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670: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五十三篇:作證2670艾布·瓦伊勒傳述:阿卜杜拉·本·麥斯歐德說:“為侵吞他人的財產而假誓者,必遭安拉的盛怒。安拉以下麵的天經節文對此給出了證實,安拉說:‘以安拉的盟約和自己的盟誓換取些微代價的人,在後世不獲恩典,……他們必受嚴厲的刑罰。’(《古蘭經》3∶77)”艾什爾斯·本·蓋斯來問我們道:“阿卜杜拉·本·麥斯歐德給你們談了些什麼?”我們就把阿卜杜拉所談的內容講給他聽。他聽後說:“他說得對!這段天經是針對我的事情而下降的。當時,我和另一個人就某件事情發生了糾紛,我們為此對峙于使者那裡,使者對我說:‘你應該找來兩個證人;否則,被告要發誓。’我說:‘被告會毫無顧忌地發假誓的!’使者說:‘為侵吞他人的財產而假誓者,必遭安拉的盛怒。’故此,上面的那段啟示下降了。”接著,艾什爾斯就念誦了那段經文(《古蘭經》3∶77。[2357,2666,2667,2673]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