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524: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五十篇:釋奴2524伊本·歐麥爾傳述:安拉的使者說:“誰如果釋放了與他人共有的奴隸中自己的那一份,並且還有足夠的錢來償付該奴隸剩餘的身價(在公平地估價後),那麼他應該(把該奴隸剩餘的身價付給其他合夥人,從而)把該奴隸完全釋放掉。”納菲爾補充道:“否則,他能釋放多少就釋放多少吧。”安優蔔說:“我不知道最後這句話是納菲爾自己說的,還是聖訓當中的一部分。”[2491,2503,2521-2523,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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