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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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篇:遺囑2750哈基姆·本·希紮姆傳述:他說:“我曾向使者要東西,使者給了我;我又向他要東西,使者又給了我,並說:‘哈基姆啊!財物如同甘美的鮮果。對知足而取者,其中有主賜予的吉祥,對貪婪而取者,其中沒有主賜予的吉祥,這種人如同食而不飽的人一樣。出散之手強於討要之手。’我當即說道:‘主的使者啊!以憑真理而差遣你的主發誓,從此以後,直至去世,我決不再向任何人索要東西!’後來,艾布·伯克爾(執政時)叫來哈基姆給他一些東西,但是哈基姆拒絕接受任何東西。後來,歐麥爾(執政時)叫來哈基姆給他一些東西,但又被他拒絕了。於是,歐麥爾說:‘穆斯林大眾啊!我從戰利品中把主為他規定的應得之份給他,但是他連這個也不領取!’哈基姆在使者之後,直到歸主,未曾接受任何人的東西。——願主慈憫他!”[1472,2750,3143,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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