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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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篇:遺囑2745聖妻阿伊莎傳述:歐特白·本·艾布·瓦戛斯(在臨終前)委託其兄弟賽爾德·本·瓦戛斯說:“宰姆阿的女奴所生的兒子是我的,你把他領回來照看他吧。”在解放麥加的那一年,賽爾德拉著那個孩子,他說:“這是我的侄子,我的兄弟曾委託過我。”宰姆阿的兒子阿卜杜站起來說:“這是我的兄弟,系我的父親的女奴生在我父親的床上的。”他們倆就為此來到使者跟前,賽爾德說:“安拉的使者啊!這是我的侄子,我的兄弟曾委託過我。”阿卜杜說:“這是我的兄弟,系我父親的女奴所生。”使者聽後說:“阿卜杜啊!孩子歸你,因為孩子歸床主694,石刑歸通姦者。”後來,使者對自己的妻子,即宰姆阿的女兒薩烏黛說道:“你應避之。”因使者見那個孩子長得太像歐特白了。此後,那個孩子從未見過薩烏黛,直至他歸主。[2053,2218,2421,2533,4303,6749,6765,6817,718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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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4即歸於你的父親——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