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664: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五十三篇:作證2664伊本·歐麥爾傳述:在吳候德戰役前夕,使者檢閱了我,結果沒讓我參戰,那時我十四歲。到壕溝戰役前夕,使者又檢閱了我,這次他允許我參戰了,當時我十五歲。納菲爾說:“我對歐麥爾·本·阿卜杜·阿齊茲說了這段聖訓,他當時是哈裡發,他聽後說:‘這個年齡就是小孩和成人之間的界限。’他致信自己的工作人員,讓他們給凡是到十五歲(就參加軍隊者)發放俸祿。”[2664,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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