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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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篇:調解2700白拉·本·阿齊蔔傳述:使者和多神教徒在侯代比亞那一天達成了以下三項協定:一、凡是來自麥加方面的人,使者必須把他遣送回麥加;二、穆斯林方面的人如逃到麥加,麥加人無需遣送回此人;三、使者和其門弟子們下一年進入麥加,並在麥加呆三天;他們進入麥加時不得攜帶武器,除了不出鞘的劍、不上弦的弓等。艾布·詹德利戴著腳鐐投奔使者來了,但使者仍把遣送回麥加去了。[1781,2698,2699,2701,2712,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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