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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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篇:調解2699白拉傳述:使者欲在伊曆十一月間做副朝,但麥加人拒絕使者進入麥加。後來,使者和麥加人議定只在麥加逗留三天。在寫議定書時,使者方面的人寫道:“這是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所議定的。”麥加人說:“我們不同意這種說法!如果我們知道你是安拉的使者,我們就不會阻止你了。你不過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使者說:“我是安拉的使者,也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然後,他對阿裡說:“你抹掉‘安拉的使者’一句”。但阿裡說:“不!誓以安拉,我絕不抹掉!”使者遂提起筆寫道:“這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所議定的:不許攜帶武器進入麥加,除非劍在鞘中;麥加人中有欲追隨穆罕默德者,不得帶此人離開麥加;穆罕默德的門弟子中有誰欲留在麥加,不得阻止他。”很快三天的期限到了。麥加人來找阿裡說:“告訴你的朋友,讓他速離麥加,因為期限已到。”使者離開麥加時,哈姆紮的女兒跟著他們喊道:“叔父!叔父!”阿裡就拉住她的手對法蒂瑪說:“抱住你的小表妹。”阿裡、栽德和賈法爾因這女孩子發生了爭執。阿裡說:‘她是我叔父的女兒,我最應該看護她’。賈法爾說:‘她也是我的叔父的女兒,況且我的妻子又是她的姨母。’栽德說:‘她是我的侄女。’使者把這個女孩子判給了賈法爾的妻子,並說:‘姨母等於母親。’使者對阿裡說:‘你屬於我,我也屬於你。’使者又對賈法爾說:‘你的性格和相貌都類似於我。’最後,使者對栽德道:‘你是我們的兄弟,又是我們的釋奴’。”[1781,2698,2699,2700,2701,2712,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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