯林為敵,因此這匹馬定會成為他的禍患之源。”當有人問使者有關驢子的情況時,使者答道:“關於此,我沒有接到什麼啟示,除了以下這段獨特的綜合性的經文:‘行一個原子重的善事者,將見其善報;行一個原子重的惡事者,將見其惡報。’(《古蘭經》99∶7-8)”[2371,2860,3646,4962,4963,7356]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