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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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篇:饋贈2567歐爾沃傳述:阿伊莎對我說:“我的外甥啊!有一次,我們看見了新月,然後又看見了一次,最後又看見了一次。就這樣,我們在兩個月裡看見了三次新月623。這段時間裡,使者的各房624中一直未見炊煙!”我問:“姨母啊!那你們是靠什麼過活呢?”阿伊莎說:“兩種黑東西:椰棗和水。不過,使者周圍的一些輔士鄰居們備有‘麥納依赫’625,他們時常把‘麥納依赫’的奶子送給使者,使者就讓我們喝些。”[2567,6458, 6459][623],[6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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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號注釋號注釋
3623所謂兩個月見新月三次,意指第一月月初為第一次,第二月月初為第兩次,第二個月的月末也即第三個月月初為第三次。兩個月又加第三個月之初一,共六十日。——譯者注
3624“各房”一詞中的“房”一詞兩義。第一層意思是指房子,第二層意思是指人。使者當時有七房太太,各自都有自己的房子,所以譯者這裡採用了漢語中一詞多義的“房”字。——譯者注
3625“麥納依赫”(Manāi'h)是“麥尼赫”(Manīha)一詞的複數,它是指一種特殊形式的禮物,即暫時地把一匹母駝或母羊送給某人,以便他可以擠它的奶子喝,事後再把該駝或羊歸還原主。——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