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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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篇:條件2712麥爾旺和米斯沃爾·本·麥赫拉瑪二人據聖門弟子們傳述:當蘇海勒·本·阿慕爾同意和使者簽訂侯代比亞條約時,他提出的條件中有一項是:“凡是從我們這邊到你們那邊的人,即使他已加入伊斯蘭教,你們也必須把他遣返回來,並且在我們和他之間的事情上不得介入。”信士們對於這項條件十分不滿和厭惡,但蘇海勒寸步不讓,使者只好和蘇海勒簽訂了這個條約,並且把艾布·詹德利歸還給他的父親蘇海勒。此後,使者把在(停戰)這一時期內從麥加來的任何人,即使是穆斯林,也都遣返了回去。一次,一夥女遷士們逃到使者這兒來了,其中有歐格白·本·艾布·穆艾特的女兒烏姆·庫勒蘇姆,當時她還是一位少女。她的家人來到使者這兒,要求使者把她遣返回去,但使者拒絕了,因為當時啟示已下降,即“通道的人們啊!當信女們遷移而來的時候,你們當試驗她們。安拉是至知她們的信德的——如果你們認為她們確是信女,那麼,就不要使她們再歸不通道的丈夫。她們對於他們是不合法的,他們對於她們也是不合法的,……。”(《古蘭經》60∶10)[1694,1695,2698,2699,2700,2701,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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